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施行。该法律的出台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
记者从6月1日文化部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期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初步构建起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了对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设立了闽南文化、徽州文化、晋中文化、潍水文化等1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日益增强。今后一个时期,文化部等部门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法律实施细则等配套法规建设,修订并出台有关部门规章,推动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十二五”规划,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制度,制定富有针对性的分类保护标准规范,强化对代表性项目的保护,进一步落实对传承人的保护措施,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律设立的各项制度转化为长效的工作机制,提升依法保护水平,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5月底,国务院批准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91项、扩展项目164项,使目前我国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达到1219项。今年6月11日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施行后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文化部将今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主题确定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并将和全国各地的文化部门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宣传展示活动。
6月10日至15日,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将在中华世纪坛举办,包括“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我们的精神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等;6月6日至19日,文化部将在国家图书馆举办“册府琳琅,根脉相承——中华典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展”,以文献、实物、人物和活态展演相结合的方式,展示近200种珍贵历史文献中记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20余种技艺;6月11日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将在澳门举办“根与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分为图片展览、专场演出和传承人展示等部分,届时木版水印技艺、藏族唐卡和朝鲜族农乐舞、蒙古族长调民歌、彝族海菜腔、八卦掌、梅州客家山歌、砀山唢呐等非遗项目将和观众见面;正在四川成都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将持续至6月11日,包括天府大巡游、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成都国际论坛、传统戏剧优秀剧目展演、中国古琴艺术大展、颁奖晚会等环节。此外,6月3日至6日,文化部还将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在浙江嘉兴共同举办2011年端午节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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