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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与国际非遗合作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2-07-09  作者:文慧
  6月4日至8日在法国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四届会议上,中国民俗学会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为咨询机构,获得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的地位。

  缔约国大会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大会,本届大会的主要议程包括审议政府间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秘书处的工作报告、修订实施《公约》的《操作指南》、认定向委员会提供咨询协助的非政府组织、提出关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建议以及选举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委员国等。

  在本届大会有关认证具有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地位的非政府组织的议程中,对中国民俗学会提出的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地位申请材料进行了认证复核。根据《公约》要求,政府间委员会向缔约国大会提出认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确有专长的非政府组织具有向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地位的建议。推荐建议由委员会在每年召开的常会上提出;复核认证则在每两年一届的缔约国大会上完成。

  根据2010年11月委员会第五届常会决议推荐和2011年11月的委员会第六届常会决议的推荐,政府间委员会提请本届大会进行认证复核的非政府组织共有59个。中国民俗学会2011年6月正式向教科文组织《公约》秘书处提交申请材料,当年7月7日收到秘书处的申请接收确认函,并于11月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的委员会第六届常会上通过资格认证评审,得到委员会的推荐。

  巴黎时间6月7日,在缔约国大会第四届会议上,中国民俗学会和总部设在北京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的申请获得通过,获得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的地位。2010年6月,缔约国大会在第三届会议上对政府间委员会推荐的97个组织进行了认证,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名列其中。在已通过认证的两批156个非政府组织咨询机构中,中国及总部位于中国、获得委员会推荐并经缔约国大会复核批准的学术团体已有4家。

  赴巴黎参加本届缔约国大会第四届会议的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中国民俗学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朝戈金研究员认为,被教科文组织认定为咨询机构,从而获得向政府间委员会提供咨询意见的地位,是中国民俗学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这不仅表明中国民俗学会作为专业学术团体,在多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定领域所具有的能力、专业知识和经验得到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的充分认可,也意味着中国民俗学界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学术实践和工作成绩,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肯定。

  朝戈金说,中国民俗学会通过教科文组织资质认证,正值我国第七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学会将进一步运用好教科文组织和政府间委员会提供的这一平台,学会正式进入委员会专业咨询机构库后,将在推广《公约》精神、参与地方和国家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相关利益方的非遗保护实践及策略制定提供智力支持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保护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和精神家园,贡献中国民俗学界的专业知识、集体智慧和团队力量。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四届会议召开前夕,由法国世界文化之家和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论坛的第一届双年度会议———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实施,6月3日在世界文化之家举行。

  除了来自法国、荷兰、土耳其、摩洛哥、爱沙尼亚、比利时、巴西、塞内加尔、日本、南非和意大利的与会者外,还有来自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和非政府组织代表列席了本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论坛,参与有关话题的讨论。中国民俗学会会长朝戈金研究员等前往巴黎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第四届会议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全体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就非遗保护工作与学术研究的问题设计等,与来自世界各地的学者进行了交流。

文章来源:《 光明日报 》( 2012年07月07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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