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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1-18  作者:屈盛瑞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强调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家园。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努力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颁发了《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两个文件;各级财政设立了专项保护经费,各级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从200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达2.36亿元,其中2006、2007两年共有8000万元用于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工作;2006年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涉及758个保护单位,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据不完全统计共有3832项;2007年6月,文化部命名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宣布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最近,通过《中国文化报》等新闻媒体又公示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并将公布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正在征求有关部委(局)的意见;2007年的“文化遗产日”, 各地围绕“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论坛、表彰等活动;我国第一次大规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将于今年开始验收;一批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成果相继问世;全国已经有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7个省、自治区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列入国务院和人大立法程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正在纳入法制化轨道;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国际地位明显提高;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同蒙古共和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是世界上入选“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最多的国家。2006年6月我国高票入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2007年4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第一次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获得了极大成功。这充分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下,正在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中华文化,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工作,需要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坚持文化创新,坚持继承发扬,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法保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工作中,宣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被大家所认识和重视。回顾这几年来宣传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付出的艰辛劳动和所取得的工作实效,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离不开宣传工作的巨大推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这一点。

    第一,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和意义,培养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长期不懈的宣传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已经成为一种全民的共识,特别是2006年和2007年两年,我们的一系列保护活动和政策措施,都通过媒体迅速为社会大众所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可以说真正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新闻网络媒体曾经做过一次调查,2006年和2007年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这都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二,各地历史、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资源不尽相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程度和保护工作的进程也不相同。做好宣传工作,有利于地区之间交流先进经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从总体来看,还处在起步阶段。加大宣传工作有利于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工作失误。

    第三,希望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能够积极主动地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持久的友好协作关系,积极主动向媒体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面信息稿件,以及清晰的照片和底片资料,弘扬主旋律,迅速全面地宣传报道我国各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大力弘扬中华先进文化。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为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文系文化部社会文化司(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屈盛瑞,1月6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信息宣传会议上的发言)

(编辑:辰序)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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