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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语言文字规范与实践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5-06  作者:普驰达岭

  彝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自古以来就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按照我国宪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的规定,从丰富和发展彝族语言文化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关部门及彝学专家学者先后对四川、云南、贵州三省的传统彝族文字进行了整理和规范,并在各省的彝族聚居区试验推行了各自规范(整理)后的彝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

  滇川黔三省对彝文进行整理规范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古籍的发掘、整理和规范工作。

  根据彝族人民的意愿和四川省民委对彝族文字问题的调研,中共四川省委于1974年批复同意省民委的意见,即在四川彝区继续推行汉语文,但对彝族固有文字进行必要的整理规范,汉文、彝文并用。1979年,凉山州总结了4年来(1976~1979年)的试行经验,写报告给四川省政府要求结束试行,予以推行。省政府同意并向国务院转报了《彝文规范方案》。1980年,国务院批准正式推行。

  1982年6月,云南省民委、民语委召开会议,对彝族文字的规范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提出以老彝文为基础,规范一套适用于各方言区的、以表意为主的超方言彝文方案的意见。

  1983年7月,云南成立了以副省长刀国栋为组长的省彝文规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民语委办公,开展彝文规范工作。在对省内各地彝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调查收集、对比研究和整理的基础上,规范出第一批彝文常用表意字1675个。1985年5月,用规范彝文字编写出的试验教材,先后在楚雄、红河、玉溪等6个地州市、13个县、18个点进行试验教学,效果良好。

  1986年3月,云南省民委、民语委和省彝文规范领导小组联合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彝文规范方案讨论会”,与会代表一致要求将第一批规范彝文字上报省政府后开展试行。

  1987年2月,云南省政府(云政办函)41号文件批示:“为了逐步使我省彝族文字规范化,以便群众学习使用,省政府同意在全省试行第一批规范彝文方案,在试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经验,以便进一步修改,待报经批准后正式颁布执行。”此后,根据实际需要,又对之进行了修补,增补表意彝文字580个,书写借词350个,使表意彝文字达到了2258个。

  贵州省推行彝族文字和后来开展起来的彝汉双语文教学,是从上世纪50年代翻译、整理和规范省内的彝文古籍开始并逐步发展起来的。贵州省毕节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55年成立了彝文翻译组,翻译和整理并印刷了一批彝文史书。1976年“文革”结束后,贵州省六盘水市和大方、赫章、威宁、仁怀等县及贵州民族学院相继成立了彝文古籍整理机构,开展彝文古籍的发掘和整理工作。

  随着翻译和整理工作的发展和深入,学习彝文的人越来越多。原有的彝语文工作队伍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贵州省推行彝族文字的工作也应运而生。

  规范彝文促进了彝族地区双语教育的发展

  彝族地区实施的彝汉双语教育,是伴随着川滇贵三省对彝文的规范和推行工作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可以说,规范彝文的推行(试行)极大地推动了彝族地区双语教育事业的发展。

  由于分布在滇、黔、川、桂四省区的彝族在语言环境、地理分布、语言基础和群众意愿等方面情况不一,加之四省区所使用的彝文还没实现统一(或书同文),各省区只能因地制宜对彝族传统文字进行规范、整理,实施符合当地具体实际的规范彝文的推行或试行工作,推行符合当地实际的不同的双语教育模式。

  依据彝族地区双语教学实施中各有侧重的特点,四省区推行(或试行)规范彝文所实施的双语教育可概括为两种主要模式:一种是只有彝语环境的地区用彝语为教学用语进行教学,并开设汉语文课(简称“一类模式”);另一种是有一定汉语环境和与汉族杂居的城镇、农村用汉语为教学语言进行教学,并开设彝语文课(简称“二类模式”)。

  云南彝族几乎在全省的100多个县市均有分布,土语众多,方言间差别较大,受汉语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不同。彝族地区实施的双语教学很难用1987年5月经省政府批准的“云南规范彝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试行,而只能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彝族聚居的某村或某乡作为试点,进行试验性推行,在试行中采用的是“Ⅱ类模式”。这是单一型的双语教学,这种模式目前在云南彝族地区还处于试验推行阶段,加上在试行过程中未能具体落实教育规划、师资待遇、经费投入等实际问题和困难,故大多只停留在少数村寨办小学“试点班”的起始阶段,甚至有的教学试点已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

  贵州彝族操用的彝语,虽然主要是东部方言,但贵州省内的彝族主要分布在黔西北的毕节地区和六盘水等地区,以威宁和赫章为代表的黔西北次方言及以盘县、兴仁等地为代表的盘县次方言之间仍然存在土语差别。同时,除黔西北次方言的威宁、赫章的彝族地区对彝族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较全些外,盘县次方言的大多数地区受当地汉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也较深。因此,也很难确定以什么地区的彝语作为规范的标准音点,推行彝语言文字,实施彝汉双语教学。只能根据本省彝区的实际,采取双语教育模式中的“Ⅱ类模式”。

  规范彝文,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彝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划工作,推动了彝族地区广大农村的经济建设步伐、促进了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彝族地区的各项文化事业得到了繁荣,开创了彝文新闻出版事业,推动了彝族文化遗产的发掘和整理工作,活跃了彝语文的科研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规范彝文的推行,促进了滇、黔、川、桂四省区彝文统一协作办公室的成立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凉山规范彝文的成功推行和实践,对新疆阿拉伯字母的维吾尔文和哈萨克文以及云南西双版纳老傣文的恢复使用均产生积极的影响。

  当然,规范彝文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对彝语言文字的使用和规范问题,认识不统一;双语师资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师资素质和待遇有待提高、改善;双语教材和配套读物有待加强、规范和统一。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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