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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少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亟待新思路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6-17  作者:毅松
  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是我国北方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也有部分达斡尔族分布。由于历史上这三个民族邻近交错居住,有着相互密切的交往,在渔猎采集生产、文学艺术、宗教信仰、民俗等方面有着相同相近的文化,因此,人们习惯地称之为“三少民族”。

  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三少民族”传统文化中,既包含北方地域特色的农牧渔猎生产方式和技艺,也包含了有关野生动物习性、野生植物食用、药用等民间知识。在他们的氏族组织中,有尊老爱幼、人际和谐的民俗礼仪,有反映森林草原传奇生活的民间文学,有适合在森林草原高唱、低吟的歌曲,有模仿兽禽的各种舞蹈,有加工兽皮、桦树皮、兽骨、木料的造型艺术,有原始色彩浓厚的、以万物有灵观念为基础的萨满教信仰。这些民族传统文化,以其丰富性、独特性、地域性,为中华文化的多样性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少民族”的传统文化是其先民在千百年的摸索、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保护、传承和弘扬“三少民族”传统文化,对于“三少民族”自身以及人类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多途径保护已取得成效

  随着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的变革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三少民族”的社会环境、经济生产发生了重大变迁,传统生产方式不复存在,经济转型,居住格局重组,社会生活观念转变,其传统文化濒临消失。

  近年来,党和政府出台了许多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政策、措施,并给予资金投入,“三少民族”的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有以下表现。1.建立民族博物馆。在“三少民族”自治旗已经建立起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族的博物馆。一些民族区、民族乡还建立了民俗馆、文化陈列馆等,收藏和展示“三少民族”历史文化物品。2.编印出版“三少民族”历史文化书刊,建立数据库,保存、记录“三少民族”的传统生产方式、技艺、氏族制度、民俗及民间文学和民间知识。3.将“三少民族”传统文化项目列入国家、省、自治区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目前,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三少民族”的项目12项,列入省、自治区级的约有50项。4.开发“三少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展示“三少民族”的歌舞、服饰、饮食及艺术。5.在学校开展“三少民族”传统文化教育。6.将“三少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纳入当代体育项目。

  发展传统文化还需新思路

  虽然在民族文化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谈到“三少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未来,我认为,还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开拓新的思路。

  首先,政府和文化部门在“三少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出台更为积极、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增加保护、传承的经费投入。从调查整理、文化生态、项目、活动、传承人等不同方面着手,开展深入的保护、传承工作。其次,“三少民族”自身的努力是实现“三少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内在力量。“三少民族”是其民族传统文化的主体,是现实的民族文化的传承者、享有者,这是不可替代的。“三少民族”要增强保护、传承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文化自觉,努力在家庭生活、社区生活和民族内部传承、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在民族交往中展示自己的民族文化。再次,开展学校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学校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知识的殿堂,也应当担当传承民族文化的责任,将民族文化传承给青少年。学校利用教学资源开展民族文化传承教育,是实现“三少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必要途径。

  (出处:2011年06月14号《中国社会科学报》第196期 作者毅松系内蒙古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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