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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史能不能这样写?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7-14  作者:郭英剑

  哈佛大学出版社于2009年9月出版了《新美国文学史》(A New Literary History of America)。该书由美国著名音乐学家马尔库斯(Greil Marcus)和哈佛大学教授索勒斯(Werner Sollors)共同主编。

  阵容豪华的《新美国文学史》

  马尔库斯身兼作家、音乐学家、历史学家、音乐评论家和文化批评家。在他的努力下——他写作了大量的学术和评论文章——摇滚乐冲出了单纯的音乐界而走向了更大的范围,特别是被人们置于文化和政治的框架之下去考察,这造就了摇滚乐的文化意义,也使马尔库斯闻名于世。索勒斯是哈佛大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美国文学、美国研究、少数族裔、比较文学等,出版过《既不黑、也不白,但又两者都是:异族文学中的主题探索》《多语言的美国文学选集》《异族文学选集》等。说索勒斯是位大牌学者,应该不算夸张。

  不仅两位主编在各自领域颇有声望,该书还聚集了12位编委,基本上都是美国各界相关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而全书的撰写者更是达到了200余位,且大都出自包括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在内的美国名校,也有来自海外包括加拿大、英国、德国的众多名校的专家学者,他们为本书撰写了225篇文章,阵容堪称豪华。

  英文中有一个词叫做tome,是指那些“又大又厚的学术著作”。《新美国文学史》就是这样一本“又大又厚的学术著作”,虽然只有一册,但正文页数达到1095页(全书总页数达到1128页)。

  该书出版伊始,即受到学术界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受好评,也颇具争议。包括《纽约时报》《纽约书评》《华尔街日报》《出版商周刊》《观察家》《芝加哥论坛报》《财富》《高等教育纪事》在内的各路媒体,纷纷刊发书评,对该书进行了详细的评论,该书还被评为“2009年最佳非小说类书籍”。

  《新美国文学史》“新”在哪里?

  那么,这本以“新”命名的美国文学史究竟“新”在哪里?或者说,这本“新”文学史的写法与以往的文学史有何不同?这样一部又大又厚的学术著作,何以引发人们广泛的关注,争议的焦点又在哪里呢?

  《新美国文学史》的“新颖”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它扩大了“文学”的内涵和外延。从某种程度上说,是泛化了文学的概念。这样一来,它所探讨的内容,就不单单包括诗歌、书信、小说、回忆录,还把演讲、电影、音乐、艺术等等囊括在内。如此,内容就自然而然显得博大庞杂。这无疑是该书最大的特征,也是引发学界巨大争议之所在。严格地讲,该书所探讨的众多主题,似乎并不属于“文学”的范畴,比如:拳击比赛(boxing matches)、电影(movie)、私刑(lynching)、控制论(cybernetics)、里根(Ronald Reagan)、奥巴马(Obama)等等。因此,很多学者质疑:这还是“文学”史吗?或许称作“文化史”更为贴切一些,但该书的编者对此有自己的见解。

  第二,把文学的产生同历史紧密结合起来,重在探讨:文学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是如何产生出来的。或者说,其意义在于“通过文学看历史”;当然,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通过历史看文学”。正因为如此,该书所涉及的时间跨度,应该是迄今为止美国文学史中最大。该书最早写到的年代是1507年,也是“美国这个名字开始出现在地图上”的时候。这应该算是从16世纪写起了。而在此后,该书主要以19世纪和20世纪的文学为主,但最晚则一直探讨到“2008年11月4日,奥巴马”,即奥巴马获选美国总统时为止。至少从目前看,现有的各种权威的美国文学史中,还没有写到2008年的,这也凸显了该书的“新颖”和当代性。

  第三,文学史写法不同凡响。过去的文学史,通常都是编年史的写作方法,即或以时间为主,或以作者或流派为主,或以文学主题或者文学术语去勾勒。当然,自上世纪下半页开始,文学史的写作手法已经有所不同。比如,《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就打破了编年史的写作方法,采用一个主题为一章的写法,将内容松散地组成在一起。《剑桥美国文学史》也与编年史式的传统写法不同,以散文作品、诗歌、文学批评为主,兼顾时间顺序,多有交叉。而《新美国文学史》则在这些基础上,向前推进了一步。主要是以时间为经、按主题写作,即主要选取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时间段,进而探讨相关的主题。这个时间段,可以是年,比如,“1507:‘美国’这个名字开始出现在地图上”;也可以具体到月或者日,比如“1925年6月,刘易斯(Sinclair Lewis)”、“1666年7月10日,布莱德斯特律(Anne Bradstreet)”;甚至还有具体到几点几分的,比如“1906年4月18日凌晨5:14,旧金山大地震”。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书中所有文章皆为原创作品,且每一篇文章都独立成文,引人入胜。

 

  为什么要“这样”写文学史

  《新美国文学史》之所以如此写作,背后自有编者非同寻常的、独特的编辑和创作理念。

  首先,该书编者认为,他们试图“透过文学的透镜重新审视美国的经验”。文学在他们眼里,不单单指那些传统意义上的文学文本。他们认为凡是与美国经验有关的,或者说,凡是透过文学的透镜能够看到的美国经验,都应该是可以被讨论的对象。这样的“文学观”自然会导致非同一般的文学史写作方法。

  其次,编者认为,新的美国文学史,书写的是一个“人为制造出来的国家的故事”,而这些故事在很多方面都先于美国社会就存在了。他们说:“美国文学不是继承而来的,而是创造出来的。”在美国历史上,没有什么传统能够独领风骚,也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文学形式,美国历史,包括了文学史、社会史、政治史、宗教史、文化史、技术史,但它们一直都是一个“人们如何理解”的问题,也是人们理解之后如何向其他人讲述的问题,在这里,大家都既是个体,也是整体中的一部分。这样来看文学与历史的关系,自然会把文学与历史有关的其他内容涵盖进来。

  再次,编者毫不讳言,他们自己就把该书称作是“一部广泛意义上的文化史”,而且明确表示,在本书中,“文学并不单单指那些被书写的文字,而且还应该包括人们的言说和表达、创作,而不管它们采取的形式是什么”。按照这样的理解,所有与美国有关的表达形式都被收入在内了,这自然包括了诗歌、小说、戏剧、散文这些传统的“文学”形式,还包括了地图、历史、旅游日记、布道、公开的演讲、私人的信件、政治辩论、高等法院的判决、文学史与文学批评、民歌、杂志、戏剧表演、布鲁斯、哲学、绘画、战争回忆、博物馆、图书俱乐部、爵士乐、乡村音乐、电影、广播、摇滚乐、卡通、说唱等,不一而足。

  当然,这只是编者的一面之词,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这样的理解与观念引发学术界的广泛争议应该在情理之中。

  “新”文学史引发极大争议

  对这样“新”文学史,人们最自然而然的反应就是:这还是“文学史”吗?文学史能这么写吗?

  美国《华尔街日报》在2009年11月26日发表了题为《满是语词的大熔炉》的书评,其副标题或许有相当的代表性:“一部厚厚的文集抹去了文学、历史和流行文化之间的界限”。确实,人们的疑问恰恰就聚焦在《新美国文学史》究竟是“文学史”还是“文化史”。

  2009年11月1日,美国埃默里大学英文教授波尔林(Mark Bauerlein)与杜克大学英文与女性研究教授沃尔德(Priscilla Wald),应邀在《高等教育纪事》上专文讨论了该书。主编之一的索勒斯也参与进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波尔林在文章中说,这部书已经完全是“文化史”了,而且,就连过去原有的高雅文化和低俗文化之间的区别也烟消云散了。他质疑说,在这里,《深喉》中的艳星拉弗雷斯(Linda Lovelace)所占的篇幅居然与伊莉莎白·毕晓普(Elizabeth Bishop,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最有影响力的女诗人之一)一样多,而美国著名摇滚歌手贝里(Chuck Berry)所占的篇幅甚至超过了哈特·克莱恩(Hart Crane,美国当代著名诗人),而旧有的主要叙事与概念在其中却没有位置。他还对这部文学史中所涉及的一些文学品质提出了质疑,其中提到了里根的演讲等。他还谈到了文学教学,认为该书所谈到的文学史是支离破碎的。学生到课堂来学习的时候,原本就对英国文学和美国文学没有多少概念,而在学习之后,他们的文学史知识不过是更加凌乱了而已。在美国,基础教育阶段对文学史的学习零散而不系统,而《新美国文学史》对此现状的改变没有做出努力。他认为,对于美国文学基础好的人来说,该书会有启发,读起来也有趣;但对于那些基础不好的人来说,这本书不过是一些学者个人的观点集合而已。最后,他直言不讳地指出,这不是美国的文学史,而是多元文化主义浮现的戏剧性事件。

  沃尔德在回应中承认,这确是多元文化主义浮现的戏剧性事件,但她对此有自己的看法。她认为,自己从《新美国文学史》中看到的是一种无所不包的精神,或者不妨看做是巴赫金所描述的狂欢,而不是对方所认为的一种道德剧。她认为,文学史是棱镜似的,她与波尔林在什么是抒情、什么是格言上都有不同的看法。她举出克罗福尔(Joshua Clover)所撰写的关于鲍勃·迪伦(Bob Dylan)的一章为例,说明克罗福尔笔下的迪伦就是一个观察文学史转折点的绝佳棱镜。同时,沃尔德认为,文学史是离不开语境的,对方所讨论的一些所谓的品质问题都离开了语境。特别是对沃尔林所提出的几个问题,她倒认为是“阐释”的问题而不是“历史错误”。她还特别提到,自己和波尔林之间的分歧,实际上在于如何看待“历史”的问题。她除了称赞该书的历史观和历史视野而外,还认为两位主编提供了一种文学史的范式,即允许读者去观看那些发生了演变了的事件、观点,以及文学形式、人物和创新的发展进程。“该书是鼓励读者积极参与到历史研究之中的——看到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争取搞懂历史。”

  主编索勒斯也对两位学者的争论做了简短的评论。他首先谈到了该书理想的读者问题。他说,他希望《新美国文学史》的读者不仅只是学者、专家,还应该包括教师、学生以及普通的读者和世界各地有兴趣的人们。其次,他回应了关于教学的疑问。他认为,一般的教学模式是要学生去思考那些固定的作品,但他更希望去讨论这些作品成型的过程,鼓励读者去思考他们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再次,关于文学性的问题,他说,我们是希望以文学为中心的,但依旧把所有形态的作品都包括在内了。他特别提到了“美国制造”(Made in America)的概念,认为是这一概念扩大了他们的选材,凡是与美国制造有关联的,全部可以入选。最后,他特别提到并引用了沃尔德的话:“该书是鼓励读者积极参与到历史研究之中的——看到历史事件之间的关联,争取搞懂历史。”他认为,这话比自己说得都好。

  文学史“可以这样写”的理由

  在人们质疑“文学史能这样写吗”的背后,其实蕴含着这样的问题:新世纪的文学史,应该如何写?如果我来回答自己提出的“文学史能不能这样写”的问题,答案是:可以这样写。我认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对文学历史的理解和写作,应该有更为开放的态度。

  在我看来,《新美国文学史》为我们当下“重写文学史”至少提供了三个方面的理由或启示。第一,文学史的写法并无定法,或者说,并没有一个大家必须去遵循的统一写法。对作者或者编者来说,关键看其对文学史的理解。应该说,只要有不同的理解,就可能带来独特的写作手法。第二,文学史的写作当然应该以文学为主,但不能把文学同其他种类隔离开来。如果把文学定义在文字、写作、表达这样更为宽泛的意义上,那么,把文学同历史、文化等放在一起来谈,就并无不可。由此可见,关键是我们如何去理解“文学”以及“历史”。第三,这样的文学史作为一种尝试,至少让我们看到或者领悟到,“文学史,原来还可以这样写”,它拓展的绝不仅仅是文学史的写法,更是我们怎样看待文学与历史之间关系的一种思想和理念。

  《新美国文学史》的耐人寻味之处在于,21世纪的美国学者对美国成因的重新理解、对文学现象的独特认识、对历史重构的崭新态度在该书中表露无遗。相信这对我们当下理解和写作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郭英剑)

文章来源:文艺报 2011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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