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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先]写真实:非虚构的政治与伦理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6-11-13  作者:刘大先

  “非虚构”这个词语本身建立在依附性之上,总是有个“虚构”如影随形地在那里等待着前面限定词的反拨,这使它注定成为一个权宜之计的过渡性概念。就像一系列以“后现代”、“解殖民”“新马克思主义”、“去政治化”等20世纪中后期以来出现的概念一样,它将自己的合法性置诸于对话性乃至对立性的关系之中,作为前缀的“非”兼具形容词和动词的含义。 

  当下“非虚构写作”的热潮,起于2010年《人民文学》的栏目策划,进而引发诸多文学期刊如《钟山》《十月》《中国作家》《天涯》《长城》《当代》等一系列相关纪实栏目的设置。时至今日它已经愈加成为一个大众传媒话语,偏离了最初的文学预设,我们在各种“书城”、网站和纸媒策划的书目中看到越来越多偏重于社科研究、流行读物、科普休闲类作品都被吸纳到这个门类中来。 

  如果非要梳理出“非虚构”的历史脉络与谱系,自然可以追溯到美国1960 1970年代兴起的非虚构小说、“新新闻主义”等写作类型,甚至更早的欧洲自然主义。就中国文学自身发展而言,也可以找到秉笔实录的史传传统、笔记夜谈的稗官遗韵,现代以来的新闻体小说,195060年代的报告文学,改革开放之初的纪实文学、先锋文学之后的“新写实主义”。但其实任何具体的自发非虚构写作,显然不可能预设某个目标,或者至少是无意识的,但既然某种不自觉的写作方式被文学期刊重新发现并且进行命名的刷新,试图冠之以新的内涵,就必然包含着复杂的文学内外部因素,牵涉到时代美学观念的变局。“非虚构写作”的提法产生以来,经过至少五六年的喧哗和争议,是时候进行理论的反思了,尽管无论从学理还是从实践来说,这种依然在进行中的写作可能都无法进行本质化处理,而讨论它的突破与束缚,正是为了进一步认清它的可能与限度。 

    

  发生学:意图与方法 

    

  迄今为止,常被引用的对于“非虚构”直接的说明是《人民文学》做出的:“它肯定不等于一般所说的‘报告文学’或‘纪实文学’”,也不是“诺曼·梅勒、杜鲁门·卡波特所写的那种非虚构小说”,而那些“深入翔实、具有鲜明个人观点和情感的社会调查”大概都是“非虚构”。“希望非作家、普通人,拿起笔来,写你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传记”,“以‘吾土吾民’的情怀,以各种非虚构的体裁和方式,深度表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层面,表现中国人在此时代丰富多样的经验……要求作者对真实的忠诚,要求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学品质……特别注重作者的‘行动’和‘在场’,鼓励对特定现象、事件的深入考察和体验”。因为《人民文学》在主流文学界的影响力,这种含混、否定性的描述被更多后来者不假思索地接受了。 

  “非虚构写作”有意要区别于三种既成的写作模式:一是传统文学的纯粹“虚构”式写作,它被认为已经不适应日益纷繁变动的现实;二是以事件为中心的新闻式写作,它可能无法进入生活肌理的细部或者幽暗心灵的深处;三是传统的“报告文学”写作,它在“非虚构”倡导者看来也许充满了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宏大叙事色彩。“非虚构”的上述反抗性观念的核心在于要“写真实”。 

  从发生学来说,“非虚构”是试图用关于真实的想象性书写转化为真实的直接书写。我们可以从两方面观察到这种意图的来源:首先是现实感的焦灼。当现实世界的变迁已经让我们面对的是“真实世界的大荒漠”,媒体与符号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中营构出了一个向全球蔓延的景观社会。“超真实”的意象性存在已经挤压了切实可感的现实,现实变成了媒体呈现出来的“现实”。忽然有一天,作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竭力书写现实,都无法抵御各种更强势新媒体全方位的展示,这让他意识到他是低于“现实”的,那种启蒙主义式的热情不再,也没有勇气去进行某种现代主义式的抽象与玄思。文学如果要摆脱这种被衍生符号取代进而枯竭的危险,就需要重新破除迷障,回到基本的常识。一句话,这是一种主体性弥散之后的写作。其次,文学内部的革命。1980年代以来日益成为主流写作方式的个人主义、形式主义“纯文学”已经让文学从公共领域自我放逐了,无法承担起在民族国家建构时期和思想解放初期的那种引领时代风气的功能,它日益“边缘化”,成为某个群体圈子的自我抚慰、自娱自乐。其后果不免引起话语权沦丧的忧思和文学偏狭化发展的不满。 

  “非虚构”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重新发明文学的努力,它强调作家的实践与行动,“见证者”、“亲历者”、“记录者”的定位,是企图介入性地建立其生活与文学的关联,在重新认识世界与书写世界中,重拾文学在公众那里的尊严,让文学进入历史的动态进程之中。“真实”之所以被强调,无疑与外在生活方式的同质化,既有公共性表述的窳败,集体乌托邦和未来的理想主义的失落这些因素密切相关,它被寄托了认识世界并进而重新勾画文学蓝图的殷切期望。 

  强调从个人领域和审美领域返回到日常生活的普遍性,“非虚构”就必然包括反思性主体的自觉调查,将芜杂混乱的事物与人转译为言词,并用结构性的形式表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书写者的洞察、移情与认同。现场感、亲历性、个人化书写、去主流政论化等,让“非虚构”具有了开放性的面貌,但这是一柄双刃剑,“虚构”与“非虚构”的二元划分,一方面让“非虚构”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泛滥式存在,新闻特写、调查报告、散文随笔、回忆录、学术著作都可以纳入进去,让它成为一个缺乏界限的空洞能指;另一方面,“非虚构”又自我设限,外延的无限与作家体验性时空的有限之间的张力无法解决,拒绝虚构则限定了写作者的发挥空间,使其自身目标成为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真实性”的政治 

    

  世界如果是一块混沌的石头,写作则是在其中开凿出一个自己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虚构与非虚构并没有本质的不同。“写真实”要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在于:真实是否能够透明的、平滑无障碍地进入到书写流程中——显然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这都是不可能的。“非虚构”的盛行无疑关联着对于被延宕、隐藏、遮蔽或者简直就是被放逐的“真实性”的迷恋和索求。它是否能够重振我们关于文学再度进入到公共性的重大议题,再造一种充满可能性的文学写作实践,需要时间来证明。然而,我们在当下的许多作品中惊奇地发现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在甚嚣尘上的非虚构中,真实本身本架空了,它沦落为一种鸡零狗碎的事实记录,由于缺乏超越性的思考,貌似深刻的观察甚至仅仅增加了宣传推广的文案噱头。 

  从积极的意义来说,生活本身可能会带着叙事走到全然未曾想象到的地方去,这就是未曾被形式逻辑规训了的现实本身的力量,“非虚构”的合法性基础就来源于此。“非虚构”让世界是毛茸茸的、粗粝的、无法被有限理性所僭越性掌控的。然而虚构的情节遵循着因果律,通常也包含着非理性,因为从较粗浅的层次看: 服膺因果律的前提是“承认作品中的各个事件可以被抽象化地转换成逻辑关系”,这样的话,我们不会观赏或阅读到“不可靠的叙述”——“不可靠”正是“非虚构”的逻辑所让人疑窦丛生的地方。 

  人们不禁要问,“非虚构”如何超越模仿或者反映论呢?“非虚构”极为倚重原始、直接材料, 它不是关于事实的, 而纯粹就是事实, 作品中的事实自己阐述自己,在理想状态中,作者只是展示,而无需也不应该对主题、人物、场景等进行所谓分析。但这种“纯粹”是否存在?虚构写作从叙事上来说是内指涉,即便是限知叙事,写作主体也操持或者说主宰着一切;事实型写作比如历史与传记,则是外指涉,必须严格对应发生的外在事实;两者都是单向指涉的。而“非虚构写作”如果有意义,它的必然取向是双向指涉,既要忠实于事件、人物自身的发展变化,同时写作者也需要介入进去,成为一个充满知、情、意的参与性主体。此种叙事方式既包含创造性的想象元素, 也涵盖经验式的实证内容。因而,最好的方式可能是拒绝单一的事实或虚构方式, 建立起混合:既保持对艺术作品内部的美学控制,同时又经得起外部现实的验证。也就是说,“非虚构”在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取消本质主义式“真实性”。 

  这又会将问题带回到事实真实与心理真实、情感真实的古老圈套当中。人为性与想象本身不存在虚假问题,霸王别姬、骊姬夜泣这些史书中的生动情节也是人为的结果,因为个体视角永远得到的只是“片面的真理”。先有世界的存在,叙述者只是描摹者、展示者、讲述者和注解者,叙述人不可避免地要带有先验的、主观的认知模式进入到书写之中。倡导与践行“非虚构”写作的人并非于此没有自知,之所以还是强调“非虚构”恰恰是包含了政治上的关怀——要让那些曾经被精英式文学所遮蔽与淹没的另一种广泛社会意义上的“真实”而又多元的声音呈现出来,从而促成一种文学的民主化进程,“非虚构”不过是一种矫枉过正的手段。 

    

  伦理的尺度 

    

  “非虚构”写作的社会学色彩,体现在它取消了现实主义式的典型,也有意避免现代主义式的代言和自我膨胀,而是以关系性为基础,来呈现世界的复杂和难以抽象化。这必然会带来叙述的散点透视,而不是聚焦,这符合世界的本然面目。尽管在材料的拣选中不可避免地仍然会被经验所限制,被“先见”所牢笼,但这个过程中,书写者与被书写者获得了伦理上的平等。它们更多采用被遗忘与忽视的替代性视角(比如底层、边缘群体、地下社会),包括书写者、受采访者、被观察者、传闻中的人物在内的复调的声音出现,从而走向一种更加细微和现实主义深度的文本,从而指向一种大众化、人道主义乃至民粹主义。 

  这与整个社会与时代的表述方式转型是同辙的,直接电影、纪录片、电视真人秀、自媒体的广泛传播已经初步形成了大众的平等表述形态,即便从精英学术而言,人类学、民族志、田野作业的方式也日益渗透到各个相关学科之中。“非虚构”实际上也受益于上述的媒介与学术进展,它在叙事上的取消线性,个体经验中的时空合一,象征、隐喻等技法层面的衰微带来整体叙述中不是反高潮,而是取消高潮,让事件与人的状态浮出驳杂的经验之海,这本身就是一种写作伦理的转型。 

  只是,在这种人文关怀的激情之中,需要警惕缺乏反讽和自我质疑的精神。因为“非虚构”书写者很容易产生一种不假思索的道德优越感,将自己界定为“真实”的掌握者,而将自己与主流不一致的位置关系简化成了对立与反抗的虚幻错觉,过于强调了抗争的力量和姿态,从而产生了颠覆主流、对抗权势的自我心理暗示。当然,其中实在的情形可能是多样的:有自觉替弱势群体声张正义的冲动,也有有意借用边缘立场来获取文化资本的投机心理。无论是哪一种,先入为主的道德优越感都容易形成了一种权力,使得写作者自以为怀有了历史正义的审判权,从而走向了自己动机的反面,将生存经验和历史记忆窄化了。如果道义担当缺乏对于历史与现实的体贴入微的观察与体悟,那么痛苦与怜悯的态度中时不时绽现出的就是撒娇喊疼的做作,最终使得它成为一种姿态。 

  当涉及到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与事之时,写作者如果缺少一个清醒的自我意识、他者界定和总体认知,很容易沾染被书写者的姿态与情绪。这里很容易产生的情形是零敲碎打的记录和意识形态的迷乱,前者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片面注重负面、阴暗因素,从而使得“非虚构”的呈现成为一种单维度的想象;后者在“写真实”的偏狭执拗中,缺少普遍性的关怀,而使得其诉求和倾向暧昧模糊、丧失基本的价值共识,从而将自己逼上狭径。更主要的是,个体观察与纪实中,如何处理公共与私人之间的界限,避免让生活的受害者再一次在文字叙述中成为受害者,这可能是许多“非虚构”写作所忽略的问题。如果不能直接回馈给被书写者,那么至少需要做的是保护他们不被文字传播中因为隐私暴露而遭受二次伤害。就此而言,“非虚构”写作还是在黑暗中的摸索,有很长的路需要走。 

    

    (原刊《山花》20163期) 

    

    

文章来源:《文艺报》2015-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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