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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与清末民初的中国民族问题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4-08  作者:马骍

  

  1905年,参加同盟会的留日学生与孙中山(前排中)在东京合影。资料图片

  就任何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而言,民族问题从来都是关系到国家危亡和民族命运的重大课题之一,而因民族问题引发的民族主义则在其中显示出推波助澜、与时俱进的巨大冲击力量。作为“杰出的爱国主义者和民族英雄”, 孙中山及其秉持的民族思想对近代中国的历史进程和社会变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是反满和反帝两种民族情绪的混合与融汇

  近代中国,面临着有史以来空前严峻的民族问题。在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满族统治者借助国家机器对国内各民族实施的统治与压迫,令以汉族为代表的各被统治民族产生“斩之以刃,荡之以血”的扼腕之恨;在国家外部,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也使得各族人民常有“殷鉴不远,覆车在前”的痛楚之叹。“外邦逼之”和“异种残之”的双重民族问题,迫使孙中山等人意识到民族主义“殆不可以须臾缓”,“故欲避免瓜分,非先倒满洲政府”。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社会背景,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在孙中山、章炳麟等爱国志士的鼓吹下萌芽。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一产生,便是反满和反帝两种民族情绪的混合与融汇。其出现的标志之一,是秦力山、沈翔云和戢元丞等人于1901年在日本东京创办的《国民报》,而这份“高唱民族主义,风行一时”的政论月刊恰恰是在孙中山的影响和支持下诞生的。

  事实上,孙中山在这之前就对近代中国民族问题及解决之道有所感悟。1893年冬,他邀请志同道合的尤列、陆皓东、郑士良、魏友琴、程奎光等人,倡议成立一个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宗旨的革命团体——兴汉会,得到与会者的赞同。后来由于参加人数过少,没有形成组织。1894年,他在《檀香山兴中会章程》中表明了对近代中国民族问题的看法:“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剪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无抚膺!夫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用特集会众以兴中,协贤豪而共济,抒此时艰,奠我中夏。”1896年,他在与日本友人宫崎寅藏的对话中进一步表明了他强盛种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主义理念:“救支那四万万之苍生,雪亚东黄种之屈辱,恢复宇内之人道而拥护之者,惟有成就我国之革命……”

  在孙中山、章炳麟、秦力山等人的鼓动下,以“大倡革命排满”、“排斥皇帝邪说”为主题的民族主义浪潮风起云涌、渐成气候。有学者粗略统计,在1902年至1905年4年间,仅国外出版的排满革命报刊即达30余种之多。而在国内出版物中,排满文章更是连篇累牍,俯拾即是。1902年,因康有为《与南北美华商辩革命书》所引发的关于“保皇”还是“排满”的大论战,使孙中山等人一力倡导的“排满革命”民族主义得到了广泛的响应;而关于西方民族主义“合同种异异种,以建一民族国家”这一核心观点的译介,更加速了民族主义在近代中国的迅猛发展。孙中山1905年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上演讲时说:“民族主义大有一日千里之势,充布于各种社会之中,殆无不认为革命为必要者。”

  民族主义之所以在近代中国有“再不以民族主义提倡于吾国,则吾中国乃真亡矣”的社会共识,首先在于国内民族问题尖锐化,其次在于西方列强在中国进行势力扩张,使国内各族人民产生“亡国亡种”的心理预期。也正因如此,孙中山在历数满族封建统治者十一大罪状之后,提出了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革命之经纶”:“(一)驱除鞑虏。今之满洲,……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洲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政府,还我主权。……(二)恢复中华。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中国人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塘、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纵观1905年前近代中国的民族问题及由此引发的民族主义,可以清晰地看到民族主义滋生及蔓延的某些具有规律性的特征。

  其一,民族主义的产生首先基于“刺激-反应”模式的民族心理活动。 就近代中国而言,这种刺激既来自满族统治者对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压迫和奴役,又来自西方列强对中国各民族共同利益的侵害。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学者指出,民族主义理论通常认为冲突是由异族刺激和压制引起的。

  其二,受压迫民族曾经拥有的辉煌历史和由此而来的“帝国情结”,是民族主义得以滋生和迅速传播的重要因素。西方民族主义理论的先驱者之一厄内斯特·勒南在《什么是一个民族》一文中指出:“一个属于过去和一个属于现在的两件事,合在一起构成了(民族主义)的灵魂和精神原则。”而“述英雄之伟业,借文字为鞭策之资;伤祖国之沦亡,发大声以醒同胞之梦”(辕孙《露西亚虚无党》,载《江苏》第4期,1903年),恰恰是促进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广泛传播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三,民族主义往往从对异族暴虐统治的批判和本民族“帝国情结”的高扬出发,对其他民族特别是占统治地位的异族统治者大大贬损,借以宣传以本民族为中心的大民族主义情绪。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倡导者的著述中,类似的言论屡见不鲜,就连孙中山也把满族称为“不过黑龙江畔之野蛮游牧”和“塞外东胡”,甚至把清兵入关喻为“蛮族入侵罗马帝国”。不仅如此,他对于中国以外的其他民族也多以“蛮夷”称之。例如,将菲律宾人贬为“土番”,视北美人“蠢如鹿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凡此种种,其目的都在于迎合本民族中下层成员“唯我独大”的民族心理,并期望把民族主义改造成为“人类的另一种宗教”。

  其四,民族主义作为一种要求自由的政治理念,总是要求占有或恢复对国家政权的独占。用孙中山的话说,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终极目标就是“申民志而扶国宗”,以实现“民族建国主义”。

  综上所述,1905年同盟会成立前的近代民族主义,是较为典型的民族主义。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孙中山对中国民族问题的观察在同时代人中无疑是颇具眼光的。但民族主义滋生以后产生的持续破坏力,则是孙中山始料不及的。这一点,在近代中国民族主义后续发展中越来越清楚地得到验证。

 

  同盟会的建立是近代中国民族革命的里程牌

  1905年同盟会的建立,是近代中国民族革命的里程牌,同时也是孙中山民族思想由激愤、偏狭转向平和、务实的转折点。之所以这样说,不仅是因为孙中山等人鼓吹的民族主义已经使得“革命风潮一日千里,且进步之速,有出人意表者矣”,而且因为孙中山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这种极具大汉族主义倾向的民族主义浪潮在“革命大业可及身成矣”之时,还裹挟着可能破坏未来国家整合的惯性。

  近代中国“排满”民族主义进行的社会动员,一方面使清王朝陷入风雨飘摇、摇摇欲坠的境地,另一方面也使“排满”的民族主义情绪急速滑向“仇满”的种族主义泥沼。众多宥于种族偏见而反对清朝统治的人的种族主义观念和“仇满”言论,非但不能对排满建国的革命主张有所裨益,反而会使那些已经意识到“欲讨伐清朝满族贵族,必先结合汉族”的其他少数民族心存疑虑,断送大好的革命形势,重蹈“以一民族宰制于上”的民族压迫覆辙,造成绵绵不断的民族仇视情绪和种族复仇战争。

  面对朱执信等人“今之革命,复仇其首”的极端民族主义鼓噪,孙中山在1906年指出:“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种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是不许那不同种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惟是兄弟曾经听见人说,民族革命是要尽灭满洲民族,这话大错”,“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不独如此,孙中山在揭露清兵入关实行种族灭绝政策之后,旗帜鲜明地表示:“那就不是人类所为,我们决不为此。”也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孙中山在经历了成立民国之初的“夙夜惊惧”后,以临时大总统的身份“敢披肝沥胆,为国民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他在辞去临时大总统之职时又说:“近日满清退位,中华民国成立,民族、民权两主义俱达到,惟有民生主义尚未着手,今后吾人所当致力的,即在此事。”由此可见,此时的孙中山已经完全放弃了“将满洲鞑子从我们的国土之上驱逐出去”的极端民族主义观念,显示了他对近代中国民族问题颇具远见的体察和对民族主义极端化情绪的警惕和戒备之心。

  除此之外,孙中山还注意将国内民族问题纳入国家制度建设的层面,寻求体制内的解决之道。在他支持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规定:“对于国内之弱小民族,政府当扶持之,使之能自决自治。”他还主张国内各民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一体无猜”,“各于政治上有发言之权”。所有这些,都显示了孙中山致力于民族独立、国家统一和社会整合的拳拳报国心和殷殷爱国情。

  民国成立后的孙中山力图对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对象作出调整

  清末民初的社会政治变革,既使孙中山看到民族主义“一言排满、举国同声”的巨大社会动员能量,也使孙中山察觉到民族主义极端化情绪在统一多民族国家社会政治生活中可能产生的弊害。有鉴于此,孙中山根据近代中国民族问题在民国成立后的新变化和帝国主义势力在各种政治乱象背后的种种异动,力图对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对象作出调整。

  1912年,孙中山在题为《提倡民生主义之真义》的演说中,一方面宣布以“排满”为基本内容的民族主义革命“已达目标”;另一方面又指出民族主义的未来走向“为对于外人维持吾国民之独立”。袁世凯窃国称帝、北洋军阀混战乱国及1919年的“五四”运动,更坚定了孙中山对当时中国民族问题性质、民族主义对象和任务的判断以及引导民族主义发展方向的决心。他说:“盖民族主义,对于任何阶级,其意义皆不外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具体而言,“辛亥以后,满洲宰制政策既已摧毁无余,则国内诸民族宜可得平等之结合,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所要求者即在于此”;至于今后的民族主义,“其目的在于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其目标皆不外反帝国主义而已”。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此时的孙中山已经将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在范围和目标指向上作了严格而明确的限定:“民族主义是对外国人用的,不许外国人来治中国,做中国皇帝,要我们中国人来治中国,自己管理自己。”

  在孙中山的引导和影响下,近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开始逐渐远离“贵华夏而贱夷狄”、“内中国而外四裔”的狭隘观念,要求民族团结、致力国家统一、反对异族压迫,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社会整合的民主开放观念,越来越多地为全国各族人民所接受和认可。更为重要的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这种渐变在相当意义上使近代中国较为成功地避免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因民族问题和民族主义导致的国家分裂危机。

  古往今来,民族主义的外部形态特征虽变化多端,岁异月新,但其核心观念依旧是“合同种异异种,以建一民族国家”。这一概念在反对民族压迫和要求民族解放的社会环境下,无疑是正当合理的。孙中山曾说:“民族主义这个东西,是国家图发达和种族图生存的宝贝。”但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它又是不科学和不现实的,究其原因就在于民族主义既可以唤醒被压迫民族要求独立解放的意识,形成对被压迫民族空前广泛的社会动员,也可以引发种族主义、殖民主义、军国主义和帝国主义等一系列战争罪恶。在民族主义既已存在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内部,毫无制度安排地奢谈反对民族主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通过有效的制度建设对民族主义加以引导和控制,并使之逐步成为反对民族压迫、克服民族歧视、加强族际沟通、巩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具体而言,这种制度建设至少应做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充分保证国内各民族平等的政治参与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权威性和政治合法性;在经济生活中,注意各民族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反对牺牲其他民族利益以换取本民族经济发展的行为;在社会和文化生活中,加强各民族的交流与沟通,注意保护各民族的特别是弱小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和语言文字,反对任何具有民族主义倾向的言行。在这方面,孙中山的作为无疑是颇具远见卓识的,从中可以看到他“适乎世界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的心胸和见地。

  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生和演变,既是当时国内民族问题的客观反映,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反对民族压迫、争取民族团结和致力国家统一的合力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民族英雄和政治领袖在其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孙中山确是一位与时俱进、居功至伟的民族英雄和一代伟人。他对近代中国民族问题的观察以及对民族主义的鼓吹和引导,在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风起云涌、此起彼伏的今天,依然有着极大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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