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士闪著:《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鲁中四村考察》,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版)
近十余年间,我国文艺学研究渐入佳境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学人视野的日益开阔,这既表现于他们在各自专业研究领域内的不断开拓与延伸,又表现于一批交叉边缘学科的确立与逐渐成熟。张士闪教授力倡“艺术民俗学”10余年,曾于2000年完成了具有跨学科视野的探索之作《艺术民俗学》。如今,随着他的新著《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鲁中四村考察》(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出版)的问世,我们发现,“艺术民俗学”已经从研究理念走向学术实践,从民众表演行为的观察走向村落生活真型的发现,从而揭示出“民艺”活动的“文化逻辑”(刘铁梁教授语),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意义上深拓了“艺术民俗学”的学术空间,该著便是这一交叉学科在成形和发展中结出的丰盈果实。
《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一书,自始至终贯穿着这样一种动态的研究理念:乡民艺术的意义和价值是在特定的文化语境和社会情境中通过民俗行为的外化才得以生成和实现的;而学者的观察和阐释也只有将目光投向“乡民”的特定群体去全面考察家族─村落的生活传承、仪式性礼俗规制、民间话语权力及其运作机制等文化行动的全过程,才能对中国乡民艺术活动之所以在一个村落的文化空间中得以存续、发展和变化作出合理性的抽绎。由此,作者走向村落,走近民间表演传统及其流播和演变的动态过程,进而对民艺活动作出了规律性的诠释:乡民艺术的本质并非仅仅是“闲中扮演”,而是乡民为了生活的有序与精神的完满而主动进行的一种文化创造。因此,本书的主要着眼点,并没有放在乡民艺术活动的形式层面,而是集中关注并动态把握在乡民手中的艺术文本如何在乡村社会中一再被表演、重复(再创造)、传承的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的意义显现。相形于以往的乡民艺术研究著作,这种动态研究观正是本书最为突出的优长之处。我个人觉得,作者带给我们的启发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方法论意义:
一、从个案出发,“以小见大”
作者选取鲁中地区的小章竹马、洼子村拉呱、井塘村及东营村仪式歌舞表演等四个核心个案,通过现场观察和田野研究进行民俗生态的全景性描写和个案聚焦分析,突破了传统乡民艺术研究中的宏观叙事及其研究视域。本书读起来毫无生涩感,流畅的笔法与清晰的逻辑显示出作者占有田野材料的翔实,以及对于研究对象的深入把握与深刻认知。实际上,从观察到理解,作者关注其研究对象已有10余年之久,其间进行了目标化的定向追踪与定点回访。借重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的田野研究,再结合地方史志文献的系统爬栉,他基本上已进入到“文化持有者的内部视界”(马林诺夫斯基语)。以此为基础,他便能游刃有余地对乡民艺术的历史脉络与现实存在进行分层描写和叙事阐述,对于家族─村落的文化诉求和社会互动之“解释的解释”也就更加深刻,从而构成了书中特有的动态视角和学术纵深感。这样的研究策略,使得本书既不同于宏观叙事,也不同于常见的对于艺术民俗事象的罗列式静态描述,而是充满了一种“以小见大”的学术旨趣。可以说,本书致力于“眼光向下的革命”并有所创获,为学界研究民间表演艺术的家族-村落型传承体系及其当代变迁提供了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工作框架。
二、凸显问题意识,突破学科界限
本书何以能规避一般个案研究易见的琐细、寡味,而获取多方面的学术创见?依我看来,是作者清晰的问题意识赋予其个案调查以认识论的解析性张力,而扎实的田野研究和开阔的理论视野则为其后续的学理性阐释提供了充足的空间。比如在《俗化的信仰与神圣的艺术》一章中,围绕“小章为什么有竹马”这一中心的问题意识,作者以西小章村为研究单元,从艺术学与民俗学的双重视野切入村落社会与乡民艺术的文化逻辑之发现,从民俗生活实践到仪式表演行为,阐明了乡土社会在村落传统的维系与发展问题上所具有的特定且合理的文化自主权(cultural liberty),归总出其历史和现实的成因在于“在一个充满了运作、磨合、妥协与共谋的过程中,村民对其生活文化的选择、强调、传递与创造”。该书在步步深进的论述中呈现出确当的逻辑结构,就其个案研究所达至的文化深描与意义阐释而言,堪称是目前为止同类研究课题中鲜有的实证性研究力作。正因为立足于乡民艺术与村落家族叙事传统的深层联系去发现问题,去回答问题,作者才能够以乡民艺术为轴心建立起田野研究的关联性动态视野,从民众行为实践到村落生活轨范发现并揭示乡民艺术活动中的文化逻辑,因而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的意义上,以跨学科的理论视野和田野实践实现了艺术民俗学的个案价值。
三、立足民间叙述立场的“深描”
应当说,从《艺术民俗学》到《乡民艺术的文化解读》,作者在自己倡导的艺术民俗学研究中,身体力行地实践了“走向村落”以探索“作为民俗现象的艺术活动”的田野技术路线和个人研究策略。张士闪博士先后在山东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接受了艺术学与民俗学的学科专业训练,倚靠这两个学科的优势,他善于将乡民艺术置于村落社会诸种语境中加以阐释,以显示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与现实的合理性。他的研究既关注乡民艺术的集体活动,又注意其间民间权威所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在民间表演传统的探究中对艺术的结构与人的能动性上进行了较好的处理。比如,他重点关注村落社会中权威性人物与家族村落之间的互动关系,通过大量引证其叙述话语,凸显民间叙述的立场,由此实现了从观察到理解的认识论转型,从而构成该著所特有的叙事阐释策略。那么,通过对乡民艺术传承人主体的定向跟踪,作者挖掘到家族艺术传承的集体记忆、民间心理和行为叙事,同时贯穿着从地方话语系统发现村落知识的“常式”与“变式”的动态研究理念,体现出作为一位艺术民俗学研究者的学术自觉。
如果说该著立意要在“乡民艺术”这一研究主题上创立一个实证性的个案,就免不了要在艺术学和民俗学之间左右倾欹的话,那么,要想在“文化逻辑”的发现与“表演艺术”的美学阐释之间做到左右逢源就有相当的难度了。在这种意义上讲,本书给“民艺”之“艺”的本体 (艺术性) 研究留下了进一步深拓的阐释空间。
总之,“一滴水的意义是不能低估的。”(钟敬文先生论民间艺术语)如果将作者这一定位于村落型表演传统的个案系列研究,比喻为一滴滴掬捧自民间生活真型的“活水”,其贯通在田野研究过程中的文化逻辑之发现就有着厚重的学术含量,从多方面映射出村落民俗研究的个案价值:既有探究文化表达形式──民间表演传统的学理性意义,又有保护文化空间──民艺传承村落的现实意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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