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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巧晖]民族国家与文化遗产的共构
1949-1966年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研究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5-04-01  作者:毛巧晖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承继和延续了上世纪30年代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的民间文学研究理念,注重民间文学的思想性与社会历史价值,将其视为新的民族国家文学建构的重要部分。1949年至1966年的中国少数民族神话研究除了继续20世纪初至40年代关注的各民族文化的认同外,其焦点转向新的人民的文学的实践以及从文学上呈现新的社会主义的多民族国家制度,而在这一构建与时间过程中,少数民族神话又作为重要的民族文化遗产和珍贵的社会、文化史资料搜集和保护。
  关键词: 少数民族神话;现代民族国家;民族文学;民族文化

 
  关于少数民族神话传说的搜集整理,在19、20世纪之交已经开始。1896年英国传教士克拉克在贵阳、黔东南黄平苗人潘秀山的协助下记录的苗族民间故事《洪水滔天》《兄妹结婚》《开天辟地》等,他以及当时的西方学人如斯坦因、阿列克谢耶夫等均运用西方人类学理论与方法探索中国文化,希望可以丰富世界文化。
  一
  20世纪初,蒋观云、夏曾佑等做专文论述神话,鲁迅发出“夫神话之作,本于古民,睹天物之奇觚,则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异,淑诡可观,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1]之论,这些昭示了现代学术意义上的神话学之诞生。之后,国内学人开始大肆介绍和引入西方神话学理论,同时国内形成的“古史辨”派就古史与神话进行了大讨论以及帝系神话研究、神话的文学研究等纷纷兴起,掀起了第一次神话研究的高潮。它与10年代兴起的歌谣运动一样,都处于清末民初兴起的民族主义思潮的大语境之中。19世纪中叶起,中国社会发生巨变,政治上经历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这一系列的政治变革与中国社会内在因素密切相关,如柯文所述“19世纪、20世纪的中国历史有一种从18世纪和更早时期发展过来的内在的结构和趋向”。[2]同时,西方列强敲开了中国的大门,在西方武力攻击下,中国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出卖国家的主权和领土,西方的经济势力紧随而来,从沿海到内地建立了西方的资本主义工业。军事、经济上的失败,使得中国人意识到了中华民族的危机以及古老文明在西方现代文明攻略中的苍白。在这种内外力量的交合作用下,中国的社会进入了近、现代化进程。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门学科通过翻译涌入中国,进化论、无政府主义、实证主义、经验自然主义等等都被引进。思想文化界的内外交合的变革,其目的都与民族主义紧密联系,都是为了救亡图存,实际就是要改造民族性和国民性,逐步建立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而民族国家的观念,本身便是对更狭窄的地方、团体情感的超越。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指出,“民族是和人类社群由小到大的演化历史相叠合,从家庭到部落到地区到民族,以至未来的大一统世界。如同迪金森(G.Lowes Dickinson)所言,‘在艺术与科学的照耀下,民族之间的种族差异和壁垒,必然会日渐消融瓦解’”[3]。迪金森所言正是五四新文学所信奉的精神理想,也可以说是神话学、歌谣学等民间文艺学兴起的思想语境与历史起点。
  从神话学兴起之时,少数民族神话就被注意到,只是当时焦点在各民族认同。
  顾颉刚在《古史辨•自序》中,曾竭力主张要打破华夏民族自古一元和华夏地理铁板一块的传统偏见[4]。至40年代,由于抗日战争爆发,大学和学者纷纷向抗日大后方——大西南迁移,这使得学者们开始进入少数民族聚居或杂居的地区,南方诸少数民族的活态神话吸引了大批学者,他们纷纷运用西方人类学、民族学的方法开始了对这些活态神话的考察与研究,涌现了闻一多、郑德坤、卫聚贤、常任侠、陈梦家、吴泽霖、马长寿、郑师许、徐旭生、朱芳圃、孙作云、程憬、丁山等大批知名学者。
  这一时期备受关注的学人甚多,神话学研究与民族学、人类学相关调查交叉渗透,并行发展。例如:凌纯声撰写了《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 “在《伏羲考》一文中,闻一多先生引用25条洪水神话传说资料,其中20条是苗、瑶、彝等民族民间文学作品。文后附表列出了苗、瑶、侗、彝、傈僳、高山、壮(侬)等众多民族49个作品。”[5]凌纯声、芮逸夫在湘西调查所得23篇神话、12则传说、15个语言、11个趣事(故事)、44首歌谣等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6]。此外,李方桂《龙州土语》用国际音标记录了一共16段壮族民间故事及民歌,逐字注汉字,又译为汉文和英文,开创了用壮族民间文学研究语言之先河;1935年他还在广西收集了天保(今德保一带)壮族民歌,后对其进行分析,发表了论文“天保土歌——附音系”。总而言之,20世纪10至40年代,无论从文学、民俗学、人类学、民族学等哪个视野进行关注,西南、东北的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故事、方言等已经开始了搜集与研究历程,只是当时学界尚未明确或冠以“少数民族”的概念。但是这些研究,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神话的研究,为当时的学人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区域,同时大大丰富了他们的研究材料,在对各民族神话研究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论证了中国各民族文化的一体性和连续性。新中国成立后,这一思想内化到民族识别工作中,大量的神话资料独立成册或者被重新搜集、编撰,成为各族文学、历史资料的来源。
  除了在东北、西南地区搜集和研究少数民族神话外,从30年代末开始,民间文艺在解放区逐步与革命文艺相结合,开启了神话学研究的另外一个学派或者理论方向。1939年初开始,延安文艺界开始了长达一年多关于文艺民族化、大众化的讨论,直接影响到国统区的革命文艺工作者。不管是延安还是国统区对于文艺大众化的争鸣,中心都是如何正确对待民间文艺、如何将革命文艺与民间文艺相结合。此后,民间文艺作为艺术作品的革命功能,受到空前未有的重视。1942年5月23日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发表的“结论”部分的讲话,在中国思想史和文艺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中国现代民间文艺学的形成也是历史的转折。从那个时期开始,民间文艺学研究开始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
  新中国成立后,延安时期关于民间文艺学的研究思想进一步推广和深化,正如《民间文艺集刊·编后记》所言:“新的民间文艺学研究,今天正在开始。”[7]民间文学和民族文学被纳入构建“革命中国”[8]的进程,成为新的“想象的共同体”文学建构的重要部分。神话作为民间文学的重要部分,自然备受关注。
  二
  民间文学既然作为新中国文学的构成部分,那就毋庸置疑要从第一次“文代会”谈起。从延安时期开始,文学会议具有独特的理论切入价值和突出的方法论意义。新中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以其全局性的整合、规范与指引功能,成为“十七年”(1949-1966)文学体制建构的行动纲领,对于民间文艺学也不例外。第一次“文代会”确立了延安文学的主导地位,民间文艺学积极参与新的文学格局的酝酿与建设。
  第一次“文代会”1949年6月30日至7月19日在北平(今北京)召开,民间文学领域的参与者是钟敬文。钟敬文在“文代会”中发言的时间是1949年7月11日,当时由洪深主持,曹禺、陈学昭、杨晦、钟敬文发言。钟敬文作为民间文艺学代表,积极与新的语境相适应。他按照《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呼吁重视民间文艺,做了《请多多地注意民间文艺》的报告。在这篇讲话中,钟敬文一改从前学术研究的思路,特别提出了关于民间文艺的思想性和社会历史价值的问题。[9]
  1950年3月29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成立,首次从官方确定了民间文学在中国文学中的位置,起初它的活动范围包括了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民间美术等一切艺术门类,实际上除民间文学外,其他艺术门类的研究,由后来成立的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美术家协会兼管。《光明日报》从1950年3月1日开办了《民间文艺》专栏,到同年9月20日停止,共27期[10]。其中涉及神话的文章以李岳南《论<白蛇传>神话及其反抗性》[11]等影响较大。
  1950至1951年不定期出了《民间文艺集刊》三册。其主要内容包括民间文艺研究和讨论的文章,除了神话外,还涉及民间歌谣、传说、故事、谚语选录。集刊的撰文者都是文艺界主流话语的代言人:郭沫若、周扬、老舍、钟敬文、游国恩、俞平伯……其中钟敬文的《口头文学: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遗产》[12]、《民间歌谣中的反美帝意识》[13]、何其芳《关于梁山伯祝英台故事》[14]、周扬的《继承民族文学艺术优良传统》[15]等对民间文学的内涵与价值进行重新定位,重点剖析其有利于新的民族国家形象构建的思想内涵与民族文化价值。这些导引与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民间文学的研究基础,当然也包含神话研究。
  1949至1966年间,国内发表有关少数民族神话论文与书籍130余篇(部)[①],其内容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为少数民族文学史或民族史志的编撰,如《云南各族古代史略》、《苗族的文学》、《藏语文学史简编》等,主要配合1956年启动的中国大陆少数民族识别工作,在文学领域则开始掀起少数民族文学的搜集以及文学史的编撰,各民族口头流传或者文献记载的神话成为文学史编撰与古代史撰写的重要资料来源,同时还有一部分学人根据口头流传神话进行整理,撰写成文学作品发表,所以它也成为新的民族国家文学实验的重要场域[16];二为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如《关于<布伯>的整理》、《评壮族民间叙事诗<布伯>及其整理》、《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等,这些都涉及了各民族相关神话;三为民族学视野的研究,《畲民图腾文化的研究》、《盘瓠传说与瑶畲的图腾制度》等,这一类研究主要集中于台湾地区,重点运用;四为神话本体的研究,这部分主要有22篇[②](含台湾地区),其中涉及到西南少数民族神话综述、洪水神话、人祖神话、战争神话、动物神话等母题与类型,当然此处所述本体研究主要是以文学为旨归,即重视其作为文学作品的思想性与社会价值,即适应新的文学实验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呈现当时少数民族神话[③]的研究,此处以《民间文学》杂志为例,全面清晰地呈现当时神话研究在具体学术语境中的位置以及研究旨归。
  1955年4月《民间文学》创刊,创刊号刊载出《一幅僮锦》[17](广西僮族民间故事),后又改编为剧本,获得了全国电影优秀剧本奖,据该剧本拍摄的影片获1965年卡罗兹·发利第十二届国际电影节荣誉奖,影响颇大。在同一时期《民间文学》发表了白族、纳西族民歌、民间故事等作品。《民间文学》从创刊几乎每期都有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具体的数量与比例参见表一。
 
  表一 1955-1966年《民间文学》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与研究比例表

《民间文学》期刊号
总篇数
少数民族所占篇数
少数民族所占比率
1955年4-12月号
143
45
31%
1956年1-12月号
230
85
37%
1957年1-12月号
278
111
40%
1958年1-12月号
209
41
20%
1959年1-12月号
290
63
22%
1960年1-12月号
269
41
15%
1961年1-12月号
283
109
40%
1962年1-6月号
164
48
29%
1963年1-6月号
127
31
24%
1964年1-6月号
210
3
25%
1965年1-6月号
210
69
33%
1966年1-3月号
89
18
20%

  其他诸如阿凡提故事、巴拉根仓故事、苗族古歌、梅葛、娥并与桑洛等都是这一时期被搜集,并在《民间文学》中发表,当时所发表文章包括了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彝族、瑶族、壮族、羌族、白族、纳西族、傣族、赫哲等。可以说,这一时期《民间文学》搜集了大量阶级意识显著,反映民族压迫与阶级压迫,歌颂中国共产党的民间文学作品等。但另一方面也较为关注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与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关系,如《试论苗族的洪水神话》[18],重视神话与民族历史、民众生活及生存情境的关系等。另外值得提出的一篇是《云南各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19] ,文章主要论述了云南各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等:
  有一千多年前有比较高的文化,他们的文艺也有较高的发展,但在解放前,大多只有关于神话传说的口头诗歌(有文字的,除保留在口头上的以外,也一部分已有本族文字记载)。
  他们的生活是和诗歌分不开的,往往一个歌唱家就是一个创作家,一个创作家也就是一个歌唱家。
  解放后,民族压迫随着反对派的消减而削减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不仅大力赞助各民族发展的政治经济,也大力帮助各民族发展文化。这工作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一九四九年底起到一九五三年止。这段时期有少数汉族文艺工作者到民族地区去宣传政策,向少数民族学习了一些歌舞,并表演了一些汉族歌舞,曾起到一定的交流作用;但对帮助发展少数民族文艺的方针不明确。
  第二阶段,自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四年。这段时期省文化局和省文联领导下曾派了两百多人的文工团队员,到民族区去表演和搜集民族文艺。“阿诗玛”便是这期的一个重要收获。
  第三个阶段 自一九五五年三月云南文联成立民族文艺研究会起,便有计划有步骤的搜集整理民族文艺。团结专业及业余的民族文艺工作者来搞这一工作。
  预料今后将会继续出现像“阿诗玛”一类的东西,以丰富多民族文艺的宝库。
  可见,作者对于云南少数民族神话、传说等的论述,完全剥离了民俗学、人类学的视域。少数民族文艺由于其特殊性,特别是没有文字的民族,他们的民族文艺主要就是口头文学,因此搜集口头文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构建和发展民族文艺,在此基础上逐步确立和丰富中国多民族文艺的宝库。而李乔本人后来也成为彝族著名的作家,其创作的《欢笑的金沙江》获得好评。 这一时期少数民族神话(口头文学)的研究,主要就是为了在文学上呈现“革命中国”这一“想象的共同体”,通过文学的路径使得新的民族国家的理念触及各个民族的全体人民。
  此外,新中国成立后民间文学资料的搜集也推动了当时少数民族神话的研究。1950年开始采集全国一切新的和旧的民间文学作品。《口头文学:一宗重大的民族文化遗产》[20]等对民间文学的内涵与价值进行重新定位,重点剖析民间文学作为民族文化遗产与优良传统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为了庆祝西藏的和平解放,刊出了“藏族民间文艺特辑”[21],同时刊登了《继承民族文学艺术优良传统》[22]这是在学术期刊中第一次较为集中地出现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作品以及理论研究。195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各民族社会历史情况的初步规划”,同年8月相继组成了内蒙古、新疆、西藏、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等八个少数民族调查小组,于是各地的调查工作开始走上了正轨。
  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积极参与少数民族调查。1956年8月,由毛星带队,孙剑冰、青林、李星华、陶阳和刘超参加,到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他们调查的宗旨是“摸索总结调查采录口头文学的经验,方法是要到从来没有人去过调查采录的地方去,既不与人重复,又可调查采录些独特的作品和摸索些新经验”。[23] 1958年第一次全国民间文学工作者代表大会上提出了进行“全面搜集、重点整理、大力推广、加强研究”的任务和“古今并重”的原则,针对采录具体提出“全面搜集、忠实记录、慎重整理,适当加工”的方针(简称“十六字方针”)[④],强调要将整理工作和属于个人创作的改编与再创作区别开来,并提出科学资料本与文学读物本,以适应不同读者的不同需要。全国性的采风运动迅速展开,彝族《勒俄特依》、《玛木特依》、《妈妈的女儿》等,苗族的《美丽的仰阿莎》、壮族《刘三姐》、《百鸟衣》等被搜集,经过选编出版了《中国民间故事选》 (第一、二集),第一集中收编30个民族121篇作品,第二集中收入31个民族的故事125篇。日本学人认为这两部故事选 “采集整理的方法和技术虽然还有不足之处,但是中国各民族的民间故事如此大量而广泛地加以采录,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尽管这一工作进行得还有些杂乱,但是这标志着把各民族所创造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这一个有机的民间口传文学世界,作为一个活生生的整体,而不是零敲碎打地加以把握的一个开端。”[24]
  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从上世纪40年代就已确立的民族自治政策,在政治与文学等因素的共同建构中,推动与迅速发展了民间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通过前一部分的论述,可见1949-1966年少数民族的神话研究也是在此语境中发展与成长起来。在此有必要简单回顾与总结一下上世纪初开始提倡的“民族”概念。据考证,“民族”(nation)一词最早由梁启超引入,而“少数民族”一词则较早出现于孙中山的相关著述。而民族自治政策明确提出则是中共中央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论新阶段》(1938年10月12日至14日)中第一次讲到:“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物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25]
  1949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推行的政治话语与文艺政策开始逐步推行到全国范围。政治话语的转变蕴含了民族与国家二元本位的理念[26]。德国历史学家弗里德里希·梅尼克(Friedrich Meinecke)认为民族的两种形式——文化共同体(种族和语言统一体)和国家共同体(国家公民的整体概念),往往是不能进行严格清楚的区分的。共同的语言、文学和宗教固然创造并共同维系了一种文化民族,然而更多的情况是,国家共同体及其政治影响力即便不是根本动力,也是促使一种共同语言与共同文学产生的主要因素。文化民族同时也可以是国家民族。正如他所说:“我们恰好进入一个新的伟大民族——它既是国家民族也是文化民族的主要发展时期”[27]。通过建构共同的传统记忆、语言和文化,民族与国家希望实现无缝结合,国家即民族,民族即国家。随着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其首要任务就是使得全国范围内迅速认可新的现代民族国家,民间文学和民族文学有助于新的记忆、语言和文化的建构,这既是1949-1966年少数民族神话研究的语境,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的契机,它成为社会主义新文学建构的重要部分。
  《民间文学》发刊词恰切地论述了这一思想: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汉族和各兄弟民族的人民,过去在艰苦的条件下,创造了民族赖以生存的物质财富,同时也创造了各种精神财富。他们创造了自己的艺术,自己的伦理观念,创造了自己的哲学和科学。人民口头创作,就是各族人民创造的文化的一部分。这种精神文化,在过去长时期中的遭遇是不幸的。它经常受着本族或异族的通知阶级的鄙视,甚且还遭到严厉的摧残。
  又如历史上那些对本族或异族统治者进行斗争的人民领袖——明末的李自成、太平天国时期的李秀成,以及清朝湘西苗族暴动领袖吴八月等,他们在过去那些地主、富商阶级服务的文士笔下,是逆贼,是匪魁,是“罪不容诛”的凶犯。但是,在人民自己的文献里,在他们的传说和歌谣中,这些人物却是具有无限神勇的英雄,是为人民除害并受尽人民敬爱的战士。[28]
  它深入地阐述了人民口头创作鲜明的阶级性和思想性,其对于教导人民的思想、行动和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正是1949-1966年少数民族神话搜集与研究的指导思想与核心理念,神话研究就是建构新的民族国家文学的路径之一,它本身就是新的社会主义文学及其实践的一部分,是阐述或呈现新的人民文学的重要路径之一。所以对这一时期神话研究不能从当下仪式、信仰等多视野综合研究的标准去考量,它在当时承担了特殊的历史使命,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
  1949-1966年少数民族神话研究的另外一个层面就是作为民族文化遗产的一部分,需要搜集与保护。就像21世纪初兴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样,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大量丰富的少数民族神话,他们将其视为活态的文化资源,各民族文化的精华,对于无文字民族更是珍贵的史料。1950年钟敬文提出口头文学是珍贵的民族文化财产,可以说这是一篇文化遗产保护的开风气之作,同时也说明当时已经意识到口头文学保护的迫切性,尤其是西南一些少数民族流传的神话,它本身还是社会制度史、文化发展史的佐证。
  它不但是过去广大人民生活上不可缺少的因素,同时还是形成各族文化的重要部分。一个民族的优秀的人民文化,就是那个民族的文化精华。
  我们今天要去比较确切地知道我国远古时代的制度、文化和人民生活,就不能不重视那些被保存在古代记录上或残留在现在口头上的神话、传说和谣谚等。现在流行在我国西南许多兄弟民族间的兄妹结婚神话,不但对于那些民族荒古时期的婚姻生活史投射了一道光明,同时对于全人类原始社会史的阐明,也供给了一种珍贵的史料。[29]
  总之,1949至1966年少数民族神话的研究,可以说既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文学实验的重要场域,也是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对象,所以这一时期它的研究可以说是现代民族国家与民族文化遗产共构的产物,对其学术史、思想史的梳理与阐释需要回复到这一历史语境之中。
 
 
  [①]根据贺学君、蔡大成、樱井龙彦编《中日学者中国神话研究论著目录总汇》所收目录统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②]该数字主要依据贺学君、蔡大成、樱井龙彦编《中日学者中国神话研究论著目录总汇》所收目录统计。
  [③]由于当时并未特别强调民间文学中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的体裁区别,而且对于大量的民间文学作品而言,也很难说它是神话还是传说、民间故事,因为本文的论述将其纳入广义的民间叙事作品范畴。
  [④] 2006年8月14日访谈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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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民间文学集刊.1950(2).
  [14]民间文学集刊.1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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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民间文学集刊.1950(1).
  [21]民间文学集刊.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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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创刊词. 民间文学.1955(4).
  [29]创刊词. 民间文学.1955(4).

(编辑注:文章的注释请查看期刊原文)

 

文章来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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