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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时远]台湾的“族群政治”与“国家认同”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6-11-15  作者:郝时远
    从一般意义上讲,台湾的民族问题主要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族际关系问题,所以按照西方族群(ethnic group)的划分标准,台湾“应该只有汉民族和台湾原住民两大族群”(杨仁煌:《谈文化与族群关系》)。但是,由于台湾政治多元化和汉族群体在“差异政治”条件下的“省籍”分化,台湾的“族群认同”又表现出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群体分化与认同。所以,以所谓“族群性”(ethnicity)分化的“族群”(ethnic groups),在台湾通行的族群分类中形成“原住民”、“闽南人”、“客家人”和“外省人”的“四大族群”格局。 


    “原住民”族群 


    据台湾当局有关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6月,台湾“原住民”人口为45.9578万人,占台湾总人口的2.02%,分为12族。“原住民”大部分居住在台湾省18个县所辖的30个山地乡和25个平地乡、镇,其中“原住民”人口相对集中的县市主要为花莲县、台东县和屏东县。在“原住民”人口中约1/3强散居于台北、台中、台南、嘉义、新竹、高雄、基隆市等城市。“原住民”人口中“阿美族”人口最多,达15万人左右,最小的群体为“邵族”,仅400余人。1945年台湾回归祖国后,台湾“原住民”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总体上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原住民”适应现代化变迁过程面临的种种困境,使他们至今仍旧处于台湾社会的边缘,在台湾民众的总体发展指标体系中,他们往往处在低于平均水平的状态,属于台湾社会典型的“弱势群体”。

    台湾“原住民”的“泛族群运动”是相对意义上的“族群认同”整合运动。在历史上,他们并没有一种统一称谓的认同归属。在把“原住民”作为自我选择的“族群认同”统一称谓之前的所有统称,都是外部力量给予的“他者认定”。上世纪80年代初出现的“高山九族”和“平埔十族”在一定程度上合一的“原住民”运动,虽然形成所谓台湾“弱势群体”的“族群认同”,但是其内部各族的“族群认同”也持续发展,特别是“高山九族”由于尚保留程度不同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各族的“族群构建”运动十分高涨,除了进一步“正名”(“复名”)外,近年来,台湾少数民族的“正名”运动进一步发展为各族自身的“正名”,如“曹族”更名为“邹族”,“雅美”更名为“达悟”等。“族群分化”的走向也在发展,如“泰雅族”要分化为“泰雅尔”、“赛德克”和“太鲁阁”族之类。甚至按照“原住民”各族语言重新识别、划分出更多的“族群”也有可能。这种“族群分化”导致各族对“我群”的历史、语言、文化和祖先的认同构拟以及在“回归部落”过程中对自我权利的维护与要求,从而使“泛原住民运动”走向分化甚至分裂。当代“正名”的“原住民”称谓及其所昭示的“泛原住民”意识,在理论上也包括总体上仍处于“隐身”状态的“平埔族”。目前台湾的“原住民”称谓限于已经由官方认定的原“高山九族”和后来认定的“邵”、“噶玛兰”、“太鲁阁”,共12族。在实践中,“平埔族”是否能够整合于“原住民”尚未可知,对“原住民”进行是否赞成“平埔族”加入“原住民”的调查显示,目前反对意见居多(参见林修澈《原住民的民族认定》)。

    历史上“平埔族”大都属于“熟番”,这是以“汉化”程度作为标准的称谓,国民党统治时期强调“山地”和“山胞”,事实上也延续了这种观念,将“平埔族”排斥在少数民族之外。但是,在“原住民”运动兴起以后,“平埔族”的“原住民”意识和恢复“原住民”身份的政治诉求也显著发展。已为台湾官方确认的400人左右的“邵族”通常被认为是“隐身”于“邹族”中的“平埔十族”之一,此外还有已经认定的“噶玛兰族”。总之,对“平埔十族”的重新构建在学术研究和“族群政治”的层面都在发展。由于“平埔族”文化特征在普遍意义上的丧失,按照族群理论进行识别和划分缺乏足够的资源,但是无论是出于学术“创造”、还是出于“政治需要”,重新识别和构建“平埔十族”成为台湾“族群化”的重要方面。所以,这种“泛原住民”意识的整合也是通过运用各族“原初主义”的要素进行集体的“工具主义”建构而形成的,具有相对意义和笼统性。现实表明,在“集体正名”的条件下,台湾的“原住民”不仅没有消除“山地”、“平地”之分,而且很快就转向依托“草根社会”、“回归部落”的“族裔认同”(ethnic identity),即致力于每一个族群的重新建构。

    目前,台湾“原住民”的“族群”分化或“民族认定”仍在继续,甚至有方兴未艾之势。除了在“高山九族”中继续分化出“新族群”外,这种识别是否会从“隐身”于“本省人”范围的汉族中分离出“平埔十族”的后裔?已经“汉化”的“平埔十族”“重新作番”的认同,如果不去模仿“高山九族”尚存的“文化标志”是否接受“他者”为他们构建的“族群特征”?何况在他们的“历史记忆”中能够发掘的“族群认同”资源还包括历史上统治者“以夷制夷”、“以番制番”留给“高山九族”的伤痛。总之,在“原住民”的统一称谓下,各族自身的分化、构建正在官方引导下的“民族识别”中继续着。 


    “族群政治”与“国家认同”


    从台湾的“四大族群”分类中可以看出,属于民族问题的“原、汉矛盾”,属于政治结构问题的“省籍矛盾”和属于民间冲突的“闽、客矛盾”构成了台湾族群分化的基本对应关系。同时,这3对关系又存在着一些交错因素,“原、汉矛盾”包括了“原住民”同“本省人”、“外省人”的族际关系问题;“省籍矛盾”中也包括了“外省人”同闽南、客家和“原住民”之间过去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问题;“本省人”中也存在诸如“台语”(闽南话)与“客家话”这类具有“文化台独”和“文化民族主义”特征造成的冲突等问题。这些问题由于或明或暗地涉及“民族国家”(nation state)层面的“中国”、“中国人”、“中华民族”与“台湾”、“台湾人”、“台湾民族”认同方面的政治歧义所体现的“民族问题”(national question),而增强了台湾的“四大族群”的“族群性”(ethnicity)特点。不过这种“族群性”并不主要表现为“民族文化”层面上的差异。从文化角度讲,台湾的“四大族群”中除了“原住民”文化同汉族文化之间存在“原生性”差异外,其他所谓“三个族群”只是在方言上存在差异,而非“民族文化”的差异,它所体现的主要是“族群政治”特征。

    事实上,台湾的“四大族群”之分主要是多党政治操作的产物,与西方社会的“族类政治化”有相似之处。台湾“族群政治”的分化,不仅是台湾学界族群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而且也是“台独势力”着力利用的工具。因此,有人曾指出:李登辉“划分台湾居民为‘四大族群’后,更让笔者感到‘分而斗之’的野心,恐将遗患深远”。对此,台湾著名学者李亦园先生在推荐伊萨克所著《族群》一书时的一段话发人深省:“至于今天的台湾,同样处于政治变迁的阶段,族群认同已经开始发酵,在政治竞争的催化下隐然形成区隔的标签,埋下分裂的种子。美国学者白鲁恂(Lucian W. Pye)为本书所写的《序》,值得我们留意:‘族群意识可以建立一个国家,也可以撕裂一个国家。’”

    台湾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进入了政治民主化的社会转型期,并在80年代中期出现了“民进党”这样的政治势力。而国民党本身的“本土化、在地化”过程及其政权结构的变化,使李登辉当政期间出现了“台独”势力迅速发展的态势。这一围绕“国家认同”危机展开的政治斗争不仅加剧了“省籍矛盾”,而且推动了“族群分化”。因此,今天在台湾无论是讲“省籍”问题还是讲“族群”问题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国家认同”和“统独争议”。由于台湾“原住民”族群的政治诉求主要集中在“正名运动”、“还我土地”、“实行自治”和“文化复兴”等方面,较少卷入“统独争议”,而且在台湾政治斗争中往往处于边缘,这也使表现在闽南、客家和“外省”所谓3个“族群”之间的“差异”更加政治化而非“文化差别”。因为这3个“族群”并非是人类学、民族学意义上的“族群”(ethnic group)或“民族”(ethnos),而是“十分人为的、有特殊时空、特定政治含义的”族群分类。对这些“族群”的理解,正所谓“只能从它们被建构成为‘族群’的过程来理解,而不是从它们的‘族群特质’、‘族群来源’来理解”(张茂桂:《台湾的政治转型与政治的“族群化”过程》)。这一构建的过程,就是台湾政治民主化、多党制依托于“省籍”而通过“族类政治化”进而形成“族群政治”的过程,是一个为了进行政治动员、分配社会权力的人为安排,只是通过所谓“文化差异”、“共同记忆”的历史召唤作为分化、区隔族群认同的标准而已。从表面上来看,这种“族群”划分似乎反映了台湾社会对多元化的承认,但是其实质是通过“族群化”和利用“族群政治”工具对差异政治的承认来解构台湾民众对中国、中国人的认同,从而在“统独争议”中实现“去中国化”的分裂。然而,“撕裂族群”并不是“台独”势力的目的,构建“台湾民族”(Taiwan nation)的“集体认同”才是其最终目标。因此,在表现为差异政治的分化过程中,“台独”势力鼓噪的“台湾正名”、“公投”、在教科书中将清季统治台湾的历史纳入世界史等,目的都是为了建立台湾民众对“台湾国”的政治认同。

    台湾社会围绕“统独”问题这一政治焦点表现出来的“族群认同”,实质上是“国家认同”。在这方面,除了“原住民”族群的政治诉求仍主要表现为在族际关系领域谋求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平等权利外,其他“族群”的认同基本是在“国家认同”这一本质问题上的区别。如果说台湾的“四大族群”是“省籍矛盾”的人为放大和在汉、“原”族际关系基础上的扩展,那么业已形成的“族群政治”格局无论反映出何种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方面的种种诉求,都无法回避“国家认同”这一实质问题,而这一点恰恰是“四大族群”制造者极力操弄“族群政治”的目的。

    从1986年第一个反对党——民进党成立并得到国民党政府的默许,到1989年国民党开放“党禁”,台湾的“多党民主制”政治结构逐步形成,并最终在1996年实行“总统”的“公民直选”而完成了所谓“民主政治”的转型。台湾的“多党民主制”源起于“省籍矛盾”形成的“反对运动”,这一“反对运动”的发展导致的“族类政治化”过程经过“族群”外衣的“文化”包装和“特质”构建后,形成了“族群政治”格局。“族群化”的分化表现在政治生活层面与“多党民主制”融为一体、相互推动,最终显示了台湾“多党民主制”的“族群性”。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台湾的多党竞争中虽然政党蜂起(几近百个政党),但是具有角逐实力的主要是国民党、民进党等。虽然这几个政党都宣称自己不是“族群政党”而是“全民性政党”,但是其构成和支持者的“族群归属”却表现出台湾民众政党支持模式中显而易见的“族群性”。当然,这里所说的“族群性”是台湾所谓“四大族群”意义上的“政治族群”,事实上仍旧是“省籍矛盾”在政党分歧上的体现。

    台湾的“四大族群”既是“族群”概念应用于政治领域的产物,也是台湾“选举政治”中的斗争焦点之一。已经出现的多元化利益群体,由于“族群”概念在台湾政治领域的广泛应用及其超越了“族裔”(ethnic)的范畴,从而使“其他的社会分歧与分类”也纳入了“族群化”的轨道,形形色色的“族群”纷纷出现,从而造成“族群”概念在台湾的社会化泛用。这种泛“族群”的社会分化现象,虽然反映了台湾社会各种利益群体谋求多元承认的诉求,但是“族群”外衣的包装、“文化认同”的导引和差异政治的左右,也势必出现类似于西方国家后现代社会裂变中那些非族裔群体借助于民族主义式的话语来强调自我地位的现象。在这种情势下,属于民族主义范畴的“族群主义”(ethnicism)也因“族群化”边界的无限放大而与民粹主义(populism)交织在一起。台湾政治“民主化”与“本土化”的互渗作用,一方面“让台湾的民粹力量,不仅是理性的诉求,更多的是情感的号召”,另一方面这种“情感的号召”往往借助于“族裔背景”、“草根社会”、“历史想像”等“族群话语”来进行认同政治的社会动员。因此,“台独”势力操弄的“族群政治”也突出地表现出“族裔民粹主义”运动的共同逻辑,即“本土化动员、文化政治化以及共同体纯洁化”,其目标是构建一个“台湾民族”。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信息中心 2006-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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