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第三期“IEL国际史诗学与口头传统研究讲习班”综述:报告一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2-01-13  作者:徐榕梓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史哲学部主办,民族文学研究所承办的“第三期IEL国际史诗学与口头传统研究讲习班”(跨学科培训项目)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9:30在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部开幕,来自印度学者玛亨觉·库玛·米沙,美国学者马克·厄舍尔,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黄保生,陈中梅,北京大学教授拱玉书,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尹虎彬,巴莫曲布嫫担任本次项目培训指导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山东大学,青岛大学,云南民族学院,楚雄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学院等相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的老师、学生们参加了本次专业集训与课程讨论。

  上午的讲习班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尹虎彬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朝戈金首先介绍了“第一、二期IEL国际史诗学与口头传统研究讲习班”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讲习班每位教授的基本信息与讲座安排。此外,他还总结了当代史诗学研究的潮流,视角和概况,同时,他提出文化只有在比较中才能得到阐释,史诗在比较中找出特质的观点。最后,他启迪大家认识学者有助于学习相关知识的宝贵经验。之后,来自印度的学者玛亨觉·库玛·米沙(Mahendra Kumar Mishra)向朝戈金所长赠书。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理论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巴莫曲布嫫做了“史诗的文本形态与异文研究的问题取向: 以“勒俄”的语义学解诂为主线(On Core Elements in Defining Epic Variants: A Semantic Analysis of Hnewo )”的专题报告。

  她首先感谢了马学良教授等三位导师,曲莫伊诺等史诗传承人,吴奇果果等学术前辈,摩瑟磁火等学术伙伴,美姑的毕摩、德古、乡亲们和她的家人。接着展示了一首流传在义诺彝区的克智辩说词《慕莫哈玛拉波》。“勒俄”是居住在金沙江两岸、人口近200万的彝族诺苏支系的史诗传统。报告立足于“民间叙事传统‘格式化’”的学术史反思和民间叙事法则“传统指涉性”的民俗学研究,始终围绕着诺苏彝族史诗“勒俄”的田野研究,回答了以下三个问题:即“勒俄”一词的初始语义;“勒俄”的文本形态及其基本的流存方式;以及,有关“勒俄”史诗的异文问题。分以下五个层面进行:

  一、《勒俄特依》与“勒俄”:史诗本体与文本类群

  报告首先展示了拖木乡尔口村传承史诗的家支,年轻一代的克智论辩能手和老一代的毕摩祭司们克智论辩的照片比照。之后从认识论出发,辨析了学者与与史诗演述人在对这部长诗题目注解方面的差异。针对有些学者认为的《勒俄》是《勒俄特依》的简称,巴莫曲布嫫研究员在美姑的田野调查中,发现“简称”一说并不准确。每每提到史诗,在老百姓嘴上、在毕摩的谈论中,在德古头人的议论中,在地方学者的探讨中,无一例外地称之为“勒俄”。而“特依”的彝语本义为纸、纸页,引申义经书、书籍、典籍;作为一个“类”的概念,在现代彝语中专门用于表示“书”、“书籍”、“典籍”“文献”;在传统彝语中则主要是指“经书”、“手抄本”,而且常常与“朵玛哈玛”相提并论。我们常常听到“毕摩特依”这种说法,显然这是用于泛指所有的毕摩经书,是一个集合名词,限定的不是“一部”经书。因而,巴莫曲布嫫研究员对毕摩的经书流通和传抄制度进行了研究,发现“特依”出现在经书命名时,往往带有“类书”的性质,而非特指“哪一部”经书。“勒俄特依”是一个集合名词,相当于史诗文本命名体系中分类群的名称,指的是同一品类的书面文本,而不是一部史诗作品,更不是“勒俄”史诗的叙事传统。针对这种《勒俄》的文本分类群,她对凉山彝文古籍整理工作中搜集到的“勒俄特依”各种版本(不包括异文)进行“文本间关系”分析,以理解“勒俄特依”的内涵与外延。不论以上的史诗文本以何种方式进入汉语世界,它们中间的任何一种文本都不能直接与《勒俄特依》这一文本类群概念划等号。在诺苏彝族史诗文本的研究中,必须慎用《勒俄特依》一词;而对史诗传统本身而言,巴莫曲布嫫研究员提倡以“勒俄”替代《勒俄》与《勒俄特依》。

  二、“勒俄”题解:史诗的初始语义

  报告人先列举了学者和传承人在题解的各种说法,然后从词汇含义,构词法或语法含义和文化价值含义三个层面对“勒俄”进行语义学的解诂。

  首先,她从义位的角度,对hne(勒)和wo(俄)这两个单音节词的全部义位进行搭配,通过排除法得出既符合彝语本身的语义原则,又不会带来认知方面的语义模糊,同时符合构词法原则的语义联合是“听与说”,可意译为“口耳相传”。接着,她从彝文造字结构中的象形特征:勒”象形字的演变,“俄”象形字的形象,从形训方面进行考释,“勒俄”一词的基本语义与义训与音训是基本相符的。最后,她运用“文化语词”训释,通过民间关于“勒俄”之题的各种术语与概念,辩释出勒俄”一词在彝语中专用于史诗,符合史诗的文化传统。

  三、史诗抄本与异文问题

  巴莫曲布嫫研究员基于她搜集到的各地抄本和古籍整理本,从史诗文本不同的性属与叙事内容出发,既能看到许多典型的异文现象,又追索了其间出现的异文变体。主要包括:按“公本”与“母本”两个系列划分为两种:地区性异文和次方言性异文;在“公本”与“母本”的异文集群之外,还同时存在着两种异文变体:叙事主线上的差异文本和以叙谱为主的异文变体;,关于史诗抄本的版本系统和来源,也存在异文现象与异文变体现象。

  四、“勒俄十九枝”:史诗的叙事型构与文本形态

  “枝”是诺苏史诗演述的基本叙事单元。“勒俄十九枝” (母本十二枝、公本七枝)在整个史诗演述的过程中堪称是诺苏史诗叙事生命树的主干与枝柯,但它不是史诗的全部内容,而是史诗演述的基本叙事框架和基干情节,其前有“勒俄”的起源与根柢,其后有叙谱的枝柯,由此一步步推演史诗的叙事,在口头论辩的对话关系中完成仪式化的、神圣性的演述。

  史诗“勒俄”的文本有公/母之分:“公勒俄”叙述的是天地开辟,“母勒俄”讲的则是人类起源,二者在史诗演述人习艺阶段发生着某种“底本”的规定性作用,并没有独立于口头演述的传统之外,而是因循口头演述的书写产物。这种文本界限,一方面与彝族古老的“万物雌雄观”保持着内在一致的呼应,是彝族文化传统及其象征体系的生动载体;另一方面“公本”/“母本”之间的文本界限也潜在地规定着仪式化的史诗演述,是史诗传承教育和口头演述必须依循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旦“勒俄”从文本进入口头叙事,民间即有黑/白之分:“白勒俄”专门用于婚嫁仪礼“西西里几”,“黑勒俄”则专门用于丧葬仪式“措斯措期”;二者可同时用于送灵大典“尼姆措毕”,因为人死后灵魂归祖,在彝人信仰的祖界得以永生,因此兼用黑/白叙事,就有了“向死而生”的功能意义。

  “勒俄十九枝”在文本性属上有“公”/“母”之分,在口头叙事中则有“黑”/“白”之分。文本界限与叙事界域的双重叠合,从历时性的书写传承到现时性口头表演构筑了诺苏史诗传统的基本叙事法则。质朴的民间社会还同时保有着关于口头创作与表演规范的一整套语汇与表述法,存在着集民众智慧与地方知识之精粹的一套民间术语系统,这些都是“传统指涉性”的生动呈现。

  五、史诗传承人与异文研究

  史诗传承人对史诗本事的掌握、在演述能力上存在的个体差异,以及他们在实际演述情境中的即场发挥、个人情绪、心理状态,尤其是在对话关系中形成的竞争机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从演述──这个文本发生的基础环节上就决定了史诗异文的产生和变体的出现──而这正是我们解释异文现象和重新开掘异文研究的意义所在。通过报告人巴莫曲布嫫与史诗演述人曲莫伊诺的访谈中可以看到,在其演述的生涯中,在他自己将自己的史诗演述录制成盒带之前,他一直确信自己没有改变什么,因为“一切都在我自己的脑袋里”;当他们在一起记录他的口头演述时,开始他非常坚定地认为自己的记录,肯定不会写错,顶多丢掉一两个字,没一会儿重新放录音来一行一行地进行对照时,他只好吐舌头了;而将他的演述本与其写本进行比较时,他更是吃惊地认为自己犯了比想象中还要多的“错误”。在我国的民间文艺学研究中,过往的异文比较,使人们将流变性而非稳定性当作口头传承得以持续的一个关键。实际上,研究任何异文都应该充分考虑具体文本的口头文类性质,比如说,史诗这种重大文类在口头传承中就有强固的“不可变性”,史诗传统内部的法则,史诗叙事的原典性原则等,阻止着史诗演述离开演述的传统规范,或出现叙事的无序与混乱的可能。巴莫曲布嫫研究员认为尝试在文本衍出的演述情境中,在文本得以呈现的演述场域中去捕获口头叙事的“变”与“不变”等本质性的规律,应当成为研究史诗异文的基本路径。(徐榕梓)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