[王宪昭]论神话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记忆与传承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24-08-27 作者:王宪昭
摘要:各民族神话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不仅产生时间早,而且记忆内容具有纪实性、多元性、连续性与经典性等特征,为人们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生成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认知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提供了重要文本参考。同时,神话传承的多形态、多渠道又增强了传统文化记忆的互补性和大众化,并在创新与发展中形成了中华文化记忆的体系性。在中华现代文明建设中,可以通过神话记忆与传承更好地彰显中华传统文化特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精神,并为推进新时代文化创新作出贡献。
关键词:神话;传统文化;文化记忆;文化传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1)如何全面寻找和科学阐释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神话可以作为一类重要的文化载体。这不仅可以基于神话在万年左右的石器时代已广泛产生的客观事实,而且也与神话对社会综合性文化的丰富记忆与持续传承具有密切关系。无论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全面认知,还是对中华古老文明的深入探源,都不能忽视对神话记忆功能与传承特性的研究。
一、神话是传统文化记忆的重要载体
尽管不同研究者对神话的界定会有所不同,但存在许多基本共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般都会认为,神话是人类最早的文化创造与精神产品,也是人类最早的文化记忆,但神话创作方式中的想象、幻想乃至虚构,并不是历史的虚无,而是人类历史与文化的直接或曲折的反映,所以不少人把神话看作是人类早期文明的百科全书。
(一)神话作为传统文化记忆具有原生性与本真性
神话产生的时间是其他任何文化样式难以相比的。人类早期记忆的载体,包括语言、图画、器物、文字等不同类型,这些类型中人类最早的记忆与交流的工具则是语言。研究认为,人类语言产生至今至少有5万年的历史,虽然其记忆与传承的情况目前尚不得而知,但其文化记忆与文化积累功能是不容否认的。语言形成之后,岩画、器物等也可以作为人类记忆的手段,但由于人类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这些手段记录的内容极其有限,且需要后人作出相应的推测与阐释。所以说,人类的口头传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支撑了古老传统文化的记忆并非过誉之词,而神话则可以看作是人类最早的口头传统的代表。
神话不仅被视为无文字史前时期的历史记忆,而且在后世文化传承中一直处于重要地位。神话以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形式描述了无文字时期人们的生产生活和重要社会活动,当然这一时期的文化也同时被保留下来。如关于女娲、西王母、羲和等女性形象的神话中保留了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的一系列社会文化特征,而伏羲、神农、炎黄以及其他男性祖先的叙事中则明显带有父系氏族社会的影子。从某种意义上说,神话记录的内容中有很多关乎人类文化的原点,自然也是人类文明的源头,人类漫长发展历程中积淀出的群体梦也会通过大量神话得以有效保留下来。
在考察人类文化史时,若把人类开始制造工具作为人类史前文化发生的标志,将华夏文明的大传统推演到石器时代,那么中华民族万年文化史的记忆就会在神话中得以体现。多数神话研究者认为,尽管神话产生的确切时间难以考证,但以口头语言为载体的神话却与人类文明曙光出现的时间存在高度契合。有研究认为,从化石资料判断,“在约100万年前,中华大地上就出现了比较进化的猿人,在此相当长的时间后猿人与进化程度更高的智人杂居在一起。约在20万年前,猿人可能已进化成早期智人,在4万至6万年前,进化为晚期智人”(2)。一般认为,晚期智人已与现代人十分接近,如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不仅能制造精细的石器和骨器,还会制造长矛、标枪等渔猎工具,已懂得摩擦生火,用大兽皮等修建简单的房屋,用骨针缝制衣物,并创造出简单的原始艺术。所以说,人类早期文化记忆的神话已滥觞于距今1万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并非凭空臆断。事实上,许多神话中叙述的人类早期劳动工具、火种、衣食住行等发明,都是这些史前文明的反映。至于文字记忆,与口头神话相比则产生较晚,迄今发现的苏美尔人发明的楔形文字距今也不过5000多年,我国殷墟发现的可识别的甲骨文其时间为公元前1300多年,并且无论哪种文字,由于其实物载体与书写雕刻的不便,其记录的早期历史文化的范围与细致程度都非常有限,人类更久远、更丰富的古老文明主要是依靠神话记忆得以流传下来。
神话之所以成为中华古代文明的最早记忆且具有本真性,还与其起源解释功能有关。“在原始民族以及许多少数民族中,神话并不像我们理解的那样,只是一种古老的故事。在他们看来,神话包含的不仅是古老的故事(且多看成历史故事),而且是有关事物起源的道理,不可动摇的信念及言行的规矩等等。”(3)诸如苗族的《古歌》、纳西族的《创世纪》、壮族的《布洛陀》、瑶族的《密洛陀》、彝族的《梅葛》等大量的少数民族创世史诗或具有复合型性质的大型史诗,都往往以神话叙事的形式把民族起源与发展的历史融入其中。所以,闻一多敏锐地发现:“夫今人所视为迷信者,即古人之科学,今人所视为神话者,即古人之历史,古代神话之存于今者,其神话色采愈浓,其所含当时之真相亦愈多,此中无所谓荒诞不经,更无所谓作伪也。今所存古代之记载,诚亦有合于今人之历史意义者,然其价值,窃谓亦未必高于神话。盖历史为人类活动之记录,神话则其活动动机之口供。由历史可以知其‘然’,由神话更可以知其‘所以然’也。”(4)人类越是进入人类文明的高级阶段,对其自身历史的探源就显得越加重要,从目前人类记忆的遗存而言,要解释人类历史的“所以然”问题,神话则成为不可替代的重要载体。神话不仅可以作为无文字史前时期的历史记忆,而且在后世一代代的口耳相传中或融入文献,或融入物质文化遗产,或在考古文物、音乐舞蹈、图像绘画、民俗节日等事象中得以体现。尽管神话在传承中难免会发生某些演绎或变化,但这并不能否认其人类早期文化记忆之特征,所以有不少神话研究者称神话是人类文化记忆中的起点和原型。
(二)神话作为传统文化记忆具有纪实性与多元性
神话的具体内容涉猎极广,几乎包含历史、文化、天文地理、道德伦理、宗教信仰、民俗事象等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出多学科、多门类兼具的特色,因此历史学、考古学、哲学、文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在溯源或具体实践中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与神话叙事联系起来。
神话记忆人类历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司马迁撰写中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史记》,许多关于中华民族早期历史的记忆大量取材于“三皇五帝”,而作为史前文明时期的“三皇五帝”的记忆均源于无文字时代的神话记忆。《五帝本纪》中描述黄帝的产生时说:“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5)这里虽然采用的是写实性记史的笔法,但“生而神灵”一词,很明显带有神话叙事的印记。《殷本纪》中记述殷商的起源时说:“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6)这段历史就是一则典型的感生神话。《高祖本纪》记载汉高祖刘邦时也使用了神话叙事,说:“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7)显然,这些神话思维与表达在当时并不被人看作是荒诞,如果说上面关于“殷契”的产生反映出殷商时期的“鸟图腾”,那么,汉高祖源于“蛟龙”从表面上看是为了表现刘邦是“真龙天子”,但还可以发现,汉朝时期与更早神话时代“三皇五帝”的“龙蛇”图腾存在根脉上的延续,反映出古老华夏民族的龙崇拜与龙图腾。这种艺术性的表达已被当时的民众所广泛接受。
神话能够多维度记忆人类古老的文化同样是一个重要特征。神话中对人类多种文化起源和特征的阐释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这其中包括与生产有关的文化、与生活有关的文化、图腾与崇拜、民间文化、风俗习俗、语言文字、姓氏与命名以及其他常见的文化现象等。这些现象反映在神话中往往会形成不同的序列,如考察“与生产有关的文化”时,我们就会在神话中找到“采集”“渔猎”“耕种”“饲养”“手工制作”等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叙述或解释。如果再进一步考察神话中关于“耕种”的记忆,则可以发现其中有大量关于“耕种的产生(农耕的产生)”“耕种产生的原因”“耕种的发明者”“耕种方法(种田方法)”“特定作物的种植”以及“与耕种有关的其他事象”。如果再选择“耕种方法”进行考察,又会发现神话中有大量关于“粮种的来源”“耕种前的准备”“开垦田地”“作物的管理”“作物的收获”“粮种的收藏”等。当然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关于同一类耕种情况的叙述往往会有很大不同,即使同一个地区关于同一种作物的种植情况的叙述也可能有所区别,但这并不能否认神话关于农业知识、农耕经验的客观性记忆与艺术性表达。这些关于人类生产经验的记忆代代相传,恰恰反映出神话作为传统文化记忆的实用性、重要性和实践性。
(三)神话作为传统文化记忆具有连续性和经典性
神话记忆内容的丰富性与神话本身的性质与特质具有密切关系。有研究者明确提出以神话为代表的口头传统叙事属于人类文化大传统,并强调这个“大传统”特指“无文字时代的文化传统”(8)。这也为从更大的文化记忆框架内探讨人类文明提供了学理依据。中国有史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丰富多彩的神话。以往神话研究中曾有不少学者怀疑口传神话作为记忆的可靠性与系统性,只注重从历朝历代传世的一些古籍文献中寻找神话文本,认为中国神话凤毛麟角,资源匮乏,难成体系,甚至出现一提到神话就“言必称希腊”的误区。这种对于中国神话的虚无主义,既没有看到中华民族神话的全貌,也不符合中华文明从未间断的历史客观事实。中国神话的构成,既包括古代文献神话,也包括至今仍在流传的口头神话以及其他形态神话。我们既要重视汉族神话,也要关注数量巨大的少数民族神话,特别是那些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很多历史文化与生产生活智慧都通过口耳相承的神话得以流传积淀。考察中华民族神话的连续性不能仅限于考察有限的古籍文献神话,相反,神话进入文献只是人类产生文字之后的事情,最早也不过三千多年。由于文字记录作为载体的有限性和印刷出版的种种困难,大量的口头知识被高度压缩,如《山海经》的神话人物与记事,都显得极为简单,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神话记忆的连续性与整体性。但神话的连续性却在口头传统中不断发展延续,如果把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相关类型或相关主题神话结合起来观察,就不难发现其中存在明显的互补性与内在体系逻辑,如在多民族或跨地域流传的不同类型的中华民族共同祖先、文化英雄中,我们不仅会发现这些人物塑造非常丰满而生动,带有与时俱进的地方特色,而且会发现这一系列的人物塑造与事件演进会带有明显的关联性,在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共性的同时,反映出高度的民族文化交流交往交融与高度的文化认同。像多个民族与地区广泛流传的盘古、伏羲、女娲、神农、炎黄神话等,都具有文化祖先所具有的优秀品质,在表现这些优秀品质的选材与叙述方面又深深刻记着时代的烙印。若把每一个人物展开起来考察,就会绘制出一幅震撼人心的精彩画卷,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跨时空连续性记忆。
大量的神话文本表明,神话主体叙事一般都是宏大的,反映的是人类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并不会过分关注一些个体性的情感体验。“神话能够表现和反映历史,而不是采用摄像机式的成像技术而追求简单机械的客观真实,而是更高意义上的历史记忆与人类生存智慧的理性选择与艺术表达。”(9)所以,许多神话之所以会历经时代的洗礼而流传不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深刻反映了人民群众的价值判断和精神追求,因而成为人类传统文化记忆的经典。
二、神话传承对传统文化记忆的再丰富与再发展
中国各民族神话对中华文化的记忆与传承,有助于中华文明探源的纵深推进,由中华五千多年文明推及神话记忆中的万年中国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说,神话作为人类文化的原型,其生命力就反映在不间断的传承过程中。
(一)神话传承的多形态增强了传统文化记忆的互补性
神话之所以能够在长期传承中保持其持续性和强大的生命力,这与神话的多种存在形态相互影响与作用具有密切关系。目前见到的神话形态可以大致归纳为文献神话、口传神话、文物器物神话、民俗神话,以及当今新媒体创作的新神话等诸多类型。其中,如果把“神话”的形态比喻为“鱼”,那么“文献神话”一般指使用文学记载在典籍中的神话,可以看作是“鱼”的标本,这些标本一旦形成就比较规范,但因脱离了具体生存环境,应用时需要作出必要的阐释。“口传神话”指的是在民间通过口耳相传的神话,这些神话就像市场正在销售的鱼,不少都有生命,让人感到比鱼的标本要生鲜。“文物器物神话”就像是放在冰箱里的“鱼”,一旦解冻就会发现新鲜感十足。“民俗神话”就像江河湖海中的鱼,不但语境丰富,而且富有生命,更容易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而不断繁衍生长,这些神话可以看作是多种形态神话的融合,通过必要的田野调查,更容易发现神话作为传统文化的生存与发展状况。“新媒体创作的新神话”,这类神话有些像部分机体转基因的鱼,虽然使用了一些古老神话的原型或母题,保持了早期神话的一些合理内核,但往往会结合当今人们的欣赏趣味采用新技术手段对神话叙事进行大胆创新,若辨析其中的传统文化与当今审美时需要进行必要的甄别。上述不同的神话形态类型会互文互证,使许多传统事象和观念以不同的语境、相关的内容和不同的形式多样态呈现出来,不仅有助于神话文化记忆的多层次传播,而且能够增强传统文化记忆的互补性,从而增进人们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接受和理解。
(二)神话传承的多渠道交融强化了文化记忆的大众化
神话传承的多渠道以及多主体参与,使神话成为一种既有博大精深的文化内容又能接地气的文化载体。神话传承的多渠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神话叙事结构、情节母题甚至主题方面的变化,但对神话的基本内核以及神话形象的符号化和稳定性而言,则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例如众所周知的大禹治水神话。神话中的大禹不是一个具体的历史人物,从最早的神话形态来看,应该以记载的某一个经典历史人物为原型。虽然《书·禹贡》出现“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10),并把大禹与“九州”联系起来,但显然是后人对早期有关大禹口头叙事敷衍的结果。事实上,早期原始社会时期,大禹靠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完成神话中叙述的各地治水,并完成确定九州的大业。今天人们看到的有关大禹出生、成长、生活、体征、本领、事迹、死亡、纪念、遗迹等不同类型的描述,都是由不同主体在传承过程中不断加工充实,对其生平事迹以及相关事件层层叠加的结果。之所以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都广泛流传大禹神话,是因为人们基于早期历史记事的基础,依靠想象的创造力把这个神话人物不断具体化、细致化,使其具有更加感人、更便于强化记忆的艺术效果。所以说,大禹神话的广泛传承是多渠道交融的结果。多渠道传承及其交融主要表现在这样五个方面:一是口头传承中,不同的讲述人会根据自己的理解与经验对已有的神话资源进行加工改造,使大禹现象不断通俗化、生活化;二是将大禹元素应用于建筑、绘画、雕塑、器物标识、艺术作品等载体之中,这样会在某种程度上提升大禹神话的认知度与传播度;三是许多民族和地区把大禹神话叙事融入节日、民俗等活态文化活动中,为大禹神话的传承进一步注入新的生机活力,像布依族把六月六作为纪念大禹的节日;四是后世读者、学人、神话研究者对大禹神话、大禹现象、大禹与中华文明探源的多维度分析阐释,提出的一系列观点或主张会一定程度上助推大禹神话的传承;五是一些民族或地区根据文化影响力的需要将不同的时代、不同内容有关大禹的生平事迹进行有目的的优化整合,进而打造出有影响的文化品牌,如湖北武汉大禹神话园,北川羌族的大禹文化系列景观。此外,有关大禹文化考古、有关大禹的新媒体创作等,也会在不同的群体激发大禹神话的传承与发展。这些情况表明,神话对中华文化的记忆与传承并非线性的单一渠道,而是多主体参与、多种渠道交融形成的复合型传承方式,这些方式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建构出相对完整并成为体系的特定神话系统,其大众化普及的效果也进一步增强。
(三)神话传承中的演进与发展增强了文化记忆的体系性
根据目前存世的大量神话文本,从解释世界诸问题的角度可以将其划分为诸神起源神话、创世神话、人类起源神话、动植物起源神话、自然现象起源的神话、社会现象起源神话、文化起源神话、婚姻爱情起源神话等不同类型。每一种类型的神话在传承中都不是静止的,而是始终表现出内容与形式的与时俱进,包括叙事主题的演变、叙事情节的演变、叙事结构的演变甚至叙事艺术的演变等,这种传承中的创新与发展很好地维系了神话自身的体系性,也彰显出神话作为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以表现“婚姻起源”的神话为例,通过其传承中的创新与发展可以深刻理解神话作为文化记忆的体系性。马克思分析人类早期社会关系形成时,曾提出人类婚姻家庭演进的五个阶段,即兄弟和姊妹群婚形成的血缘家庭、以几个兄弟及其彼此妻子群婚或几个姊妹及其彼此的丈夫群婚为基础形成的普那路亚家庭、一男一女结成配偶但丈夫和妻子双方都可随意离婚或分居为基础形成的对偶制家庭、以一男数女的婚姻为基础形成的父权制家庭和一男与一女实行独占同居的婚姻形成的专偶制家庭。这些婚姻形式不仅在神话中都可以找到经典案例,而且神话关于婚姻的更早溯源与更复杂情况都有涉及。如满族神话《天宫大战》中说,“敖钦女神”自己有男性生殖器,能自生自育(11)。这说的是人类早期没有婚姻的时代,在神话叙事中就表现为不分性别(两性合体)。这一阶段后是神话描述的只靠女性生育或只靠男性生育的时代,如神话中的女儿国、女人(女神)造人、男人(男神)造人、产翁制等反映的都是这种无婚姻繁殖的典型叙事。当婚姻出现时,各类情形会显示出丰富多彩甚至交叉杂糅的婚姻叙事,如“与神有关的婚姻”就包括神与神的婚姻、神与神性人物的婚姻、神与人的婚姻等,这些婚姻形式主要源于神话创作者对于神圣或神奇婚姻的想象,是人类婚姻形式的一种曲折反映,有时也可以借助与神有关的婚姻强调人类产生的神圣性。当神话中出现“人的血缘婚制度”叙事时,又有“跨辈次直系血缘婚”“同辈次直系血缘婚”“非直系血缘婚”等情形。此后神话中出现的“人的正常婚制度”叙事有“族外婚”“姓外婚”“跨地域婚”等情形。有研究者认为,“希腊神话反映了群婚制、母权制、血亲复仇、父权同母权的斗争的许多遗迹”(12)。而从我国目前发现的各类婚姻神话看,不仅可以找到上面不同婚姻制度的发展演进脉络,而且在一些婚姻情节的记忆上显示出极其深厚的社会文化背景。如珞巴族神话《麦冬海依》叙述的天女麦冬海依多次向自己的儿子提出结婚的要求,儿子勉强答应,但两人婚后都很害羞,遁入森林,过起猴子一样的生活(13)。如果说这则有关血缘婚(母子婚)的神话因讲述人的道德取舍让母子血缘婚姻形式最终毁灭,那么,另一则珞巴族神话《阿巴达尼试妻》(14)则以更合理的婚姻制度展现出神话内容的创新。该神话记述说,男祖先阿巴达尼在寻找妻子的过程中先同一个名叫达登纳哈麻的青蛙结了婚,之后又被一个名叫多白哈哈乃的乌鸦勾引成婚。被吃醋的青蛙抓伤生殖器后离家出走,与遇见的一个路过门前的苍蝇达英成婚,后来让一个名叫格仁柔惹尼的黄母鸡啄死了达英,阿巴达尼又与黄母鸡成婚。后来,阿巴达尼与多种动物、刀子等试婚,最终与杀死妻子的女强者结婚。这类叙事看似怪诞,但这里既可以洞察原始社会时期以动物、无生命物为图腾的诸多女性群体名称,也可以发现父系氏族社会阶段族外婚萌芽的情形,表明这一时期的婚配已经开始走出氏族内部,并且这种求偶方式标志着男性只有在解除与已娶妻子关系之后,才会与另外的女子结合,真实反映出父系社会时期“族内婚”向“族外婚”以及“族外婚”向“对偶家庭婚”婚姻的过渡与发展。总而言之,神话不仅对人类的整个婚姻历史会有所揭示,而且许多神话在建构人类社会早期社会关系时,往往会把婚姻家庭作为反映社会关系的最基本细胞。不仅反映婚姻的神话如此,其他各种神话类型都会有许多完整的发展演进轨迹,从不同维度丰富并延续着人类的文化记忆体系。
三、发挥神话记忆与传承在中华现代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神话是记忆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神话传承是传统文化发挥作用的重要路径。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进程中,要以“第二个结合”为指导,科学分析和正确利用中华民族神话的当今文化价值,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
(一)通过神话记忆与传承更好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中国特色
无论是中国神话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记忆,还是中华民族不同时期对于神话的传承,其本质上体现出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与和平性,体现出明显的中国文化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只有立足波澜壮阔的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才能真正理解中国道路的历史必然、文化内涵与独特优势。”(15)通过神话记忆与传承更好地理解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色是新时代赋予的文化使命。
中国神话的内容与含义,都可以算得上是支撑中华文化传统的重要文化文本。叶舒宪在阐释文化文本理论时认为,“该理论兼顾文字书写文本和无文字时代的物证叙事,并将后者视为孕育前者的母体,系统阐发二者之间的因果关联和发生原理,将文史哲艺的根脉,落实到万年来没有中断的物质文化传承总体中”,据此进一步提出,“在文化文本理论中,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是文化的元编码,它一定是在史前时代的神话信仰观念支配下完成的”(16)。从中国神话产生与传承的历史看,神话自存在之日起就成为一种弥足珍贵的文化文本,这个“文本”在证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文化方面具有不容置疑的古老性与证据性。大量神话的记忆与传承有助于我们更好理解和认知中华传统文化的中国特色。诸如许多有关文化祖先的神话中都表达出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不少有关民族起源的神话中表现出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许多神话中的英雄人物、古代圣贤身上表现出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等等。这些文化记忆都共同塑造着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通过神话记忆与传承更好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神
许多中华民族神话不仅记忆与传承着中华传统文化,也深刻反映和塑造着中华民族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中国古代神话时指出:“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我国古代神话深刻反映了中国人民勇于追求和实现梦想的执着精神。”(17)如何科学对待古老的中华民族神话的记忆与传承,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从中寻找和发现有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精神。
神话叙事中反映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中华民族文化精神的突出体现。众所周知,神话叙事中最为常见的内容就是解释“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国家和民族怎样产生”等溯源问题,以解释民族起源为主题的神话是其中一个重要类型。这类神话的叙事一般是以解释几个民族或若干民族支系的来历为叙述的核心,往往会通过不同的叙事寻找到共同的文化根源,并塑造出多民族公认的相同文化始祖或族源。这类叙事内容非常丰富,如民族探源的叙事过程中表现出各个民族同出一源。阿昌族神话《九种蛮夷本是一家人》说,葫芦中出来许多孩子,根据他们所到的不同地方,形成汉族、傣族、景颇族、傈僳族等(18)。哈尼族神话《奥色密色》说,天神塔婆生育的人类中,产生汉族、傣族、瑶族、彝族、哈尼族等(19)。再如,对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祖先的普遍认可方面,盘古、伏羲、女娲、神农、炎黄、尧、舜、禹等在多民族神话中的广泛流传,并看作是本民族的文化。傈僳族神话《盘古造人》说,盘古劈开南瓜中生一对兄妹,兄妹婚生的三个男孩会说话后成为汉族、彝族、傈僳族三个民族(20)。瑶族神话《伏羲兄妹的故事》说,洪水后,伏羲兄妹婚生一个肉团,砍碎的肉团生出汉族和五种瑶族的祖先(21)。还有一些民族的神话虽然叙述的是本民族文化祖先,但在本民族文化祖先的具体叙事中都与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祖先具有高度一致性。这些叙事内涵丰富,不仅反映了中华民族长期历史发展中的高度融合,也很好地诠释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同样,神话记忆与传承中所体现的中华民族文化认同以及各种昂扬向上的民族精神都将在当今文化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在各个民族的神话中具有突出的反映,这不仅包括同一主题、同一神话人物、相同神话叙事在不同地区和民族神话中得到广泛的交流与传播,而且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神话中都会看到中华文化的连续性与高度认同,有些神话作为传统文化的经典之作,在人类文明和民族文化发展进程中积淀出的一系列具有象征性和共识性的文化符号,人们通过系列文化符号不仅可以溯源中华文化的根脉,也可以较准确地考察中华传统文化演进的路径与内在规律,揭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的原因。如各民族神话中非常普遍的龙、凤、熊、虎、麒麟等形象以及图腾崇拜、吉祥物、象征物等意象,往往都体现出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共识与共性审美。很多神话在精神层面上所展现出的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精神,诸如天人和谐、重视民本、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和平统一等精神追求,都是助力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财富。
(三)通过神话记忆与传承更好推进新时代文化创新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新时代文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包括神话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价值实现的根本路径。只有从源远流长的中华神话溯源中华古老文明,在这些古老文明中汲取文化精华和滋养,才能更好体现中华民族的历史自信和文化自信。在中华现代文明建设中必须坚持守正不守旧、尊古不复古,对于神话的传承不是全盘接受,更不能是照搬照抄,即使是特定时期曾经被看作优秀的东西,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出现新的不适应,所以对待古老的神话需要采取科学辩证的态度,在其丰富的历史文化记忆中努力挖掘有历史文化价值和能够与当今中华文化复兴需要相一致的内涵,将神话的文化记忆、传承与创新自觉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中,坚持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基金: 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重大项目(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课题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汉文文献中的中华传统文化关键词研究”(23JDTCZ024)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17ZDA1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宪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神话。
文中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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