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光影记忆的少数民族社会
回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族志电影拍摄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12-26  作者:杨光海

1958年,杨光海(右二)拍摄《佤族》时和佤族群众合影 (资料图片)   

    新中国成立伊始,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毛泽东亲自倡议开展了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其间,作为一种记录手段,电影首次在中国被大规模地运用到田野调查中,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正在迅速变化的社会形态和历史面貌真实地记录下来,为中国影视人类学其后漫长的探索开辟了道路。

《佤族》:惊险刺激的“剽牛”场面

  1957年秋,在北京做好摄影器材的准备后,我们就奔赴云南昆明。那时云南的交通很不方便,从北京乘火车,再转乘长途汽车,经过10多天时间才到达目的地。协助我们进行拍摄工作的是云南省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人员。经研究决定,由八一电影制片厂的郑治国和云南的谭碧波编写好拍摄提纲送京审批后,再去西盟。为了抢拍佤族的季节性活动,我则先行一步。

  到达西盟阿佤山后,西盟工委派来佤族翻译协助工作。我们先后到过马散、永广、翁戛科、岳宋等大寨,也到过班帅、芒杏、班哲、莫斯美、阿莫、中课等10多个村寨。《佤族》影片基本上是在这些村寨拍摄的。

  到达岳宋寨后,我们听说全寨性的“拉木鼓”活动即将举行,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我无论如何也要把这次活动的全过程拍摄下来。“拉木鼓”是西盟佤族重大的、有浓厚民族特色的大型宗教活动,每年春耕以前(大约在农历二月)举行。佤族人认为木鼓能通神,他们把木鼓看做“神器”,平时很少敲它,只在较大的宗教活动和军事行动时才击鼓以聚众。岳宋寨有5个木鼓房,每隔一两年就要换一个新木鼓。新木鼓要从寨外森林中选粗大的树干来制造,“拉木鼓”就是按照制造木鼓所需要的尺寸,截一段树干拉回村寨。“拉木鼓”活动全过程要经历10多天的时间,每次拉木鼓都要“剽牛”,由出牛的人家主持。担任主祭剽牛的户数不限,每次剽牛四五头至几十头不等。剽牛仪式后,本寨男女身着盛装,在主祭者家附近的广场上围成一圈,唱歌跳舞,通宵达旦。

  在拍摄“拉木鼓”的过程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剽牛的场面。佤族剽牛的方法是用藤条当绳索,将水牛的角牢牢地捆绑在木桩上,一人用铁头木把的长剽子从牛背刺入牛的心脏。我当时使用的是上好发条的苏联埃姆摄影机,长焦距镜头只有75毫米,在拍剽牛的特写镜头时,必须靠牛很近。我明知这是很危险的,但为了拍到真实的精彩镜头,我不顾一切地向前靠。拍摄开始的几个镜头还算顺利,但有一头健壮的牛,可能是由于剽牛的部位有点偏,牛疼痛难忍,暴跳如雷,直朝我的镜头扑来。我吓得连连后退,但大拇指还是按着摄影机开关,没有停止拍摄。结果在洗印出来的影片中,剽牛的瞬间、牛暴跳着冲向镜头等险象横生的画面都一一呈现。现在回忆当时的情景,还有些后怕呢!

  我们把需要抢拍的镜头拍完后,云南省协助我们工作的谭碧波、徐志远以及郑治国等带来通过审定的佤族拍摄提纲,佤族影片的拍摄工作随即全面展开。正式拍摄之前,西盟工委专门为摄制组召开了一次协商会,邀请各大寨窝郎(村寨首领)、头人、魔巴(巫师)和寨中一些有威信的老人参加,向他们宣传拍摄电影的目的和意义,恳请他们予以支持和协助。摄制组准备了一驮锅盐,把它敲成每块约一公斤重的小块,分送给他们,并按照佤族“无酒不成礼”、“不喝酒说了不算数”的习俗互相敬酒。

  摄制组的五六个人先到马散大寨,在那里根据拍摄提纲制订了拍摄工作计划,然后按计划开展工作。经过全组人员的共同努力,成功地拍摄了佤族农业生产中的“刀耕火种”和“挖犁撒种”等耕作方法以及手工业和原始交换,窝郎、头人、魔巴和头人会议,村寨间的纠纷和械斗、习惯法、婚姻、丧礼和物质生活等。特别是对较大的宗教活动“砍牛尾巴”,我们用两台摄影机从不同角度同时拍摄,较全面地记录了它的全过程,拍得很有气势。

  《苦聪人》:七进哀牢山完成的拍摄

  影片《苦聪人》的拍摄几乎是一次探险性的拍摄活动,因为苦聪人迁徙不定,且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苦聪人的具体所在,只知道他们生活在云南哀牢山的原始密林中。1959年9月,摄制组经过种种艰难曲折后,才找到一个苦聪人居住的地方——牛塘寨。牛塘寨有10多户苦聪人,摄制组人员和他们朝夕相处,他们才把苦聪人被发现和政府派人寻找他们的经过告诉我们。

  苦聪人当时尚未确定族称,后来经过识别,被确定为拉祜族的一个支系,约有4200多人。其中又分为3个小支系,自称拉祜西、拉祜普和郭柚,即黄苦聪、白苦聪和黑苦聪。影片的拍摄对象是拉祜西(黄苦聪),当时他们还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父系家族公社阶段,主要靠采集、狩猎和刀耕火种的农业(种玉米)来维持生活。大多数苦聪男子没有衣服穿,而是用大片的芭蕉叶在火上烤软后围住下身,老人、妇女也只用小块兽皮遮身。

  拍摄组成员对苦聪人的过去和现状做了比较深入的调查后,对拍摄提纲做了补充修改,《苦聪人》影片就正式开拍了。苦聪人的家族公社每年或每两年就要大迁徙一次,影片就从苦聪人的迁徙开始,记录了苦聪人迁徙的全过程。迁徙前,先由家族长占卜,选择新的住地。新址选好后,大家便忙碌起来,先在一天之内搭盖好“人”字形的草棚屋,然后才从旧地迁往新居。

  苦聪人在迁徙途中,由家族长背着祖先的牌位走在前面。火是苦聪人的生命,迁徙时要选出一位老者捧火种,不能让火种熄灭。暴风雨袭来时,他们就用身子遮住火种,哪怕身上烧起血泡,也不能让暴风雨把火浇灭。密林中的天气变化莫测,暴风雨说来就来,火最终还是被雨水浇灭了。苦聪人不得不用“钻木取火”的方法来取火。具体做法是用两块竹片连续不停地摩擦很长时间,竹片迸出火花,火就被点着了。因为钻木取火费时费力,所以苦聪人不仅在迁徙时一定要把火种带走,而且平时外出生产、狩猎或采集时,也必须留人在家看守火种。

  当时苦聪人还没有自己的集市,长期以来他们以“无言”的方式和周围的哈尼、苗、瑶等民族群众以物易物。具体做法是:他们结队走出密林,来到哈尼族或瑶族居住的村口岔路上,把自己编的竹器、猎获的兽皮和松鼠肉干等放在小路中央,自己躲在路旁的草丛中,等候路过的人来换取。过路的人如果不愿意交换,看一眼就走开;如果愿意交换,就放下随身带来的砍刀、盐巴、衣服等,取走所需要的物品。等交换的人走远了,苦聪人就走出来收取换得的物品,高兴地走回密林中。

  新中国成立初期,历史上受尽压榨的苦聪人不知道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藏在原始密林里不肯出来。党和政府派了大批干部进山寻找,当时只在原始森林边缘找到了600多位苦聪兄弟,其余的仍然藏在深山老林中。1956年,驻守在云南边防的解放军某部奉命再次寻找苦聪兄弟。为了找寻苦聪同胞的踪迹,解放军战士索性搬到森林边上的瑶家村寨住下。在那里,他们认识了一位叫邓三妹的瑶族姑娘。据姑娘说,她的大姐就嫁给了苦聪人白大热。在邓三妹的带领下,解放军战士才找到了苦聪同胞的踪迹。经过多次深入寻访,密林中的大部分苦聪人都被找到了。我们根据这一感人事迹,采取“复原拍摄”的手法,把瑶族姑娘带领解放军寻访苦聪人的真人真事记录下来,成为影片《苦聪人》的组成部分。《苦聪人》从1959年下半年开拍,我们摄制组七进哀牢山,一直到1960年4月结束了工作。

 

 

 

  《独龙族》:展现独龙族群众勤劳勇敢的品质

  独龙族地处祖国滇西北边陲,境内道路崎岖,交通十分不便,需要翻越碧罗雪山和高黎贡山才能到达。每年从12月至来年四五月的半年时间里,大雪封山,行人断绝。考虑到这种情况,领导决定让摄制组立即下去,以便赶在大雪封山之前拍摄完毕。摄制组从昆明乘车抵达维西县以后,立即雇马帮驮上器材从维西县出发,渡过澜沧江,翻越碧罗雪山,步行6天才到达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1960年拍摄影片时,独龙族约有2500人,是我国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独龙族社会发展缓慢,直至上世纪50年代初,还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解体的家族公社阶段。 独龙族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实行刀耕火种、轮歇耕作,尚未发展到犁耕。他们的农作物产量很低,一年收获的粮食不够全年所需,要靠采集和渔猎来补充。

  独龙族的集体围猎具有原始性和惊险性,又充满智慧。他们有严密的组织,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围猎者熟知野兽的习性,获猎方法多种多样,几乎每次出猎都能获得丰富的猎物而又不受猛兽的伤害。

  每年从四五月份河水暴涨到秋末是捕鱼的季节。独龙族人熟悉鱼群活动的规律。捕鱼的地方叫“鱼口”,水流湍急,但岩壁上有立足之处。每年5月初汛时,大批鱼群集聚在“鱼口”,直至8月,这段时间各氏族的人们都在各自的“鱼口”捕鱼,所捕获的鱼由氏族成员共同分享。

  影片侧重反映了以上各项生产活动,既表现了独龙族的生产力水平,也显示了独龙族群众勤劳勇敢的品质和智慧。

  独龙族民风淳朴,保留着许多原始风尚。“物各有主,路不拾遗”是独龙族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生产繁忙的季节,各家各户都临时迁往生产地暂住,屋门只用一根木棍拦住,外人见此标志便不会擅自入内。外出远行时,为了减轻负重,他们常把口粮和其他食物分成若干小袋,挂在沿途的树枝上或公共哨棚里,以供返回时食用。来往的其他行人即使饥饿难忍,也从不擅自取用他人的粮食。对于以上传统和美德,我做了细致的拍摄。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独龙族没有聚居的村落,过着“结房于树以居”、“无屋宇,居山岩”的原始生活。上世纪50年代初期,大部分独龙族人已居住在独龙江河谷两岸的山坡台地上。其房屋有木楞房和竹篾房两种,以竹篾笆为墙。独龙族素有“一家建房,全村相帮”的良好社会风尚,一天之内就能将一家新房建成。影片中反映了建房的情景和房屋的构造及陈设。我们还打听到当时仍有独龙族人家穴居岩洞。为了拍摄这一真实情况,我和刘达成在向导的带领下,翻山越岭赶赴现场,把尚居住在岩洞里的这户人家摄入镜头。主人告诉我们,他们住在这岩洞里已有三代了。我把他们在岩洞里的生活境况做了全面记录。

  《独龙族》影片中有特点的镜头不少,妇女文面是其中之一。独龙族妇女一直保留着文面的习俗,女孩到了十二三岁必须文面。由于地区不同,文面的图案、纹型有差异,但文面的方法基本上一致。我们拍摄到了一些老年妇女脸上的不同纹型。

  在独龙江的拍摄工作完成后,回贡山县的途中,我们沿途又拍摄了独龙族群众护送摄制组过江时的情景。独龙族兄弟背着五六十公斤重的东西,赤脚行走在山路上。他们过江时只能靠一条溜索,溜索用竹篾编成,固定在两岸的木桩上,行人用5寸多长的溜梆扣在溜索上,将绳子拴在腰间,双手紧握溜梆,飞快地滑过江去。我们通过一系列真实的镜头展示了独龙族群众身负重物,灵巧地过江越险的无畏气概。在过江时,我也请独龙族兄弟帮我把绳子拴在腰间。我双手紧握溜梆,身子悬在半空,江面上波涛汹涌,刹那间,我飞快地滑过了江。

  《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

  一段艰难而曲折的摄制

  影片《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的摄制,经历了艰难而曲折的过程。1963年秋,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派我到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纳西族聚居地,对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形态进行实地考察和访问。当时詹承绪在永宁进行民族调查已有一年时间,并写出了多份有关纳西族社会历史和文化的调查报告,我和詹承绪进行了多次探讨,决定专以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和母系家庭为主题,将纳西族的文化、习俗穿插其中。然而,当时正赶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我被抽调参加“四清”工作队,影片的拍摄被搁置下来。

  1965年6月,北京科影厂派出5人组成摄制组到达宁蒗,民族研究所也派出科研人员詹承绪、刘龙初指导和协助拍摄。在较为封闭的少数民族地区运用跟踪、抢拍或偷拍的方法拍摄家庭婚姻方面的纪录片,恐怕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误会。我们与当地干部进行分析研究后,决定让摄制组成员深入下去,以拍摄对象的家庭为基点,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并且尽可能使拍摄工作和拍摄对象的日常生活、生产劳动结合起来,以便真正拍摄到他们的自然情态和精神面貌。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成功的。

  我们在拍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内景的拍摄。这部影片要拍摄很多内景,而1965年拍摄此片时,当地还没有通电,只能靠日光照明。正房是纳西族全家人的活动中心,而正房四壁没有窗户,只有从很小的天窗里射下来的一点亮光和火塘里闪烁的火光。在屋内连周围景物都看不清楚的情况下,要想拍摄10多人的大家庭在屋内的生活情景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只好利用村内的一间空房,拆除屋顶木板和部分板墙,用反光板反射,把拍摄对象请到空房内,将他们的生活用具也一齐搬来。我们把空房布置得跟拍摄对象原来的屋子一模一样,让他们像平时在家里那样生活,如主妇在火塘边做饭、分食,一家人一起用餐,女子成年后举行“穿裙子”礼等等,都照常运作。由于我们和主人已经很熟悉,加上这间屋子室内空间大,光线充足,又有反光板辅助,拍摄出来的画面效果很理想,镜头所反映的生活也比较真实、自然。虽然这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特殊做法,但它对影片的拍摄成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永宁纳西族“阿注”婚姻的内容丰富多彩。“阿注”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妻、女不嫁夫,成年男子在夜间到相好的女子家里过偶居生活,次日黎明时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凡属不同母系血统的成年男女,均可自由建立“阿注”关系。他们主要通过劳动生产、节日或庙会等社交活动来建立“阿注”关系。影片中反映了结交“阿注”的多种方式。永宁纳西族还保留着集体结交“阿注”的方式。在村道旁、山路上、田野间,男子们见到一群女子便齐声喊“啊嘿嘿”,和女子们打招呼。如果女子们也回答“啊嘿嘿”,就表示同意,男子们立即选出一个代表,带着大家的礼物去和女子们接洽。该代表向女子们介绍礼物主人的名字,女子如果同意,便回赠礼物,这样就算建立了 “阿注”关系,男子可以到女子家里去“走访”。对以上这一幕幕真实、自然、生动的场景,影片中都有细腻、传神的记录。

  在永宁经过6个多月的拍摄后,摄制组全体成员于1966年1月中旬转道丽江,拍摄有关纳西族的另一部影片《丽江纳西族的文化艺术》。同年5月初摄制组人员先后返回北京。不料我刚刚开始对影片《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进行编辑时,整个后期制作工作就因“文革”而被迫中断了,直到1976年,影片《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姻》的摄制工作才又被提到日程上来。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信息中心2007-12-21 期数:71221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