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运动 谁在捧场帮衬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1-31 作者:王媖娴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59 期17版“文化产业”文章之一。
国家、知识分子及媒体与民间社会对于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不同的解读。在当地人眼中,这种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一种商品,连学界一向所称的“民间艺术”都谈不上。
“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是以一场自上而下的由国家发起、学者身体力行、媒体制造声势、当地政府具体承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形式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意识形态与精英意识形态顺利实现了合流,对几千年来一直居于底层的草根文化进行了高度的认可与扶持,从而体现了民族国家语境下对其社会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再审视与再建构。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否持有自身文化的话语权?“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是否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国家、知识分子、媒体、地方政府与传承人之间的相互捧场和帮衬?
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我国的昆曲艺术榜上有名。之后,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中国与蒙古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又先后荣登该榜的第二、三批。这些之前几乎无人问津的传统艺术突然间在国际范围内受到了肯定,摇身一变而为“文化遗产”,加之有关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终于以一种懵懵懂懂的印象出现在了国人的日常生活中。
2003年,以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的为期17年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标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走向全面的、整体性的保护阶段;至今,一场轰轰烈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程在整个中华大地铺展开来。
如果非要给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定性的话,我们应该如何界定它?它是一种国家意志的文化实践,还是一场知识分子“眼光向下”的“悲天悯人”?是一项媒体造势的形象工程,还是一个地方经济的增长点?
有学者曾尖锐地指出:“学界的‘草根热’源于政界的‘大举措’。”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单是一个概念问题,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实践问题。在之前的五十多年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是一个部门行为,但很快的,在我们的学科发展还未做好准备的时候,它已经成了一个国家行为了。”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开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是知识分子身体力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践,而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的保驾护航与统筹规划。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开展及其效果成为中央衡量地方执行力的重要指标。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旅游开发的可观效益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上的作用也日趋明显。于是,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喊出口号:“抓也得给我抓出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来!”
然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尤其是其所处的地方社会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又是如何看待这场运动的?
以年画生产为例,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掀起带来的一系列改变,就成为造成年画从业者不同生活体验与对现实判断之殊异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每个村民自身的立场以及该运动带来的利益或损害,亦成为其对该运动及官方、知识分子做出评价的出发点。
政府、媒体、学者、地方机构均扮演了重要角色,从而成为Y村年画业发展中的多元力量。地方政府一方面营建出一个大型旅游社区,一方面做足宣传工作,利用一切时机“推销”“非遗”年画;媒体也适时加入进来,为年画业今日的繁盛添砖加瓦;同时,学者们也开始了学术调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年画从中获得了在当代社会中继续繁荣发展的可靠筹码。
年画从业者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难处:(传承人)没有利益可图,就不干,他们弄这个就是为了挣钱,有钱就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么一弄,政府机关也对民间文化重视了,对国家的文化事业产生了影响;不过也有误导作用,有人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名自己搞形象工程、谋取利益。如果不注意这些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会产生破坏。
知识分子、政府意愿与民间的实际情况有所出入,对于传承人和从业者而言,他们几乎从未将年画这种商品形式或谋生手段与国家和学者眼中的“艺术”、“文化”之类的字眼联系起来。在没有知识分子的“点拨”之前,绝大部分的民间艺人或是民间艺术品的持有者并不知晓自己所拥有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仍然从事民俗意义上的年画生产的小作坊而言,似乎仅仅是使其制作工具的价值提升了,其手艺的价值并没有任何改变。
对于当地政府热衷的、如火如荼的旅游开发,有因为土地被大量征用面临拆迁的怨声载道,也有因为旅游业带来了经济实惠而表示积极认同。
由此观之,国家、知识分子及媒体与民间社会对于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不同的解读。在当地人眼中,这种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一种商品,连学界一向所称的“民间艺术”都谈不上;而所谓的“传承人”,也只不过是在当代社会中依然固执地坚持着老营生的普通农民。其“传承”——实乃继续从事作为商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行为最终却仍旧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甚至不少“传承人”为了更快更多地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不惜粗制滥造。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这场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及精英意识形态的文化实践对某些“传承人”而言,只不过为其在当代社会中原本举步维艰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一次改善的契机,为地方政府打开了一扇通过旅游业带动地区发展的大门。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媖娴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国家、知识分子及媒体与民间社会对于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不同的解读。在当地人眼中,这种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一种商品,连学界一向所称的“民间艺术”都谈不上。
“非物质文化遗产”理念在中国的传播是以一场自上而下的由国家发起、学者身体力行、媒体制造声势、当地政府具体承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形式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意识形态与精英意识形态顺利实现了合流,对几千年来一直居于底层的草根文化进行了高度的认可与扶持,从而体现了民族国家语境下对其社会价值和文化意义的再审视与再建构。
然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是否持有自身文化的话语权?“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是否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国家、知识分子、媒体、地方政府与传承人之间的相互捧场和帮衬?
2001年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名单,我国的昆曲艺术榜上有名。之后,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中国与蒙古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又先后荣登该榜的第二、三批。这些之前几乎无人问津的传统艺术突然间在国际范围内受到了肯定,摇身一变而为“文化遗产”,加之有关政府部门、学术机构和媒体的大力宣传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终于以一种懵懵懂懂的印象出现在了国人的日常生活中。
2003年,以文化部、财政部、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联合启动实施的为期17年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标志,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走向全面的、整体性的保护阶段;至今,一场轰轰烈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与保护”工程在整个中华大地铺展开来。
如果非要给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定性的话,我们应该如何界定它?它是一种国家意志的文化实践,还是一场知识分子“眼光向下”的“悲天悯人”?是一项媒体造势的形象工程,还是一个地方经济的增长点?
有学者曾尖锐地指出:“学界的‘草根热’源于政界的‘大举措’。”也有学者认为,“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单是一个概念问题,更多的是一个社会实践问题。在之前的五十多年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是一个部门行为,但很快的,在我们的学科发展还未做好准备的时候,它已经成了一个国家行为了。”在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开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是知识分子身体力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实践,而另一方面则是政府的保驾护航与统筹规划。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开展及其效果成为中央衡量地方执行力的重要指标。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旅游开发的可观效益在促进地方经济增长上的作用也日趋明显。于是,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喊出口号:“抓也得给我抓出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来!”
然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尤其是其所处的地方社会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到底意味着什么?他们又是如何看待这场运动的?
以年画生产为例,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的掀起带来的一系列改变,就成为造成年画从业者不同生活体验与对现实判断之殊异的一个重大转折点;每个村民自身的立场以及该运动带来的利益或损害,亦成为其对该运动及官方、知识分子做出评价的出发点。
政府、媒体、学者、地方机构均扮演了重要角色,从而成为Y村年画业发展中的多元力量。地方政府一方面营建出一个大型旅游社区,一方面做足宣传工作,利用一切时机“推销”“非遗”年画;媒体也适时加入进来,为年画业今日的繁盛添砖加瓦;同时,学者们也开始了学术调研,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年画从中获得了在当代社会中继续繁荣发展的可靠筹码。
年画从业者表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难处:(传承人)没有利益可图,就不干,他们弄这个就是为了挣钱,有钱就干。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么一弄,政府机关也对民间文化重视了,对国家的文化事业产生了影响;不过也有误导作用,有人借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名自己搞形象工程、谋取利益。如果不注意这些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会产生破坏。
知识分子、政府意愿与民间的实际情况有所出入,对于传承人和从业者而言,他们几乎从未将年画这种商品形式或谋生手段与国家和学者眼中的“艺术”、“文化”之类的字眼联系起来。在没有知识分子的“点拨”之前,绝大部分的民间艺人或是民间艺术品的持有者并不知晓自己所拥有的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仍然从事民俗意义上的年画生产的小作坊而言,似乎仅仅是使其制作工具的价值提升了,其手艺的价值并没有任何改变。
对于当地政府热衷的、如火如荼的旅游开发,有因为土地被大量征用面临拆迁的怨声载道,也有因为旅游业带来了经济实惠而表示积极认同。
由此观之,国家、知识分子及媒体与民间社会对于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不同的解读。在当地人眼中,这种所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多的是一种谋生手段、一种商品,连学界一向所称的“民间艺术”都谈不上;而所谓的“传承人”,也只不过是在当代社会中依然固执地坚持着老营生的普通农民。其“传承”——实乃继续从事作为商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行为最终却仍旧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甚至不少“传承人”为了更快更多地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不惜粗制滥造。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运动”这场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及精英意识形态的文化实践对某些“传承人”而言,只不过为其在当代社会中原本举步维艰的生产经营提供了一次改善的契机,为地方政府打开了一扇通过旅游业带动地区发展的大门。
(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王媖娴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01月25号(第159期) 第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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