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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表演理论与民间叙事研究 [杨利慧]
新世纪学术前沿十讲系列报告会之七:综述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6-10-03  作者:王欣

第七讲:表演理论与民间叙事研究 

主讲人:杨利慧 博士

时  间:2003年11月18日下午2:00─4:30
地  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11层西段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会议室
 


 ·内容综述·

      2003年11月18 日下午,在民文所会议室,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杨利慧博士做了题为“表演理论与民间叙事研究”的学术发表。这是民文所“新世纪学术前沿十讲”系列报告之七,来自民文所、文学所、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院所的科研人员和研究生近50人参加了报告会。

      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随后影响到世界范围内诸多学科领域,与口头程式理论、民族志诗学一道成为上个世纪以迄今天依然富有生命力和强大阐释力的三大民俗学理论学派。杨利慧博士在美国印地安纳大学访学期间,与我院文学所的安德明博士一道,选修了表演理论的领军人物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教授的课程,并对他作了专题性的学术访谈。此次她的学术报告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㈠民间叙事的涵义及其研究方法;㈡表演理论产生的学术背景;㈢表演理论的主要理论主张;㈣表演理论的民间叙事研究个案举例;㈤表演理论的影响;㈥表演理论的反思与批评。现综述如下:

      对于民间叙事的涵义,不同的学派对其考察的重点不同。其中,基于文本研究的自然神话学派、传播学派、历史─地理学派、心理学派以及结构主义学派等,倾向于认为民间叙事文本是“自足的事象”,研究的角度主要是从文本出发寻找民间叙事的意义,而很少考察文本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持另一种研究立场的学者则认为民间叙事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联系,民间叙事事件本身就是社会行为,并从文本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出发去考察文本的意义,如功能学派、表演理论学派等。

      表演理论的产生有着哲学的、语言学的,以及民俗学自身的学术背景。哲学领域向实证、经验的研究转向,语言学领域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由以往关注“语言能力”到关注“语言运用”的转向,还有民俗学本身方法论的转向等,都对表演理论的产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和阿尔伯特·洛德(Albert Lord)在史诗研究中考虑情境、听众对于史诗表演的影响,还有像肯尼斯·苟思丁(Kenneth S. Goldstein) 在其专著《民俗田野工作者指南》(A Guide for Field Workers in Folklore)中强调田野作业要关注事件发生的“自然语境”等,都成为表演理论的先导。

      表演理论的代表人物主要有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戴尔·海姆斯(Dell Hymes),罗杰·亚伯拉罕(Roger Abrahams), 丹·本—阿莫斯(Dan Ben-Amos)等,其中又以鲍曼影响最大。鲍曼在其代表作《作为表演的语言艺术》(Verbal Art as Performance,1977)中这样规定“表演”的本质:“表演是一种说话的模式”,是“一种交流的方式”。表演理论是以表演为中心(performance-centered),关注民间文学文本在特定语境中的动态形成过程和其形式的实际应用。其理论核心就是把民间叙事当作一个特定语境中的表演的动态的过程,是一个实际的交流的过程。表演理论主要的关注视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一是特定语境(situated context)中的民俗表演事件(folklore as event);二是交流的实际发生过程和文本的动态而复杂的形成过程;三是讲述人、听众和参与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四是表演的即时性和创造性(emergent quality of performance);五是表演的民族志考察。和传统的理论相比,表演理论更侧重于把民间叙事作为交流的事件(communicative event),更关注于“作为事件的民俗”而不是“作为事象的民俗”,以表演为中心而不是以文本为中心,更注重考察民间叙事的即时性和创造性而不是它的传播与传承,更注重于个人性而不是集体性,更注重民族志背景下的实践而不是追求普遍性的分类体系或寻求功能的途径。

      对于表演理论的民间叙事研究个案,杨利慧博士举了两例,一个是鲍曼在其重要著作《故事、表演和事件》(Story, Performance and Even 1986)一书中提到的关于德克萨斯的故事讲述,通过对故事讲述家贝尔(Bell)的三个不同的表演文本比较,揭示了故事讲述语境的变化对故事讲述变化的重大作用。另一个案是里根·达内尔(Regna Darnell)于1971年3月做的关于印第安人保留地的一次神话讲述。通过对此次表演事件表演情境、听众背景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尤其是侧重对表演者为了将听众引入和引出传统神话讲述的境地而采用的策略分析,从而强调了表演者作为有创造性的个人创造性地改变文本来适应特定的语境的作用,这里表演者是作为桥梁的中介叙事。

      表演理论被称为“一场方法论上的革命”,它为民俗学科的研究提供了视角的转向,使民俗学的理论关注实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重要转型:从历史研究到现实研究,从文本到事件,从普遍性到地方性,从集体到个体,从静态到动态。另外,表演理论在其他领域也获得了广泛的应用。比如贝弗莉•斯道杰 (Beverly Stoeltje) 常常关注女性在表演事件中的社会性别展示,一位博士候选人杰西卡(Jessica Anderson Turner) 力图通过对桂林旅游景点的文化表演进行细致的民族志考察,以探讨其中展示的地方社会对地方文化与民族国家的认同。

      在对表演理论的众多反思与批评者中,杨利慧主要例举了琳达·戴格(Linda Degh)、安娜-利娜·斯卡拉(Anna-Leena Siikala)、周福岩等人的观点。其中,美国民俗学家琳达·戴格从自己长达10多年田野工作和定点追踪调查出发,强调只有通过对一个社区长期的、不断的对比考察才能对表演传统作出的正确评价,提出了以表演者为中心(performer –centered) 的理论框架;芬兰女学者安娜-利娜·斯卡拉则认为表演理论还应该充分重视讲述者的个性、背景,以及他们对事件的态度;中国学者周福岩针对表演理论中把表演完全看成是理性的、有意识的行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表演还可能是充满激情的、无意识的行为,表演理论关于形式的分析过细,既加重了学者的负担,也有悖于学理。在回溯以上学术批评史的基础上,杨利慧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视角,那就是如何把民间叙事文本自身的形式、意义、功能与文本的表演结合起来进行理论研究。

      报告会上,与会人员就是否应该在田野工作中追寻传统的表演事件或者自然的表演语境,能否在田野与文本的互照中将叙事文本的外部研究与内部研究结合起来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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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少数民族文学系硕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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