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孙正国]十余年来中国大学 “非遗” 传承的实践形态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7-10-23  作者:孙正国

  摘要:自 2004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以传承实践的主体为线索,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以教师为主体、课堂传承为核心的理论准备阶段; 以学生为主体、校园传承为核心的多点发展阶段; 以学科为主体、社会传承为核心的文化服务阶段。相应地,就实践形态而言,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可以分为三大类: 非遗文献的知识形态、非遗组织的社团形态和非遗调查的田野形态,这些形态表征了一个总趋势: 中国大学正逐渐成为政府主导下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协助力量。不足之处在于,因为非遗概念不准确、国家名录体系不周严、非遗文献的知识性传承基础弱,导致整个传承实践的杂糅化与符号化。

  关键词:中国大学 非遗传承 知识形态 社团形态 田野形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①( 下简称 《公约》) 的通过,正式确立了包括民间文学在内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新的范畴被公共社会所认知。《公约》 的出现,是一个传统知识重新被知识化、学科化的过程,前后将近半个 世 纪 的 时 间,最 终 命 名 为 “Intangible ofCultural Heritage”,中国政府采纳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 下简称 “非遗”) 的中译概念。就学科领域而言,中国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将“非遗”列为十大类,它们分属于三个大的学科领域,一是艺术领域,包括五个方面: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 二是知识领域,包括三个方面: 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杂技,传统医药; 三是集会领域,以民俗为名,特指仪式性强且有信仰特征的社会与人生习俗。这分类体系,与非遗概念本身一样,尽管表现为学科范畴,本质上却是政府工作的一种操作规程,而非学科诉求,因此,引发了多方争鸣与理论难题②。笔者从实践形态入手,以 2004 年中国政府加入 《公约》 为起点,探讨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面貌、问题与前景。

  2004 年是我们国家正式加入 《公约》 之年,它必然成为讨论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逻辑起点。此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的诸多规约虽然已有相关论述,鉴于中国大学关于非遗学科的自觉性不足,可不纳入大学 “非遗”传承实践范畴讨论。

  2004 年以来的十余年,中国大学对应非遗概念的学科,参与到非遗传承实践的过程之中,经历了理论准备、多点发展、文化服务三个阶段,贯串在传承实践主体的线索之上,成为我们观察中国大学近十年非遗传承实践的历史脉络。

  一、理论准备阶段与非遗文献的知识形态

  至少可以说,2004 年以后的三年中,有关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医药和民俗等的中国大学课程,都开始自觉不自觉地与非遗这个概念关联起来,这些课程都因为非遗概念而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少有的互文性对话。传统艺术与传统知识、集会活动的关系,在上述课程中被强化,早先由学科化体制分隔的不同学科、不同课程重新回到对象的整体中,这正是中国加入 《公约》后逐渐推广非遗概念的良好反响。我们把 2004 - 2007 这一阶段,称之为以教师为主体、课堂传承为核心的理论准备阶段。

  2005 年 11 月,韩国 “端午祭” 获准入录联合国 “人 类 口 头 与 非 物质 文 化 遗 产 代 表 作 名录”①,成为当年中国文化的第一大事件,包括上述课程教师在内的中国人,备受震撼,几乎是出于文化耻辱的认同心理,义愤填膺地声讨韩国人的自大与无知。

  “端午祭申遗” 的文化事件,对于中国非遗实践而言,直接延伸出了三个重大的文化成果:一是塑造了节日民俗在中国非遗保护体系中的优先地位,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大节日进入中国法定假日系统为标志②; 二是涌现了一批以 “端午”为关键词的学术成果,端午著作、研究论文和影像作品被大量地、集中地生产出来,以刘晓峰的 《端午》③ 为代表,从理论上澄清了中国端午节的历史镜像与文化内涵; 三是启动了非遗保护的国家战略。国家加快了非遗立法工作,新增了文化工作的非遗专门机构———非遗行政主管部门和非遗保护事业机构,蕴酿建设代表国家水准的非遗名录体系。这些重大文化成果的实现,与中国大学教师主体的理论贡献密不可分。

  2006 年启动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同时,中国政府决定自 2006 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命名为“中国文化遗产日”,以培养中国公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国务院公布了 518 项包括十大范畴的国家非遗代表作名录。文化遗产日与国家非遗名录成为中国大学有关非遗课程的重要支点和主要内容,教师们将这些内容以课堂的形式传授给学生,并建立起这两大内容与相关非遗课程的内在逻辑,从而为中国大学的非遗课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国家维度。

  2006年 10 月,王文章主编出版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④,成为中国第一部以教材形式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非遗理论著作,被中国多所大学列为以非遗概论为名称的课程教材,在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讲授。

  该教材在体例上设计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保护非遗的背景,包括非遗的价值,保护非遗的意义,国内外非遗保护的历史与现状,当代保护非遗的紧迫性等; 第二部分是非遗的内涵,详细阐述其定义、分类、特点等; 第三部分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基本问题,包括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保护理念、原则与方法和法律保护机制。

  作为第一部非遗概论,以王文章为主编的教材团队立足于国家层面思考保护非遗的理念与实践,密切结合中国加入 《公约》与国家推动非遗保护的进程,某种意义上带有建构中国非遗理论和探索中国非遗保护实践之路的双重责任。因此,教材整体上突出了保护非遗的背景和工作方法,在全书的 10 章篇幅中,用了 5 章介绍背景,交待、讨论国内外非遗保护的价值、意义、历史、现状、经验等,5 章内容之间多有重复,折射出教材编委会在初创非遗教材过程中的探索性。又用了 3 章篇幅说明非遗保护工作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主体定位、保护原则与方法及其法律机制。真正研究非遗知识性内涵的仅2章,集中论述了非遗的定义、特点和分类,知识性模块简洁,以至于有些简单。教材的这种结构设计,客观上反映了中国政府更多的将非遗纳入文化工作范畴而非学科范畴的基本思路。

  由于中国大学的非遗课程主要以王版教材为蓝本,教师的教学内容也必然以非遗保护的背景与工作方法为重点内容,而非遗的理论知识则相对薄弱,从而导致了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在理论上的先天不足。

  非遗课程的代表性个案产生在重庆文理学院①。2004 年秋,学校举办了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讲座”。2005 年春,以牟延林为负责人的教学团队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作为文理基础选修课,供全校文科专业学生选修。这是中国大学较早面向本科生开设的非遗概论课程。此后,团队以非遗课程建设为目的,承担了学校教改重点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成果向校本课程转化的途径研究”。2007 年,又承担了重庆市教委教改重大项目 “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的建构与实践”。课程先后成为校级精品课程和重庆市级精品课程,2007 被立项为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课程也建立了教学资源库———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博物馆。2010 年教学团队主编出版了教材《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②。

  就课程建设而言,重庆文理学院开设文科专业选修课时间早,教学改革目标明确,研究成果与教学内容结合紧密,先后完成两项非遗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出版了自己的教材,课程要素完备,且具有很强的学术性与权威性。从教学团队的构成来看,高职称、高职务的教师,由于专业意识与课程观念具有开拓性,在短短的三年内,实现了一门普通课程向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转换,显示出一定的特殊性。同时也折射出课程教学团队顺应国家非遗保护运动的时代必然。因此可以说,重庆文理学院非遗课程建设的重要经验是教师团队的特殊作用与应时而上的开拓精神。

  二、多点发展阶段与非遗组织的社团形态

  非遗课程的开设和大学生接受非遗知识,成为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第二阶段的重要基础。一批对非遗保持浓厚兴趣的优秀大学生成长起来,他们基于非遗相关课程,创建非遗社团,开始了大学生主体的非遗校园传承实践。我们将2008 -2010这一阶段,称之为以学生为主体、校园传承为核心的多点发展阶段。

  综观国内大学生的非遗校园传承实践,长江流域的几个大学生社团具有典型性。2009年是大学生非遗社团发展的重要节点。

  同年4月,长江大学的文学专业本科选修课程“非遗研究”,激发了几名本科生的兴趣,他们在课程之余走访学校周边社区的非遗传承人,了解和学习当地的几个国家级非遗项目:马山民歌、荆河戏与鼓盆歌,比较深入地感受到这些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文化遗产,于此有了组建大学生社团的想法。长江大学文学院大二学生苏长鸿、刘慧、谭柳、王魁等发起成立“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学社”(简称“长江非遗社”)0 6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大二学生周倩、张飞等发起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协会”(非遗协会),合称“长江大学非遗社团”。非遗社团招收会员60多人,在全校新兴社团中占有一席之地。非遗社团通过举办民间艺术家作品校园展、非遗知识讲座、民间艺术家授艺传艺、田野调查研究、家园文化周、家乡非遗展示与民俗文艺表演等活动,让大学生了解非遗,认识自己的家乡,学习非遗知识,努力成为非遗的传承人和保护者。长江非遗学社同时在中国民俗学网、海上风民族民间文化论坛等网站上建立自己的论坛版块①,受到了其他高校学生社团和相关专家学者的热切关注,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田兆元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巴莫曲布摸、湖北民族学院文艺学专业抑倩月教授等都直接参与指导了长江非遗社团的建设,成为大学生非遗社团网络发展的重要路径。正是因为非遗社团活跃的网络表现,苏长鸿、刘慧、王小艳受邀作为中国民俗学会2010年会志愿者与会,并被吸收为中国民俗学会会员。

  非遗社团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田野调查小组“马山民歌调查团队”一行五人,2009年7月赴荆州市马山镇调查荆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马山民歌”,得到荆州市荆州区文化馆马山民歌搜集整理者、研究专家汤斌先生的大力支持。团队历时两周的短期调查,获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社团的实践调查积累了经验。10月,长江大学非遗社团邀请荆州民间工艺杰出传承人来校指导,剪纸艺术家林世柏、汉绣艺术家张先松、青铜剑冶炼工艺师湛文心、木雕艺术家李永安、蛋雕艺术家陈洪根、纸烙画艺术家王华林等六位传承人到会并作了交流,非遗社团成立了“荆州民间工艺杰出传承人调查研究小组”,6名社团成员拜师工艺传承人,用一年时间完成传承人工艺作品的调查与整理,并撰写传承人艺术传承研究论文②。调查期间,社团成员边调查边学习,部分同学还掌握了剪纸艺术和蛋雕艺术的基本技能,与传承人建立了亲密友好的关系。之后,非遗社团策划了相对固定的寒暑期“家乡非遗调查”,组织大学生对家乡非遗展开调查,认识家乡,深度回归、认同自己的乡土文化。如对湖北长阳土家族文化调查与马山民歌调查。长阳调查组走访了著名民间故事家孙家香老人,调查了土家丧葬礼仪式—撒叶儿嗬及其国家级非遗传承人。马山民歌组针对马山民歌传承的传承状况进行了综合调研。

  与此同时,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专业的研究生也成立了非遗社团—海上风民俗学社。区别于长江大学非遗社团的是,海上风民俗学社以民俗学专业研究生为主体,学术性更强,传承、传播的力量更为集中。海上风民俗学社侧重于传统节日的校园传承,并倡导全国高校的非遗社团建立非遗传承实践的高校联盟。民俗学社依托校园文化建设办公室“传统节日文化校园传承”项目,以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四大节日民俗为时间点,以华东师大校园为主要文化空间和传习场所,以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包括留学生)和教职员工为主体,联合上海长宁民俗中心、苹庄文化馆、三林镇文化中心和国内多所高校,举办节日传统习俗活动,以节日民俗展演的形式,清明祭祀学校的先贤,端午趋吉、辟邪的游园,中秋祭月赏月团圆,重阳拜会退体教师的敬老茶话会,等等,以非遗所代表的传统文化符号、元素、仪式为手段,非常有效地推进大学非遗传承。华中师范大学非遗传承协会是华东师范大学非遗传承的高校联盟成员,也是以传统节日的校园传承为核心内容,除了四大节日外,加入了元宵灯会的灯谜、品元宵、玩游戏的年节习俗,中国文化氛围浓郁,大学生的文化认同感强。③

  中国多所大学都成立了非遗社团,它们彼此呼应,又相对独立,大体上经历着相近的校园传承实践过程,进而构成了这一时段非遗传承的社团形态。从校园的非遗传承,到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调查研究,再到网络论坛的互动与传播,呈现出大学生为主体的校园传承三模式:体验推介模式、理性认知模式和网络交流模式。

  三、文化服务阶段与非遗调查的田野形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简称“非遗法”)2011年正式颁布实施,不仅是国家非遗保护立法的重要成果,也是大学非遗研究的智慧呈现。以非遗法为保障,国家非遗保护与传承运动向大学倾斜的政策得到体现,政府非遗管理部门在许多高校设立省级非遗研究中心,推动了大学非遗学科的发展。大学原有的非遗研究中心(如成立于2002年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中国非遗研究中心、成立于2006年的华中师范大学非遗研究中心和重庆文理学院非遗研究中心)也都得到了政府文化部门的资助与扶持,以非遗研究中心为代表的非遗学科与国家和地方政府密切合作,深入当代语境展开调查,提供文化服务。从此,中国大学的非遗传承实践进入到第三个阶段,即以学科为主体、社会传承为核心的文化服务阶段。

  非遗学科①是一个很大的范畴,包括十大类的相关学科,均以非遗之名,不断整合与扩张。其实,更大程度上是国家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机构的延伸。因此,与其说大学的非遗学科具有自觉性,倒不如说这是国家非遗运动的重要形式。当然,也正因为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鼎力支持,相关学科原本并不景气的状态得到了根本性扭转,资源、人才、政策等学科条件都有很好的改善。中国大学传统学科体系中非遗相关学科的边缘化格局,在国家非遗运动的供血与求智中显现出文化新气象。国家文化部新增设的非遗司与国家非遗保护中心,在行政系统中建立起国家、省、县的三级非遗管理机构与非遗保护中心。这个非遗系统的建立,延伸到高校的学科体制中,催生了上百个中国大学建立地方文化研究中心和非遗研究中心,成为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的基础性平台。

  我们以湖北省为例,来观察大学非遗学科与政府非遗保护工作的深度关联,以此分析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在“非遗法”之后的文化服务。

  2013年11月,湖北省文化厅和湖北省教育厅联合在湖北属地的大学设立省级非遗研究中心,共有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大学、武汉体育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湖北师范学院、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民族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江汉大学等巧所大学的非遗学科建立了省级非遗研究中心。2015年又在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科技学院、武汉商学院、文华学院等5所大学增设了省级非遗研究中心。②

  这些大学的非遗研究中心以原有的非遗学科为基础,各有侧重,分别赋予湖北省非遗保护的研究任务。这些大学非遗中心的研究任务分工,主要基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非遗名录的十大类型所对应的学科研究任务。对应于十大非遗类型的研究任务主要是原有的非遗学科比较突出的大学,如华中师范大学的民间文学研究,武汉纺织大学的传统工艺研究,武汉体育学院的传统体育研究,武汉音乐学院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研究,湖北中医药大学的传统医药研究等;一是非遗保护的地域性研究任务。分布在地级市的省属大学,都被纳入到地域性特色鲜明的非遗保护研究范畴,如长江大学对荆楚非遗的保护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对鄂西南少数民族非遗的保护研究;江汉大学对武汉地区非遗保护的研究等;三是非遗保护方式的研究任务,如湖北工业大学的生产性保护研究,文华学院的非遗校园传承研究。这些明确的非遗研究任务,客观上形成了湖北属地大学服务于湖北非遗保护研究的多个领域,促进了大学的非遗学科生长与发展,本质上则是大学非遗学科服务于湖北地区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

  中国大学非遗学科参与所在地区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研究,最主要的方法是开展地域性的非遗调查,协助当地政府建设非遗名录体系和制定非遗保护策略。由于非遗调查任务重,研究力量不足,大学非遗学科往往会调动研究人员及其研究生、本科生一起参与,形成大学非遗传承实践的新的形式,即运用大学的知识与人才力量,引导大学生、研究生进入社会生活展开非遗调查,将非遗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将非遗调查与非遗传承结合起来,将大学传承实践与文化服务结合起来,使得中国大学的非遗传承实践有了清新的文化活力,既寻找到了当下非遗保护的鲜活对象,又探索出了大学非遗传承的社会路径,堪称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最佳形态。

  与之相关的社会服务传承,是中国大学非遗学科群体参与到国家文化部节日志、百部史诗志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如果说省级政府文化部门的研究中心设立与保护合作,是基于行政管理模式展开的话,那么,以国家文化部直接牵头的两大非遗志项目则是以专题调查和科学研究课题的方式,集中整合大学非遗学科的优势力量,深入开展非遗调查和非遗保护的经典代表个案。

  2009年正式启动的中国节日志项目,2013年正式启动的中国节日影像志项目,2014年式启动的中国百部史诗工程项目,都是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的特别委托项目,由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担任项目主持单位,列出若干个子项目向中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非遗学科招标完成①。这三个项目式的文化服务专题,成为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的杰出个案。中国大学非遗学科投入了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近万名研究人员,在全国各地开展深入的节日调查和史诗调查《中国节日志》项目作为国家首次发起的全国性代表传统节日调查,针对各民族、各地区代表性的传统节日(含节会和重大祭祀)约150个作田野调查,涉及800多个调查点,准确、真实、全面记录中国多民族传统节日的历史、现状及其多样性。中国百部史诗工程是对中国各民族的100部史诗作深入调查和记录。这些巨大的非遗调查项目,成为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的深度路径,可以从中培养学科人才,也能够实现大学生传承非遗的教育目的②。

  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文化服务,以田野形态呈现出来,切近非遗作为活态传统文化的本质。中国大学的教师与学生两大主体在非遗学科(非遗研究中心)的平台上,深入中国非遗现场,调查节日,记录风俗,走访史诗传承人,将非遗理论的教学活动带入到实际的社会文化生活中,大学生获得了丰富生动的感性经验,大学非遗传承的实际效用也就在田野调查现场得到可持续性的兑现。

  我们以2004年至今的大学非遗传承实践历程为考察对象,比较粗略地梳理了中国大学的非遗传承实践的主要形态,所截取的横断面虽然只能窥其一斑,但总体上可以反映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的现状与基本逻辑,折射出中国大学己然成为中国非遗保护的重要力量的现实。当然,由于非遗概念不准确、国家名录体系不周严、非遗文献的知识性传承基础弱,导致整个传承实践的杂糯化与符号化。

  作者简介

  孙正国(1972-),男,土家族,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授,中国民俗学会理事。研究领域:中国民间叙事文学研究;节日叙事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研究。

  原文刊发于《文化遗产》2017年第1期。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公众号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