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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谈谈民间故事的记录、整理及其他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4-08-06  作者:刘锡诚

   谈谈民间故事的记录、整理及其他[1]

  刘锡诚 

  【小引】本人5月28日在中国民协召开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启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言,讲了三套集成初始阶段的一些历史情况。记者的“报道”发表后,不料引起一位人士的责难,说我等不知道五六十年代关于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的讨论,权威学者早有论述,等等,等等。我不想用“无知者无畏”这样的俗语来回答,但却促使我把1959年发表的关于搜集整理问题的文章打印成电子版,发表出来。早年发表的文章,自有那个时代的局限,那也是无奈。而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编、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第一辑)稿子,正是鄙人参与编辑的。

  一

  民间文学(包括民间故事)作品,首先是一种文学的现象。和文学一样,它具有文学的一般特点,即用形象反映现实。由于民间故事多是世代相传下来的,经过了千千万万人的雕琢加工,艺术上往往达到了很高的成就。它的语言确像“山涧的清水、地下的甘泉”,异常朴素而洗练,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形象。每当凝神聆听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时,不仅为它那令人神往的情节所吸引,还每每从中得到教育。

  但是,和文学比较起来,民间文学有更重要的科学研究的价值,是科学研究的资料。民族学、史学、方言学等科学部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民间文学作品或通过民间文学作品研究其他问题,并从确凿可靠的民间文学资料的研究中,得出各自的结论。只有这样,民间文学作品所固有的多方面的价值才得到充分的发挥。过去的一些资产阶级学派和学者不去研究民间文学的艺术特点,只着重民俗方面的研究,把民间文学作品看成仅仅是一堆死的民俗材料,竭力证明劳动人民是没有创作才能的,这当然是极端错误的。然而把民间文学与文学无分别地等同起来,认为民间文学只有艺术特点(应当说,民间文学的艺术特点、诗学方面的特点,是同文学有别的,这一点不容忽视。)而不承认它有在某种意义上讲来相当重要的科学研究资料的价值,认为民间文学工作者只应研究它的艺术特点,而应忽视它所固有的其他方面的特点,——这种看法也是片面的,有害的。

  民间文学有文学方面和科学方面的价值,这一点前人早已指出。我们知道,科学共产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十分重视民间文学的艺术价值的(如1860年6月20日恩格斯致马克思的信),但是,他们对民间文学的其他的科学研究方面的价值也从未轻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引用了大量的民间故事、传说、歌谣论证了一般社会历史、特别是原始公社制度的发展与衰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列宁曾经提醒研究者注意:民间文学中不仅有值得文学史家注意的东西,而且是“研究我们时代的人民心理的非常必须而且重要的材料”。列宁说:要知道,这(指民间文学——引者)比起我们许多许多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出身的哲学家的所谓‘哲学的’胡说八道,要有趣得多。难道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之中竟找不到一个愿意研究这一切和对这一切写出有系统的论文的人吗?这件事必须要做。因为许多世纪以来人民的创作反映了各个时代他们的世界观。”列宁仔细地研读了巴尔索夫搜集的《出征兵士的哭述》一书,激昂慷慨地向他的战友邦奇-布鲁耶维奇说:“我聚精会神地读完了它,这是极好地描写尼古拉军警统治时代、描写过去该死的穷兵黩武、描写毁人的野蛮练兵方法的最珍贵的材料。……我们的古典作家无疑常从这些人民创作中汲取创作的灵感。为什么不写一篇研究论文,研究军警统治时代的黩武主义对于农民发生了什么后果,可以用这些对服兵役的‘哭述’来和那些农民的歌曲——即那些逃亡开地主的庄园,逃避兵役,从兵营逃走,组织所为‘下游自由逃民’,在伏尔加、顿河、诺沃露西亚、乌拉尔以及在草原上结成特殊的伙伴、义勇军、队伍,结成自由民的自由团体的农民的歌曲作比较。同样的人民然而却有不同的、充满骁勇和豪迈精神的不同的民歌,有大胆的行为,有大胆的想法;他们经常准备举行起义来反对贵族僧侣、显贵、沙皇、官吏、商人。是什么使他们变成这样的?他们努力追求的是什么?而这一切在民歌中都能找到解答。”

  民间文学的理论研究工作应当把民间文学在艺术方面和科学方面的价值一起来研究,因为这两方面的价值都是客观存在着的。从上面引的列宁的话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要求民间文学工作者不仅要从文学史的角度研究民间文学,而且要从中研究“各个时代他们的世界观”、“人民心理”,他说,必须把民间文学的材料从社会政治的角度加以审查。

  如同任何一门科学一样,要建立民间文学的学科,首先要积累大量可靠的材料作为学科研究的对象。因此,搜集材料时的根本原则,是尽可能忠实准确地、照作品讲述者讲述时的原貌记录下来。

  1923年高尔基就曾经说过:“记录民间的口头创作,要求最严格的准确性。如果不保持这种准确性,民间文学的资料就要受到损坏。”[2]民间文学是历代的物质生产者的语言艺术创作;然而他又与音乐、舞蹈、仪式等有极为紧密的关系,并且以此区别于一般的文学艺术。因此,当我们记录这些作品的时候,至少应当尽可能准确地将其中的语言部分(最好是连同曲谱、仪式、舞蹈等一起)从口头移植到书面上来,而逐字逐句的严肃的记录,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完成或接近完成这样的任务的。

  忠实记录的原则,显然是由民间故事的特点所决定的。民间故事一般说来是集体的创作,经过无数作者的共同琢磨、补充、修改,才得以流传下来。但是,每一件作品又是一种个人的创作,因为每一件作品经一个讲述人的讲述,便带上了讲述者个人的特点和风格,具有了某一讲述者的个性。实际记录时,常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一个地区或不同地区的讲述者对同一母题的故事有不同的说法,或长或短,或简或繁,风格、语言乃至思想感情,无不各具特点。这便是民间文学中集体因素和个人因素的辩证的统一。当然,就是同一个说故事的人,在不同时间讲述同一个母题的(甚至同一个)故事,也不会尽然一样。时过境迁,事件的变化,历史的发展,必然要反映到说故事人的思想、世界观中去,因而不能不使他的故事的思想风格、特点乃至情节,发生相应的变化。我以为,记录民间文学作品的人,绝对应该在自己的记录中反映出这些客观存在着的特点;要这样就必须忠实准确地记录。但是所谓忠实准确地记录,是指忠实于某一个讲述人的某一次讲述的故事,而不是一般地忠实于所谓故事的主题或“风貌”。

  研究个别故事讲述者的风格、语言特点及世界观或由它所代表的心理状态、世界观,是民间文学科学的一项重要任务。五四以来,我国民间文学研究者们受西方民俗学者的影响,忽视个别故事和个别故事讲述者的特点和个性,是他们轻视劳动者的艺术创造力的明证。他们只会抽提出一些情节,作抽象的、形式的比较研究。在今天,民间文学研究者应当像文学理论研究者对个别作家的研究一样,把对个别的民间故事讲述者的研究列入自己的工作之内。如果能够按照上述原则,把某一个故事讲述者所讲述的作品尽可能地全部记录下来,如果对他的生平和他所讲述的故事有了深刻的了解和研究,那么,民间文学的一般理论问题(特别是集体因素与个人因素的关系这个复杂的问题),就可能在更多的资料的基础上获得某种程度的解决。

  有计划地、全面地记录某一地区、某些民间艺人或某些体裁的作品,将提供极为宝贵的资料,使我们有可能研究某些作品或体裁的具体产生、发展和衰亡的过程。例如,如果几十年前我们就有了关于太平天国运动和义和团运动的忠实准确的民间传说的记录,那么与今天的同样主题的传说加以比较研究,就可以看到劳动人民(某些社会集团、某阶级或某些人)的世界观和思想状况的变化,可以看到传说这种体裁的变化规律。

  从民间文艺学这门学科的角度来要求,记录民间文学作品一定要忠实准确,而不允许伪造的。但是,有人认为,既然强调提供科学研究的资料,就一定是“把民间文学作品记录下来,带到书斋里去”,就是“为少数人的科学研究服务的”。[3]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能说服人的。科学研究的目的,无疑是为人民、为祖国建设服务,而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任何时候都是少数;我们的研究工作本身,无非是从对资料的研究中找出民间文学本身发展的规律,使我们的清理民族文学遗产的工作建立在可靠的科学基础上。如果没有这种科学研究,找不出规律,就可能犯错误。例如,大家知道,民间文学是奇特地伴随着历史发展的,但是,不是在大量的忠实准确的材料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认识这一规律。又如,动物故事的起源是比较早的,在后来的社会发展阶段中失掉了最初的魔术的和图腾信仰的意义,而具有了某种训诫的意义。如果我们根据的材料是经过改动的,那么我们就不可能从中看出民间文学如何反映了社会现实以及民间文学与魔法的联系、古代人类的图腾崇拜等真实情况。再如,如果某一时期的民间文学的记录完全是现代的规范语言,那么就无从看出不同方言的产生及其相互影响,等等。

  当然,我国的方块字和形声的脱离,给记录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使记录的速度比口述的速度慢得多。此外,方言的复杂也是记录困难的原因之一。但是我们不能把困难和科学要求、把现实性和可能性混淆起来。特别是目前汉语拼音字母的创造和广泛使用,已经使我们有了与别的国家同样的条件,完全可以在记录工作中比较广泛地运用。此外,现代科学技术的发明和创造,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利条件,使记录与讲述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了,如手摇录音机和磁带录音机,能够把民间文学作品连同曲调一同保留下来。虽然器械记录还不能代替人工记录,但确是一种好的方法。

  这里谈的是忠实记录的必要和原则,并没有谈到记录的技术,这个有重要意义的题目需要专门的讨论。

  二

  现在,民间文学工作者中间有不少人把民间文学的整理了解为对所搜集到的某一篇作品或某一母题的作品进行艺术加工或改写。我以为这样的理解是不恰当的。

  有些同志搜集了一些民间故事,或者根据童年时代听到的故事,经过回忆写下来,就拿去(全部或部分地)发表。这些同志的用意也许是好的,但是他们是把它们当做真正的民间故事读物发表的,因此不能不考虑到教育意义和美学意义等方面,然而他们掌握的材料又很少,不但在思想内容方面不合心意,甚至感到“语言杂芜、细节重复累赘或缺漏”[4],于是不得不动手修改。有的人认为,既然要忠实记录,那么“语言必须跟口述者一样”,什么“从前,从前”之类“老是叙述,怎么生动”!“必须勇敢地跃进一步,从内容到形式、风格,要创造些新的来”。[5]有些人认为,绝大多数民间的讲述者文化水平很低,艺术修养很差,真正的艺术大师少见,他们讲述的作品大半不完整,有的头好,有的尾好,有的粗鄙得不能发表,如果要发表,定要经过这些同志加一番“整理”之功夫。

  在这些人的做法中,所谓整理,不仅包括规整字句,注释方言,提供讲述者的情况和故事流传演变的情况,而且包括更动重大情节,改变故事结局,增删人物,以至根据若干故事拼凑成一个故事等工作。

  劳动群众中确实有许多杰出的、天才的人物,他们能讲述完美动人的传说故事。他们口述的作品中,有不少是具有个性的比较完美的作品,可以不用修改(而且若干年来就是这样在口头上流传的)就能与读者(这样的读者是与口头讲述时的听众没有多大区别的)见面的。遗憾的是,这些同志不承认,或理论上承认而事实上不承认有比较天才的人物和比较完整的作品,他们不相信世世代代的劳动群众的艺术创造力,似乎任何口述者都不如整理者的思想与艺术技巧高超,必须经过他们“整理”一下,民间文学的光彩才能放射出来。殊不知,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世世代代流传在民间,保存到今天的,多是优秀的东西(当然也有艺术性粗劣、思想不健康的东西)[6]。难道这些东西一经他们记录就变得粗鄙不堪,芜杂啰嗦了吗?不,决不是这样。

  在我们读到的一些集子中,就有不少这样的例子:经过“整理”之后,原来朴实无华(朴实并非简单)的故事,成了矫揉造作的东西,失掉了丰富的民间口语和讲述者的个性。一件民间的作品,忠实准确地记录下来之后带着原讲述者的个性特点、语言风格特点,渗透着他的(以及他所代表的)世界观。经整理者整理之后,其中必然注入了整理者(现代的或古代的)的观点和思想。研究者根据这些伪造品进行研究,必然会得出非常错误的结论。这样的东西,怎么和忠实的记录有同等的价值呢?

  有的人主张:整理者也属于劳动人民的范畴,应当是民间故事的创作者的一员。或者:传统的民间文学经旧文人整理以后,就面目全非了,因为他们是属于统治阶层的人物,思想观点与劳动者格格不入,而今天,知识分子劳动化了,思想上与劳动者一致了,所以整理者可以是创作者的一员。

  在过去的时代中,记录者和整理者多为统治阶层中的人物,他们在采录和编订民间作品时,有意无意地加入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有不少文人墨客用自己的拙劣的作品充当民间作品,这种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因此,在过去时代的民间文学中,提出反对假冒民间作品是有很重要的意义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今天知识分子与工农结合、知识分子劳动化,大大缩小了互相之间的差别。但是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往往是落后于基础的发展变化的,虽然资本主义以及封建主义的思想影响,还相当顽固地残留在人们(尤其是知识分子)中间,并且经常起着有害的腐蚀作用。劳动人民中间固然也有落后的思想,但是把反映他们的心理状态的文学作品按照我们的意图加以整理或拼凑,必然会“使民间文学的资料受到损坏”。提倡整理,提倡整理者是创作故事的一员,无疑是使有悠久传统和形成发展过程的民间文学现代化的错误主张。这方面的例子也是不少的,仅就刊物上批评过的,可以举出萧甘牛编写的《龙牙颗颗钉满天》这篇“故事”,整理者“在古代的人物身上加进了非古代的思想感情”。[7]

  前面说过,搜集到的民间文学资料,大都有科学研究的价值。这些材料应当经过科学的分类集中保存在一定机构供研究参考。此外,还可以从中编辑一些记录的原稿出版(这种出版物一般不作改动,只作注释,提供出搜集、讲述者及其作品的流传情况),供更广泛地研究。

  在大量的材料中,有一部分是可以在一般报刊上发表,或编成集子作为一般文艺读物广为传播的。但是这必须是经过严格地甄别与选择的,要发表的作品,除了传授知识外,还必须合于思想教育与美学教育的原则。但是,民间故事的内容往往是很复杂的,它们多半反映了幻想的世界,因此,不能用评价一般文学作品的原则来对待民间作品。发表这种作品的时候,仍然需要做一些编辑方面的工作,把若干显然次序颠倒、混乱的语句加以整顿,比较难于使读者明白的方言加上注释,等等。

  我以为,像有些搜集整理者所做的那种整理,即改变或删除某些情节,甚至按照现代小说的写作方法,把人物典型化,把若干母题相同或相近的故事综合、拼凑成一个故事的做法,显然属于改写或在民间故事的基础上再创作的范畴,而不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因此,我认为,在民间文学领域里不应允许这种近乎改写的“整理”的存在。

  这里所说的改写,虽然不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却应属于民间文学科学研究的对象。所谓改写,就是在原民间故事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和编写,经过改写者的取舍和创造,便产生了一种新的艺术作品。这样的作品本质上已不再是民间文学作品,而是注入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的文学作品。当然,这种工作也是有意义的。阿·托尔斯泰改写的《俄罗斯民间故事》,便是一个颇典型的例子。

  由于阿·托尔斯泰改写的俄罗斯民间故事在我国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不在此谈谈他的方法。

  阿·托尔斯泰对一个世纪以来出版的不计其数的民间故事集都不太满意。他认为:“编这种故事集的人常常担任故事的改写工作,并且常常不是用民间语言,不是用民间的手法来复述它们,而是‘文学地’,那就是用老一套的语言,用文绉绉的语言来复述它们,这种语言和民间语言没有丝毫相同的地方。”[8]他认为:用这种方法“整理”和复述民间故事,势必把原来优美的民间故事弄坏,最后就只剩下一个没血没肉的主题了。而他本人编选民间故事的目的,是要‘使孩子们熟悉祖国的民间创作,此外,使孩子们得到民间语言的丰富宝藏。”[9]

  从上面引用的给儿童出版社的信中可以看出,托尔斯泰在改写(编)民间故事时,是遵循了贝洛的方法的。法国作家贝洛(1628—1703)给儿童写了一部优秀的民间故事集《鹅妈妈的故事》,几个世纪以来都为小读者们百读而不厌。贝洛在复述民间故事的时候,是按照作家本人的意图,赋予了民间故事以崭新的艺术形式,而且在许多地方改变了民间故事原来的思想。他的故事虽然保留着民间故事的基本的东西,但是应当说那终究是个人的创作,即一般所说的艺术童话。

  阿·托尔斯泰作为一个伟大的作家和艺术家,在改编民间故事时,阅读了当时已经出版的和未出版的手稿中的大量的故事,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保存下了民间故事的“清新”和 自然”。

  在我国,有些整理者往往就是搜集者本人。在目前还没有积累大量的故事和异文的时候,他们就在自己搜集到的故事上加工、“整理”(前面已说,实际是改写),当然是不能与托尔斯泰相提并论的。阿·托尔斯泰为了改写(编)一个故事,往往掌握了几种异文,这样便有了想象和创造的基础,因此,他改写(编)的故事有许多是成功的。托尔斯泰的方法为我们树立了改写或编写民间故事的榜样,而不能成为整理民间故事的楷模。我国有些人做的正是这样的工作,他们根据一个或几个故事加以修改、补充,或把一个故事的头与另一个故事的尾拼凑在一起,或从同一母题的故事中综合出一个故事。可惜有些人没有做得好,正像阿·托尔斯泰所批评的那样,不是用民间的语言、民间的手法来复述故事,用的是文学的语言,失去了民间故事的自然朴素、刚健清新。

  我并不反对改写。改写民间故事同样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而且可以做得很好,然而它是不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而属于专业文学创作范畴的。民间文学的科学应当研究这种现象,通过这种现象可以看到民间文学与专业作家文学的相互关系。改写的工作,仍然需要有大量忠实可靠的材料,特别是一个故事的种种不同的异文,只有根据大量异文进行改写,才能比较好地保存下民间故事的优美的东西。

  民间故事的搜集(包括记录口头上的)和出版问题,是很复杂的,当然不可能只有一个统一的、大家都遵循的方法,但是共同的原则却应当是有的。我相信,只有讨论,才会产生出为大家公认的科学的原则。

  1959年6月

  [1]发表时署名刘波。

  [2]高尔基《给欧里卓夫集体农庄青年学校文学小组的信》。见密德魏杰娃编、遂希译《高尔基论儿童文学》第202—203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56年;又见刘锡诚编《俄国作家论民间文学》第320—321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

  [3]引自刘金《谈谈民间文学的记录与整理》,见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的《民间文学集刊》第三本,1958年。

  [4]见前引刘金文。

  [5]陈玮君《必须勇敢跃进一步》,见《民间文学》1957年6月号。

  [6]加里宁就曾说过:“人民是淘金者”,人民所保存下来的作品中,大多是优秀的。

  [7]巫瑞书《谈萧甘牛整理编写的民间故事》,见《民间文学集刊》1958年第三本。这篇文章还指出了其他一些故事的整理的失败。

  [8]阿·托尔斯泰编写《俄罗斯民间故事》序,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1953年。

  [9]引自《给儿童出版社的信》。

  (本文原载《民间文学》1959年7月号;
收入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编《民间文学搜集整理问题》(第一辑),上海文艺出版社1962年,
作者原署刘波。)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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