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期民文沙龙现场 郭翠潇/摄
2021年4月7日下午3点至5点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民文所”)举行了第32期民文沙龙,主题为“青年学者谈南方史诗”,由民文所南方民族文学研究室的屈永仙、杨杰宏、李斯颖三位学者主讲。讲座由吴刚副研究员主持。
屈永仙副研究员 郭翠潇/摄
屈永仙副研究员的发言主题为“南传佛教影响下的南方民族史诗”。她首先介绍了受到南传佛教影响的傣族、布朗族、德昂族、佤族和阿昌族情况,其次分析了各民族史诗受佛教影响的程度,最后探讨了史诗的文本化和经典化过程。南传佛教对这些民族史诗的影响与它传入时间成正比,傣族受影响最深,布朗族和德昂族次之,阿昌族、佤族比较浅。通过分析《葫芦信》的诞生和《达古达楞格莱标》的问世过程,可以了解民族口头传统的文本化和经典化,在这个过程中,歌手、文人发挥着重要作用。以《达古达楞格莱标》的“经典化”为例,它在2016年问世,其诞生经过了五个阶段:最初是三个德昂族老人凭借记忆口述,由李腊拽写成老傣文,然后由岳小保翻译成汉文自由诗体,再由张引改成佛经偈颂体,再由岳小保写成傣文韵文体,最后形成“汉文+傣文”的史诗文本。上面两部史诗是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孕育、人为促成的。
通过对这几个民族的史诗内容对照研究,屈永仙发现,南传佛教影响下的史诗具有相似的“佛教叙事+本土叙事”结构,它们含有许多相似的主题和故事范型,譬如西双版纳的傣族和布朗族都有“桑木底盖房”主题,这主要是他们在贺新房的时候都要请章哈来唱《帕雅桑木底》这首长诗。不同民族史诗中含有相似的故事范型,例如,傣族和德昂族的史诗中都有“天神吃香土变人类”的叙事,大火烧天地后,大地被烧焦发出香味,八位天神忍不住诱惑吃香土,身体有了汗水和泥垢,失去了神性而变成人类。这反映了他们之间有着长期的族际交往和文化交流。这几个民族身处中印文化的大熔炉中,各民族文化的层次性难以理清。佛教的文化因子传入各民族后会按照该制度来做出调整、变异和结合,进而生发出创造点。
杨杰宏副研究员 郭翠潇/摄
杨杰宏副研究员以“东巴史诗的多模态叙事文本与仪式演述”为主题进行了发言。其发言内容涵盖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口头与书面文本关系。口头程式是东巴口头及书写传统的主要表达单元。东巴书面文本源于口头文本,为口头叙事提供提词本,书面文本在仪式中的长期口头演述结果,使演述者逐渐脱离书面文本,再度转化口头文本,大脑文本在二者的互文性转化中起了媒介作用。其次是口头—书面文本与舞蹈、绘画、音乐、工艺等多元叙事文本之间的关系。东巴的口头与书面互文的复合型文本又与仪式叙事中的东巴音乐、东巴绘画、东巴舞蹈、东巴工艺等多模态叙事的文本交织融汇于一体,从而体现出多元模态叙事文本的形态。其三,仪式程式的提出及特点。程式是这些多模态叙事文本得以有机联结的共同基因。这些程式在仪式多模态叙事文本中是相对稳定的,重复律是共性,在不改变仪式叙事的核心结构及情节基干前提下,仪式的程序、主题、规模、时间、空间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增减、组合,并共同成了一个流动的、活态的、互构共融的多模态的仪式叙事文本。仪式程式在仪式叙事的功能如同口头歌手在口头表演中运用的“大词”,为仪式主持者灵活机动地组织、创编仪式叙事及仪式表演提供了充足的“武器库”。
“仪式程式”概念的提出,基于“口头程式理论”的延伸性研究,也是这一理论对仪式叙事中的一次理论实践,对与仪式叙事紧密关联的史诗、神话等口头传统的研究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同时对于仪式表演以及传统戏曲的深入研究也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李斯颖副研究员的发言主题是“壮族布洛陀史诗演述与文化内涵”,内容包括六部分,即“布洛陀史诗的定义与主要特点”“布洛陀史诗演述与仪式相伴生”“布洛陀史诗的稻作文化根源”“布洛陀与姆洛甲形象的再探索”“布洛陀文化的当代价值再探索”及“布洛陀与盘瓠文化的比较”。布洛陀史诗是以布洛陀和姆洛甲为核心的韵文叙事,主要内容包括开天辟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排忧解难,在此基础上可总结出它的母题链。史诗演述具有稻作农耕时节性特征,史诗演述涉及大量稻作农耕文化内容。史诗还蕴藏着壮族人民性格特征,包括坚忍不拔、执着顽强、细密谨慎、脚踏实地、宽容内敛等。
布洛陀叙事是壮族文化记忆的重要部分,既包括关于布洛陀形象的诸多“碎片化”描述,也有被纳入文字与仪式系统的长篇书写。作为“回忆形象”的布洛陀凝聚着壮族的集体记忆,塑造出壮族历史上的“布洛陀”时代,并通过时空关联增强了民族的内部认同。韵文体的布洛陀叙事多被用方块壮字记录于文本之中,通过专职的文化记忆储存人——布麽在各种重要的节日与庆典仪式中传承,具有神圣性、权威性色彩,实现了文化记忆的“经典化”。布洛陀叙事的发展是民族文化记忆能动选择的结果,同时也为民族的发展提供了“神话动力”。
布洛陀史诗中蕴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萌芽。经过历代壮族先民的不断加工与精炼,布洛陀史诗集萃了不同时期的民族观念。“中国”与“中华民族”等概念日益在壮族人民的思想中扎根、发芽,并成为他们价值观中自我认同的重要准则。这种将中国视为“大家庭”、将中华民族各民族视为“共同体”的观念,具体表现在多民族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借鉴与吸收之中,在布洛陀史诗中多有展现。
巴莫曲布嫫研究员 郭翠潇/摄
三个主讲人报告结束后,巴莫曲布嫫、吴晓东两位研究员进行了评议。巴莫曲布嫫研究员首先肯定了此次讲座的意义,特别是三位青年学者长期躬耕于本民族史诗传统的田野路线和学术实践,孜孜矻矻的求索精神和不断进取的治学态度,都值得称扬。接着,她结合傣族、纳西族、壮族、彝族、苗族、羌族等南方民族的史诗特点,对史诗的文类界定、概念范畴和传统规定性作了进一步阐述。她强调傣族、纳西族、壮族的史诗都体现了南方民族史诗的基本特征,即与神话叙事、文化英雄、仪式语境有着紧密的联系,且与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等多种口头文类有着相互交叉的复杂关联;而史诗作为超级文类,吸纳了多种口头文类,乃至叙事母题和故事范型等,但文类之间还是不宜混淆。史诗作为一个独立的文类,与散体述讲的神话、传说、故事等虽有共生关系,但文类依然是不同的,学界已有“八大尺度”之说,如史诗属于韵体演述,以歌诗为语体风格,亦有散韵兼行体;史诗与其他文类的主要区别在于言语行为(即公开演述)及其语域,并型塑于不同的社会文化语境之中,尤其是史诗通常事关一个部落、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人类的命运,因而史诗属于“重大文类”(master-genre),亦是民间叙事艺术的集大成,往往还发挥着文化认同的重要功能。纳吉认为,“史诗”这一概念虽然源于亚里士多德时代(见其《诗学》),但不宜将荷马史诗视作文类的圭臬,亚里士多德的标准也不能被普遍化或绝对化,因为荷马史诗形成于特定的时代和特定的文化传统。因此,对于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文化传统来说,“史诗”作为文类便有了多义性和相对性。更确切地讲,“史诗”乃是作为一个观念性术语而非规范性概念而出现的。巴莫曲布嫫强调,学术概念的界定需要结合本地的文化传统来进行深细的考察,研究史诗须坚持不断开展学术对话,既要站在前人肩膀上看问题,也要与传统对接。一条重要路径便是,基于长期的田野作业和追踪研究,深入挖掘传统文化和地方知识的内在肌里,从反思学术史的对话精神和尊重民众诗性智慧的双重立场出发,充分发挥学者的桥梁作用,打通学术话语与地方知识之间的壁垒,从田野研究的具体案例中抽象出具有示范意义的研究模型和理论思考,为深入阐解中国少数民族史诗传统提供学理性支持,为人民做好学问。
吴晓东研究员 郭翠潇/摄
吴晓东研究员认为,“史诗”作为一个词,与其他词汇一样,具有其范畴,在这个范畴中,也有典型成员与非典型成员之分。典型成员是范畴中最早获得意义的来源,是人们首先认知到的,具体到“史诗”,便是最早被人认知的以荷马史诗为代表的英雄史诗。在中国的南方,史诗的出现与研究都是很晚近的事情,时而伴随着“是否属于史诗?”和“属于什么类型的史诗”这样的问题。换言之,因为“史诗”的典型成员是英雄史诗,南方的史诗一开始是以非典型成员来出现的。南方叙事长诗的内容与史诗概念的典型成员之荷马史诗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南方史诗描叙英雄的不多,大多是关于创世、万物起源、民族迁徙、祭祀,等等。要将中国南方诸多长篇叙事诗纳入史诗范畴,唯有给出不同于“英雄史诗”的名称,这便是“创世史诗”、“神话史诗”、“原始性史诗”与“迁徙史诗”。在“史诗”之前加上修饰语,其功能是明确史诗文本的特点、属性,将某种史诗文本与其他文本区分开来。将荷马史诗称为英雄史诗,实际上是在扩大“史诗”的范畴,意味着还有非英雄史诗的存在,在创世等类型的史诗出现之前,英雄史诗便是史诗的全部,不必要加上“英雄”一词来修饰。
斯钦巴图研究员 郭翠潇/摄
斯钦巴图研究员肯定了此次讲座的学术价值,认为通过此次讲座更加深入了解了南方史诗,有助于从整体的、比较的视野来思考史诗的概念及特点。南方史诗属于复合型史诗,主要是从融合了英雄史诗、创世史诗、迁徙史诗不同史诗类型而言,这与仁钦道尔吉在《关于中国蒙古族英雄史诗》中对“复合型史诗”的定义是有区别的,后者是从基本情节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史诗母题系列所构成的史诗而言的。与南方史诗与东南亚、南亚多民族互动影响相似,蒙古族史诗与突厥语民族的史诗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影响关系。斯钦巴图研究员强调加强南方与北方史诗之间的学术交流,以及多民族、跨境民族之间的史诗比较研究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促进史诗学科可持续发展的必由途径。
王宪昭研究员 郭翠潇/摄
王宪昭研究员结合此次讲座内容,阐述了南方史诗与北方史诗的关系,认为许多优秀作品在歌颂文化创造英雄的同时、也往往发挥出增进民族团结、国家认同等多种功能,强调了研究南方史诗以及神话的重要意义。
乌·纳钦研究员认为关于史诗的概念问题,南方与北方的学术对话很有必要,至于史诗概念范畴的界定,不能无限度扩大,也不能固步自封,需要多方交流探讨后确定下来一些基本的学术规范,以利于学科的科学合理发展。
乌·纳钦研究员 郭翠潇/摄
周翔副编审认为史诗概念是取例于《荷马史诗》的产物,我们可以借鉴其理论及方法论,但不可削足适履,提倡立足本土,建构符合本土文化的学术话语体系。
李进峰书记总结 郭翠潇/摄
李进峰书记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认为通过这次讲座对南方史诗的多样性特点有了较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肯定了三位青年学着对研究南方史诗所做出的贡献。他强调要坚持为人民做学问,要潜心学术研究,甘于寂寞,不断探索,守正创新,推动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李书记认为研究民族文学既要研究不同民族的文化特点,更要注重横向的共性文化研究,多发现不同民族之间的共同文化基因,集中力量进行深入研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学术力量。最后,李书记希望青年学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化对民族文学学术前沿问题研究,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推动“三大体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最后,讲座主持人吴刚副研究员对参加此次讲座的人员表示了感谢。
(杨杰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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