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质本真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髓和灵魂
——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第九次国学研究论坛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0-09-03 作者:记者 周悦
本报讯(记者 周悦)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史哲学部主办、民族文学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九次国学研究论坛在院学术报告厅举行。此次论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庆善,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民俗学会会长刘魁立,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会长朝戈金,分别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理念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理与保护原则”、“‘人类表达文化之根’:口头传统的跨学科研究” 为题作了主题报告。
保护非遗:从漠视到重视
“在中国文化事业发展中,没有比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更能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了。”张庆善表示,这是对中国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肯定,也是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肯定。
事实上,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起步并不早。张庆善介绍说,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一次公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时,中国的昆曲第一次列入了公布的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总部巴黎公布消息后,中国仅有当晚的新闻联播报道了一则消息,其他媒体没有任何反应。而日本的能剧和狂言申遗成功的消息传到日本时,举国欢腾,就像中国申奥成功时的反应一样。这样的巨大反差反映了我们当时和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上的差距,这个差距与各国的历史进程和对自己文化的认知不无关系。日本人为什么对他们的文化那么重视,日本是一个将西装与和服结合得最好的国度,最隆重的仪式一定要穿和服,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现代化进程,因为日本经历了一个惨痛的对自我认识的过程。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提出了脱亚入欧口号,但二战结束后日本却立法保护自己的无形文化财富,因为二战后日本深切感受到,大和民族在美军的占领下,没有了尊严和自主权。美军占领时期,连唱歌舞伎也是不允许的,这让日本人民深刻地认识到,国土可以被占领,但如果一个民族的文化也被消灭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就真正被灭亡了。
我国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在短短的时间里得到高度重视,甚至出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这表明我们已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发展非常需要的东西。学界也为此作了很多贡献。
本次论坛上,专家们从不同侧面介绍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思考,这既是对过去保护工作的梳理和总结,也对今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研究将产生重要而深远影响。
应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张庆善在报告中谈到,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无形文化”,是一定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产物,与人的生活、习俗、信仰紧密相连,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物质的载体,但却通过非物质形态体现出它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和传承都是一个活态的过程。无论是音乐、舞蹈、戏剧等,还是民俗、节庆、仪式等,都是在动态中完成的,这正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及其规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要坚持整体性原则、活态性原则、原真性原则。只有在一定的文化生态环境里,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得到更好的生存和发展,这就需要采取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举措。
据悉,目前在我国已经建立了八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即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四川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浙江象山海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广东梅州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山西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张庆善认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需要因地制宜,从各地的实际出发,搞出自己的特色。还要“退耕还林”,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其他因素,我们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些是需要“修复”的,特别是对习俗活动的恢复、对信俗的尊重、对传统节日的保护都极为重要。在一个文化生态区内,习俗活动对恢复、修复和保护文化生态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另外还要十分重视传统手工技艺的振兴与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是基质本真性
“当今时代,‘功利’常常会压倒‘意义’,这往往会使我们在功利面前,短视地把能够为文化发展提供助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追逐功利的手段。在这时候,尤其要特别关注根据其性质而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特别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质本真性问题。”刘魁立认为,基质本真性,是指一种事物仍然有它自身的专有属性,是衡量一种事物不是他种事物或者没有蜕变、转化为他种事物的一种规定性尺度。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事象来说,基质本真性是它的真髓,是它的灵魂,灵魂在,则事象在;灵魂变了,则事物也随之改变;灵魂的消亡,意味着事象生命的结束。
保护,是通过自觉的努力让遗产项目在理想的状态下尽可能保持其原有的属性,最起码的要求是,使该项目避免丧失其最基本的属性。因为丧失了最基本的属性,该项目就不再是它自身了。
基质本真性的概念并不无视尤其并不反对文化的变化、创新,而是在承认社群自身进行文化调适、文化创新的正当性的情况下,保证文化事象基本的一致性。文化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只要变化不失其本真性,只要文化事象的基本性质、结构和功能及该事象对人的价值关系不发生本质改变,就是可以当做正常来看待的。文化的变化和演进,有它自身的规律。在这规律当中,自然也包含着外部影响的因素。但任何人为的、违背规律的“催化”,都将损害文化事象的正常生命进程。关注事物的基质本真性,正是将保护和发展这样两个似乎对立、但却完全统一的概念结合在一起,达成辩证的统一。
口头和书面诗歌之间的鸿沟并非总是不可逾越
朝戈金表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五个大类中,“口头传统”列在第一项,其重要性已毋庸讳言。在没有文字可资使用的环境下,如文字发明以前的远古时期,或今天仍然处于“无文字社会”的地方,信息大多是口头传承的(也有非洲的“鼓语”这样特殊的信息传递方式),我们统称之为“口头传统”。在“口头传统”中,民间文学诸文类——神话、传说、歌谣、故事、谚语,尤其是史诗和其他大型韵文类叙事,是最重要的样式。
朝戈金介绍说,“口头传统”在人类信息传递技术中,乃是历史最为悠久、内部规则最为复杂的手段。口语思维与书写思维有很大的差别。(文字社会与非文字社会)文盲和非文盲对事物的认识和分类,有很大的差别。文盲的概念世界,更多地与他们自身的经历和实践有关系,而不是来自于推理。文盲的思维和表述特点,大略而言,可以归结为:添加而非递进、聚合而非分析、冗赘或“复言”、保守和传统化、贴近人文生活世界、对抗的格调、设身处地和参与、动态平衡性、情境化而非抽象等。朝戈金认为,有了对这种出自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的深入分析,再去理解口头诗歌的若干属性时,就会容易一些。
晚近的研究表明,在口头诗歌和书面(文人)诗歌之间,也并不总是横亘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不少社会中,都可以观察到不同类型的歌手,他们置身于传统之中,又受到当代教育的某些影响,受到书面文化的某些影响,从而在叙事当中多少运用了书面文学的某些规则,其作品也多少具有书面文学的某些特质。与其说口头诗歌和文人诗歌之间是两极对立的关系,倒毋宁说它们之间是从一端到另外一端的谱系关系,其间有大量的中间过渡类型。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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