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我们可以把一个个人叙事表演看成是同时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意义建构活动。它建构了思维主体(thinking subject)和被叙述事件(the narrated event)(她自己的生活经验)之间以及思维主体和叙述事件 (narrative event)(她“假定对一个受众有展现交际能力的责任”之间的一个动态的互动过程)。对民俗学者而言,我们将我们的阐释立足于其上的模式(patterns)能够被证明是植根于“原始”叙事的,但我们的目的是指明某些特征,或在叙事和更大的文化形态之间建立关联,这有时与叙事者的意图可能并不一致。特别是对女性主义者来说,这种阐释权威的问题更为突出。女性主义学者必须注意由我们的框架产生的多元的、有时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意义,或用新的方法对口头叙事进行语境化。通过将田野对象视为我们研究成果重要的首位观众,它将重构传统意义上信息的单向流动,即从信息提供者到学者再到学术界,同时也将有助于更为慎重地去商讨研究中的阐释权威问题。
[ 关键词 ]叙事;表演;意义;变异性;阐释
1944 年的夏天,我的祖母比阿特丽斯 • 汉森(Beatrice Hanson),穿上一件浅蛋壳色的华达呢裙子,裙子的侧边有一颗金色纽扣,戴上一顶巨大的黑色煎饼帽(pancake-black hat),再戴上一双到肘长的手套——在那个年代,女性去露天游乐场(fair)就需要穿戴成这样——穿戴好之后,她与她的父亲一起去缅因州班戈尔的露天游乐场观看轻赛马比赛(the sulky races)。这个事件接下来的发展是,父女间因对胜利者的不同选择而产生了激烈争论。42 年后,比阿特丽斯仍清晰地记得那天下午发生的事,并用高度结构化和极其有趣的叙述方式向我进行了详细讲述。而她的民俗学者孙女,用磁带记录下了她的言辞以用作随后的转录和分析。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它何以如此难忘,在跨代际传承过程中叙事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为个人叙事表演中意义的变异性(the variability of meaning)提供了一个个案。这个故事,或者 好说,这些故事,促进了我们的学术实践反思。
让我从意义 (meaning) 及其变异性 (variability) 的问题说起。我们可以把一个个人叙事表演看成是同时在两个层面上进行的意义建构活动。它建构了思维主体 (thinking subject) 和被叙述事件 (the narratedevent)(她自己的生活经验)之间以及思维主体和叙述事件 (narrative event)(她“假定对一个受众有展现交际能力的责任”)之间的一个动态的互动过程。随着表演语境的变化,随着新的受众不断发现,随着我们对自我感知的重新认识,我们的叙事也将发生变化。
面对为我们表演 / 在我们面前表演(performed for/before us)的叙事,民俗学者会怎么做呢?像其他受众一样,我们享受这个叙述巧妙的故事。但是我们中的某些人会收集关于表演的一些记录,以便进行研究。口头个人叙事在会话语境中自然发生,很多人会轮流讲述,因此能迅速地扎根于表达性社交活动(expressive social activity)的网络中。我们从这样的对话流中识别出大量巧妙的对话,赋予它们物理性(physical)的存在(大部分是通过书面形式),并将之嵌入到一个新的表达性语境或至少嵌入到交流活动中(通常学术文章指向的是专业同行的受众)。因此,我们首先在此基础上建构了第二层次的叙事,但同时也重新塑造了这个叙事。
就像原始叙事者一样,我们向内看以指向我们自己的表演经验(作为听众,我们对其进行的阐释性塑造),同时也会向外看以指向我们的受众(对他们,我们必须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学术能力)。也许,我们将我们的阐释立足于其上的模式(patterns)能够被证明是植根于“原始”叙事的,但我们的目的是指明某些特征,或在叙事和更大的文化形态之间建立关联,这有时与叙事者的意图可能并不一致。这就是我们对我们活生生的受访者(our living sources)的责任问题变得尖锐的地方。
几年前,记录下某个特殊文化群体的传统、艺术以及历史的学者们几乎从未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即他们的描述可能会理所当然地受到他们的读者以及他们所写的那些人的挑战。毕竟,他们 “曾在田野中(been in the field)”亲自倾听、记录,并见证了这一文化。受教于西方学术界的文化、知识传统,这些学者自认为客观、科学的视角使他们得以探寻他们材料中意义的深层结构,而这些结构是身陷在一个更小、更有限的世界中的“土著(natives)”所无法看到的。因此,这就不足为奇了:民族志实践普遍将民族志主体排除在田野后期的阐释过程之外,民俗学家和人类学家也鲜少考虑到他们的合作者(collaborators)会成为他们出版物的潜在读者。最近,一些学者意识到田野交换中存在的权力关系,他们质疑了这种将学者作为其所研究的文化群体的阐释权威的模式 。
对女性主义者来说,阐释权威问题是特别成问题的,因为我们的研究工作常常包含着一种自相矛盾。一方面,我们试图通过在一个忽视抑或轻视女性文化的世界中重估女性视角、女性生活及其艺术以为与我们合作的女性赋权。另一方面,我们秉持一种鲜明的关于结构性条件(structural conditions)导致特定的社会行为的政治观点。我们的很多田野合作者并不认为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她们恐怕也不觉得这一观点合理。我自己做的有关我的祖母的赛马场叙事的研究,就在这方面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案例,即在民俗传承的过程中,有关阐释的冲突是如何出现,或者说不可避免地出现的。当我们女人有分歧时,我们应该怎么做?
于我而言,通过让主体为自己说话这种方式克制阐释,即便不算虚假的,似乎也是不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因为,我们为我们收集的叙事设定了最初的读者,这一事实影响到我们的合作者后续建构她们故事的方式,接下来我们对这些故事的呈现——在特定的标题下,在特定的出版物上—— 又会影响到那些潜在读者对这些文本的解读。再者,女权主义理论对我们的社会提出了有力的批判,作为女权主义者,我们可能会致力于使这种批判尽可能有力和直接。那么,我们该怎样以一种既可以给予女性讲述者阐释方面的尊重又不用放弃我们对其经验进行阐释的责任的方式呈现我们的研究?
对这个问题,我也没有简明的答案,但我相信通过反思我们的实践,可以找到一种更敏锐的研究方法论(methodology)。基于这种反思精神,在此我提供一个发生在我和我祖母之间的纷争,当时我正冒险对她的叙事进行解读。首先,鉴于这个叙事的磁带版本足有 25 分钟长,我将对其进行概括。然后我将呈现她在表演中的叙事框架,以及我在解读过程中进行的重构。最 后,我将呈现她对我的解读所做的反馈。通过对故事进行概括,并从我的主观视角对故事进行删减,我早已按照自己的喜好预先对故事“做了手脚(stacked the deck)”,但我祖母的评论强有力地挑战了我在文本阐释权威方面的假设 。
比阿特丽斯的故事从一个简单的场景设置开始:在大看台上,她发现自己刚好坐在豪德 • 布佐(Hod Buzzel)的正后方,“就是他,”她说,“致使我离了婚,我真的非常恨他。”豪德由他的儿子陪伴着,他的儿子是个县检察官(比阿特丽斯说,“虽然方式不同,但他跟他父亲一样坏——他是个势利眼”)。比阿特丽斯的父亲也非常了解这对父子。
比阿特丽斯,这个叙事者,接下来就开始解释为了挑选马匹而确立下来的系统。观察者们通常会买一份“记分卡”,上面列着马匹和车夫过去的得分记录,当马走过看台前方,他们还会评估这些马。比阿特丽斯的个人选马系统 主要依赖于她对马和车夫的显在优点的判断。她解释道:
如果我可以找到一匹正好能取悦我的马,同时这个车夫也能得到我的欢心⋯⋯那么这就是我的选择了,你懂了吗?所以,这个特别的下午⋯⋯我发现了这一点。由于这并不经常发生,但无论如何,我发现了⋯⋯完美,就我个人而言,而且我绝对相信,那匹马是会赢的。
比阿特丽斯决定将赌注下在一匹不出名的马上,它叫林恩•斯达(Lyn Star),由一位年轻男性驾驭。她知道这名年轻男性的父亲在这场比赛中驾驭着另一匹马。她的父亲和布佐父子则都挑选了布莱克 • 莱什(Black Lash),这匹马因其速度而著称。
后续的活动表现出叙事模式固有的潜力。在轻赛马比赛中,车夫坐在位于马后方的一个二轮、单座车厢中,这种比赛是以一系列的三次分组赛(three heats)的形式来进行的。换言之,当天下午,同一组的马车要互相分别进行三次比赛,再以同样的方式轮流与其他三组马车进行比赛。通常,车夫们独自行动,独立与他们的对手们展开竞争,但是一位父亲和一个儿子在同一赛场上出现,这让比阿特丽斯意识到一种可能性,即他们两人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合作。从观众的角度来说,每一次比赛包含着三个阶段:挑选一匹马并放下一次赌注,好好观察比赛,再回收中奖的票。关于这次所讲述的特殊的比赛,这对父子的重复性策略提供了额外的结构性元素,而比阿特丽斯将希望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每一次比赛,这位父亲都会迅速跑到 前面,为其他马设下一个速度,而同时他儿子就会驾驭着马一直跟在他后面大步跑。当马跑到第二圈,它们开始自行行驶,此时,父亲就会挪开位子,让他儿子的马车跑到轨道上来(跑道的内侧车道),这就迫使紧挨在一边的布莱克 • 莱什不得不跑到外侧车道并一直在旁边追赶。这个过程中,这种作战策略得到应用,而戏剧性的张力正是通过这种变量生产出来的。在第一场分组赛中,林恩 · 斯达领先了布莱克 · 莱什一个鼻子的距离。第二次比赛中,它与布莱克· 莱什不分伯仲。第三次比赛,父亲的马经过前两轮的表演,已经虚脱,逐渐落在了后面,此时只剩下林恩· 斯达和布莱克· 莱什之间的角逐。但因为林恩· 斯达一直跑在内侧车道,事实上车夫还从未真正驱赶过马。而这次当他真的开始驾驭马前行时,就领先了布莱克· 莱什半个马身。
被观看的竞赛和选择了不同马匹的观众之间的竞赛,这两者有相似之处,作为一个优秀的叙事者,比阿特丽斯意识到并利用了这一点。她通过来回切换两个焦点,即对看台上的事件的戏剧性再现和观众眼前的真实比赛的描述,来建构她的叙事。在这个结构下,赛马场上那对父子之间的合作与看台上这对父女之间的冲突产生了鲜明对比。
在第一次分组赛之前,比阿特丽斯的父亲问她,“选好马了吗?”她回答说选好了,并说自己选了林恩 · 斯达。这时,她父亲大声斥责了她的选择并声称这匹马是永远不会赢的,她将会输掉钱,并说她本不该来赌马。比阿特丽斯在这匹马身上压了两美元。当林恩· 斯达赢得比赛的时候,比阿特丽斯得意洋洋地看向她父亲。他毫不气馁,并坚称这次比赛只是侥幸,比阿特丽斯所喜欢的马绝不可能再赢第二次。尽管如此,在下一次比赛前,比阿特丽斯还是在林恩· 斯达身上压了六美元。这时,她的父亲非常生气,但他一开始还是尝试通过与她交易马匹,使她不至于输钱,而当她婉拒了这个提议后,他就拒绝一起去放她的赌注。年轻的布佐先生,早已成了看台上这对父女争论比赛的逗乐观众,他主动提出帮她把钱拿去下面的投注办公室。因为比阿特丽斯从未自己去放过赌注,于是她同意了。
第三次分组赛时,比阿特丽斯的父亲将他们私人的争论引入了公共领域,他问他女儿,“这次你要怎么做?” 比阿特丽斯态度坚决,“我就要把赌注下在我的马上,而且我要下十美元。我一定会赢的!”这时,比阿特丽斯,这个叙事者,解释道,“爸爸大发脾气。他大发脾气。他告诉看台上周围三米内的每个人我是个多么愚蠢的人……他都不愿意把我的钱拿下去!”于是比阿特丽斯再次请求年轻的布佐先生帮她去放赌注。当林恩· 斯达取得绝对胜利之后,比阿特丽斯的父亲被有效压制了:
我将钱袋扔向一边,将手套扔向另一边,又将记分簿扔向另一边,我跳起来,向着每一个人大喊, “你们听万事通先生(know-it-all)都说了什么!那就是我的父亲!”最后一个男人跟我说⋯⋯不,是跟我父亲说,“你知道,她真的喜欢赛马,不是吗?”
要理解比阿特丽斯是如何构架她的叙事的,我们必须回到她有关马是如何被选择的最初描述中。这个开场白材料使观众倾向于产生一个特定的观点,即强调这种比赛应该被理解为是一次赛马场常客训练其评估技巧,以更好预测终结果的机会。确实,对比阿特丽斯来说,叙事中这部分的长度和详细程度重点突出了赛前评估活动的严肃性。如果有人认为比阿特丽斯有关马的知识在她所在的那个社会对女性而言是非常难得的,那么故事的这个框架就有了意义。在强调她知识的例外性时,她向我解释说那是因为在她小时候,她的父亲就有马并会赛马,“虽然星期天我不能跟着父亲一起去钓鱼,平日里也不能跟着他去打猎,但因为一些奇怪的原因,他总在早上带我一起去看他的马训练 ”。
此外,在其叙事框架中,比阿特丽斯识别出了被叙述事件的意义,即它的可记忆性。一匹完美的马和一个完美的车夫结合在一起,对她来说,这个独特的组合生产出一种绝对的说服力,让她相信会赢得比赛。因为这个坚信被证明是正确的叙事,不管是叙事本身还是被叙述事件,就开始支持或证明比阿特丽斯是一个有能力的鉴马者这样的自我感觉。事实上,她的叙事,重新口头演绎了一次发生在赛道上的真实的评估性表演(evaluative performance)。
作为一个听众,我又是如何解读这个故事的呢?作为一名女权主义者,我对口头表演艺术中的性别动态(gender dynamics)识别特别敏感,因此使这个故事对我有意义的是,在被叙述事件中的自我表演所呈现出的女性在一个充满敌意的男性环境中争取自主权的斗争方式。从字面意义和象征意义来看,赛马建构了一个男性气概的世界。试想一下,参赛选手、业主以及教练都是男性(虽然母马被允许参与比赛)。而且,虽然女性明显出席了比赛,事实上,“女性盛装打扮”去赛马会,但她们只是得到了部分参与者的地位。作为观众,她们被允许坐在看台上(人们认为,她们就像被观看者一样盛装打扮),但在赛事最重要的第一阶段,她们并不被期待作为活跃的评估者参与其中。请注意,甚至在故事的开头,比阿特丽斯的父亲就不想让她参与下注。赌博天生是一种冒险活动。男性去冒险,女性则不需要。其含义的这一维度在第二次分组赛中凸显出来,当比阿特丽斯,这个叙事者,嘲讽地讲述她的父亲打算“得体(decent)”地对待她,换句话说,即打算根据绅士行为的准则,提出要替他女儿承担风险并为了她而给她的马下赌注时。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口头争吵的发展,比阿特丽斯作为一个赌徒,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自信。她不仅拒绝附和男性的判断,而且对她的选择投下越来越多严肃的赌注。从第一次分组赛中微不足道的小赌——在这里她重新回忆起赛马用语中这种说法,即一个两美元的赌注仍被称为“淑女的赌注(lady’s bet)”——她分别继续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分组赛中投入了六美元和十美元。
在描述比赛的激烈程度时,作为叙事者的比阿特丽斯用她越加坚定的声音赋予了自己赌徒的身份。她对她父亲的语气,从第一次和第二次分组赛前的冷静回复——“那就是我想要下注的马”,“不,我继续下注那匹马”——到第三次分组赛前激动的坚持——“我就要把赌注下在我的马上!”(叙事者边说边用拳头敲打着餐厅的桌子,每一个单词都在表演中得到强调。)
最后,如果你看一下比阿特丽斯赛后评论,就会发现一个变化,即从初次分组赛中简单的自我辩护,到后来用轻蔑的语气对其父亲的名誉进行报复性中伤——“你们都知道万事通先生说了什么!那就是我的父亲!”因此到了故事的结尾,比阿特丽斯把她自己从一个附属于更大的充斥着赌博和交谈的男性世界之边缘的女性地位移动到了中心位子,在这里她的言行表明她与她的男性对手是平等的,甚至更确切地说,她超越了他们。为了象征性地强调对这种限制性的女性身份的拒绝,比阿特丽斯扔掉了她的女性服饰配件——她的手套和她的钱袋。
如果从一个层面上来说,这个故事可以看做是有能力的鉴马者的自我表述,那么在另一个层面,在男性主导的世界中,它起到了维护女性的自主意识和平等意识的作用。还有一个视角,父亲和女儿之间口头上的争吵,导致了一次基于老年与青年、外在声誉与内在价值之间的忠诚的重新调整,这在对布莱克 • 莱什和林恩 • 斯达这两匹马的争论中可观察到。第二场分组赛前,当她的父亲 ( 沉默地 ) 拒绝帮她放赌注时,年轻的布佐先生主动提出帮她去放赌注,而在此之前比阿特丽斯还把他描述为自己的对头,而他也一直在与那些老年男人打赌。事实上,他赌她在赛场外的争论中会赢 。
此外,考虑到叙事者的人生经历,我们可以把叙事看成是比阿特丽斯和她所在的社会环境之间发生的一场更大纷争的隐喻。因为就在 20 世纪 30 年代初,比阿特丽斯与她第一任丈夫离婚,这震惊了她所在的社区。再加上她尝试通过接受教育获得经济独立,而这又受到了一些来自社会和家庭的谴责。比如,比阿特丽斯回忆道,当母亲把这个离婚的日子记入家庭圣经时,母亲还附上了一句话:“记录,但不支持。”这也导致比阿特丽斯在读大学的五年时间里,不得不把她两个年幼的女儿交给她们的祖父母照顾。这个迫不得已的行为至今仍使她感到悲伤和困扰 。
我的祖父母同意这种说法,即在那个年代的婚姻观念里,“你们本不该是幸福的。”我的祖父联想到他自己的祖母曾在更年期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她被送进精神病院,在那里她从结婚证书上划掉了自己的名字。而稍微更积极一点的反抗形式是这样的,比阿特丽斯的祖母,在干繁重农活时伤了自己,之后卧床几年。然而,她儿子一结婚,她就起床搬去与他儿子同住了,随后过上了平凡、积极的生活,并逐渐成为比阿特丽斯童年中坚强母亲的形象。而比阿特丽斯的母亲则通过退回到一个严格的、道德的,在比阿特丽斯看来是虚伪的宗教中,从精神上与她的丈夫、她的家庭保持疏离。对比阿特丽斯的长辈们来说,当一名女性面对不幸的婚姻时 , 社会可接受的反应是,她把自己移出这个婚姻,但实际并不涉及到一次正式的、公开的离婚。尽管比阿特丽斯的第一任丈夫被社区成员默认为是一位不合格的丈夫——没有责任感、酒鬼、败家子、好色之徒——但比阿特丽斯被期待忍受这一处境以保护她自己和她的家庭的声誉。
与第一任丈夫的离婚,使比阿特丽斯违背了中产阶级的社交礼仪,并被贴上“声名狼藉(disreputable)”的标签。离婚律师在当前叙事中的形象以及比阿特丽斯对他的负面评论,使我开始将赛马会上比阿特丽斯的表演及其地位与她之前在更大的乡村社会中所受的名誉损伤联系起来 。在这两个案例中,比阿特丽斯都必须在强烈反对面前证明不按规矩出牌,依靠自己判断以及作为一个自主性个体的正确性。所以我认为,该叙事与对叙事者的生活而言至关重要的环境之间有着潜在的关联,这种关联,即使没有刻意在叙事中强调,也可能会增强它的可记忆性。
然而,要重点强调的是,这是我有关赛马场叙事的框架,其源于当代女权主义父权结构的概念,但我的祖母并不认同。而且,当她读完这份解读的初稿时,就对我的结论表示了强烈反对。关于这个故事,她给我写了一封长达十四页的信,在此我引用其中的一部分:
我自己并不是一个女权主义者,类似所谓的“女性的抗争(femalestruggle)”从来就没有困扰过我。它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从未从这个层面考虑过我的地位(position)问题。我总觉得我有一个不错的童年。现在看来,我似乎必须要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童年。首先,我有一个非常强大的父亲的形象。我祖母奥斯汀(Austin)(我非常敬爱她)深沉而持久的爱围绕着我;我父亲清晰而又坚定的知识般的爱,以及他毫不遮掩地表达的对我的赞扬,还有我祖母设定的明确的规则,它们为我提供了一个坚定而又不可动摇的处事框架,我知道这绝对安全。(这些规则是不可动摇的,因为我从未有过一丝质疑它们的想法。为了不让祖母失望或不开心,我愿意做任何事。而且我身在其中是如此快乐和安全,只有傻瓜才会想要去打破这个处境。)
所以这一切的结果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那股安全感也在我身体里建造起一种内在的力量,它总能让我感到与别人之间的平等,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而且总是非常强大。也就是说,女权主义对我来说是无足轻重的——一点也不重要。私下里说,它似乎总有点荒唐,不过这并不相关。别人怎么看它,对我而言都无所谓。
所以你把这个故事解读为一个女性在一个充满敌意的男性世界里争取自主权的故事,这完全是你的(YOUR)想法。你从这个故事里读到了你想要的东西——那些你(YOU)想听的话。这从来不是故事原创者关心的事——即使通过任何最疯狂的想象——这使得这样一种解读成为一种绝对的完全的失真,在这个层面上,我质疑它的真实性。这个故事完全不再是我的(MY)故事了。故事的框架是一样的,但它已经是你的故事了。对吗?在民俗学的名义下,它能走多远,并且同时仍能在原始叙事方面保持真实?
比阿特丽斯提出了口头叙事研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谁控制文本?如果我没有把我研究成果发给祖母并寻求她的反馈,我可能已经回避了我对所选文本的入侵(instrusion)问题。与我们的田野合作者讨论研究成果,这一点总是为民俗学者所忽视或不被报道。幸运的是,我的祖母有相当好的阅读、回应以及反驳我对其叙事所做的分析的能力。我自己和我祖母的这两个版本,提供了一个极端的例子,即我们分别从各自的经历出发创造了一个故事。虽然我同意在当下的语境中,这个故事确实已经成了我的故事,但我不能同意她说的我的理解违背了原始的叙事。
比阿特丽斯坚持以一种赋予作者的意图以特权的理想模式来解读文本意义。对她而言,用这种方式阅读这个故事是有意义的。但在我看来,一个故事只有在一个乐于接受它的听众 / 读者心中真实存在时,这个故事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故事。因为我的观念是在一个不同的社会和历史现实中形成的,我不可能把我的理解限制在对作者意图的复原中。相反,我提供另一种视角的阅读,女权主义者把她的故事视为一个案例,即一名女性反抗具有制约性的父权制思想的策略。比阿特丽斯的表演为已树立的权威建构了一个直接的对立面,这提示我性别意识在女性身份认同中何以不完全是或总是起决定性作用的。
作为一名女权主义学者,我对自己阅读的有效性持有信心,但就个人来说,我仍担心这种个人叙事的另类解读可能会对我们生活中的主体产生潜在的情感上的影响。个人叙事的表演是人们理解他们自己的生活并向其受众呈现“自我(self)”的基本方式。我们对这些表演的学术性描述,如果不被小心地呈现,那么就可能对我们的合作者细心建构起来的自我感造成一种冲击。虽然在比阿特丽斯和我详细讨论了我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后,就如何呈现它们达成了一个合理的共识(比如,在终稿中呈现她对我初稿的反馈),但如果我从一开始就进行不同的探索,也许就可以避免引发如此强烈的最初回应 。
在开始解读前,我本可以尝试引导祖母对该故事的意义进行评论。不过在录音阶段,这样做被证明是有问题的。如前所述,口头个人叙事在一个交流语境中自然发生,通常情况下,一个叙述表演还会引出其他相关表演。这些口头艺术表演,为我们理解人们如何看待这个讨论中的叙事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背景。而且我认为,打破叙事流以完成解读和分析这类完全不同的修辞任务,将是徒劳无功的。
此外,在此类叙事表演中,叙事者和听众都沉浸在故事讲述事件中。虽然关于故事的联想式评论是很常见的,但在这个阶段的田野现场交流中,无论是叙事者还是听众,都不准备对呈现的材料进行理性分析。事实上,把一个故事讲述的会话有意识地分成小的故事单元或故事的主题系列,是发生在评论和研究这个后期阶段的。
然而,叙事者对一个故事的评论和解读,对研究者理解这个故事大有帮助。我现在觉得我本该再安排一次与我祖母的会面,这一次,我给她放磁带录音,并就其功能和意义询问她的观点。时间上的限制让我没能这么做。在我写完这篇文章的初稿并给比阿特丽斯看过之后,我确实向她索要过她关于这个故事的解读,但并没有很成功。那时,比阿特丽斯坚持认为这个故事仅仅只是一个搞笑的轶事,并没有更深层的或隐含的意义。虽然一些叙事者可能并不准备分析性地来阐释他们的故事,但比阿特丽斯的反应可能是源于她突然感受到了作者控制权的丧失。
事后再来看,让我回顾一下对祖母来说特别敏感的两点。首先,我在解读中暗示了比阿特丽斯为女权主义者,她对这一身份反应强烈。尽管有人可能会辩解说,这仅仅只是一个标签的问题,不过“女权主义者”这个词对那些没有参与女权主义运动的女人来说,总是含有负面、威胁的意思。更重要的是,比阿特丽斯的反对,指出了我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忽视点。
在开始我的阐释工作时,我做了一个预设,即虽然事实上有差异,但心灵上是会有相似之处的:我自信祖母会接受我对这个故事的意义的看法。毕竟,当我告诉她我想要研究老年女性的生活经验叙事时,她想到要与我一起工作就非常兴奋。她给我送了大量有关 19 世纪到 20 世纪初缅因州妇女生活之艰难环境的材料和评论,而从表面来看,这些材料和评论似乎就带有女权主义视角。而且,她提供了她自己的叙事和故事,其中一些还是对非常敏感问题的处理,这使我确信,在研究中,我应该可以十分自由地利用那些证明对我有用的东西。然而后来,有着亲密、信任、长期合作关系的我们,是如何设法彻底误解对方的呢?
调查者和信息提供者都在寻求建立相互之间的立足点,并找到一个共同的基础以便开展收集和记录口头材料的工作,于是田野作业中的交流就促成了一种淡化差异的趋势。此外,因为我们总是通过社交活动来建构我们自己的身份,同样地,我们以此来建构对别人的看法。祖母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坚强、独立的女性,因此,即便她从未声称自己是一名女性主义者,我也很容易就把她放进这样的角色中。她知道我把自己视为一名激进的女性主义者,但对她来说,首先我是她的孙女。所以对于我对她的叙事进行的这类分析,她并没有心理准备。之前,女性主义运动在其对姐妹身份的 初热情中,因过度概括女性经验而被批判。但值得反复强调的是,女性之间的重要共性往往掩盖了同样重要的差异 。
对比阿特丽斯来说,另一个令她不安的点是,我的阐释中呈现出来的有关她父亲的形象。这个问题主要源于我们在叙事究竟是什么这一点上的不同理解。我把这个故事视为一个象征性结构来进行研究,对我而言,故事里的人物是戏剧性的角色。因此,比阿特丽斯的父亲,作为故事的反面形象,在我的解读中就成了专制男权的象征。但是对比阿特丽斯来说,这个故事深嵌在她更大的人生背景中,一直就是她的一段真正经历的记述。她理解的“角色”,是一个建立在共享生命周期之上的各种关联的综合体。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对她父亲的解读是完全错误的。不管它是否对故事中父亲的形象“起作用”,这也不能用来定义一个男人。事实上,比阿特丽斯的父亲是在她结束第一段灾难性婚姻之后的艰难时期中,一直鼓励和支持她的极少数人之一。她对她父亲怀着巨大的爱和尊敬之情,而且常常说起他们相互之间的特别关系。实际上,如果一定要说谁是比阿特丽斯青少年时期的反面人物,那么就是她母亲,一个冷漠、苛刻的女人。就在赛马事件发生后不久写下的赛马场故事中,比阿特丽斯自己评论说,当他们在赛道上为比赛结果争论不休时,“父亲和年轻的布佐先生都表现得很男人。”
在我的文章中,她的叙事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当我把文章发给她看后,她自然觉得事实被歪曲了。为了使问题复杂化,我的初稿还包含了大量理论,而这些理论对她来说是不熟悉的甚至有时是无法理解的。深陷在我自己的学术背景之下,我并没有费心对些理论提供任何相应的解释。
因此,如果说我曾“误读(misread)”了她的文本,那么我也给了她一切机会去误读我的文本。我现在觉得,如果在我决定把它们付诸纸张之前,跟比阿特丽斯讲述我的观点,给她看我的草稿,或者甚至安排她与我一起阅读我的文章,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在那些误解和差异出现时进行讨论,那么她被剥夺文本权威的感觉也许就不会那么强烈。
我并不是说在最后的研究成果出来之前,民俗学者和叙事者、女权主义学者和女性讲述者之间所有的视角差异,都应该或者都能够得到解决。我也不是说我们的解读都必须得到调查合作者的证实。只是因为在解读时,我们总是将我们自己的知识、经验和关注点带到材料中去,并期待研究结果有着对故事意义更为丰富、更有质感的理解。
我想说的是,我们可以开放地交流思想,由此我们也就不再仅仅只是收集别人的资料,并将之塞进我们自己的研究范式中,而曾经我们就是这样舒适地安坐于大学的图书馆并准备开始阐释工作的。通过延长我们发起的对话,从收集口头叙事到后来的阐释阶段,我们可以更为慎重地去商讨研究中的阐释权威问题。
对这种标准性实践的修改,很有可能将启发合作双方对我们的材料产生新的理解方式。至少,这将让我们更清楚地分辨出何时我们意见一致而何时又不一致。最后,通过将田野对象视为我们研究成果重要的首位观众,它将重构传统意义上信息的单向流动,即从信息提供者到学者再到学术界。作为女性主义学者,为避免我们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不假思索地占用我们母亲的言辞,我们必须注意由我们的框架产生的多元的、有时甚至是互相矛盾的意义,或用新的方法对他们的口头叙事进行语境化。
附 言
十个月后,1989 年的 7 月 8 日,我拜访了比阿特丽斯并给了她一份该论文现在版本,以询问她后的意见。她把它带到书房进行阅读,随后我们两人一起把这篇文章从头到尾、一个段落一个段落地看了一遍。这一次,她同意我说的大部分是“非常真实的”,虽然在此之前她从未如此考虑过发生在她人生中的这些事。在漫长而富有成效的讨论之后,我们终于谈到了女权主义这个中心议题。她再一次解释道,在她年轻时,女权主义并不是她认同的运动,甚至那时她都没听说过这个运动。不过她声明,如果我说的女权主义指的是相信女性有权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而不去在意社会的看法,那么她觉得自己是一名女权主义者。
由此,最终,田野作业中的交流变成了一次真正的交流。我从比阿特丽斯身上学到了很多,而她也从我这儿学到了一些东西。但我还想强调的是,比阿特丽斯对女权主义的理解和接受并不是我所能左右的事,虽然起初我还有些天真地尝试这么做。这是在解读性冲突和讨论的过程中自然达成的,我们互相给予了对方解释的空间,并延伸到理解对方的观点。虽然比阿特丽斯对女权主义的认同于我的论点而言并不重要,但当我们重新审视田野作业交流中出现的理解问题时,它就成了一种新的可能性的证明。
[作者简介] 凯瑟琳•博兰(Katherine Borland),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比较研究系副教授、民俗研究中心主任。她的研究领域集中于日常生活的艺术性以及传统表达领域被看作争议地带的方式等。她最近出版了International Volunteer Tourism: Critical Reflections on Good Works in Central America(与Abigail E.Adams 合编,2013年)。
[译校者简介]沈燕,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研究所2016级在读博士生;王均霞,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本文首发于《民间文学论坛》2017年第3期,注释与参考文献请参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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