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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3年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 少数民族项目达95%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0-05-10  作者:记者 王瑟
  通过3年的努力,新疆终于基本摸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新疆进行的一次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的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这对今后新疆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提供了必要的基础。

  新疆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十分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同时,新疆还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2项,自治区级185项,地(州、市)级535项,县(市)级2480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厅长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介绍,此次普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中,少数民族项目占到95%以上,其中民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技艺等类项目占60%以上。普查成果充分证明,新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而且各民族的传承人在民间较为活跃,自觉传承的意识较强,使得新疆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出地域性和无比丰富的多样性。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这种地域个性鲜明的传统文化,成为新疆各民族继往开来的宝贵文化财富。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201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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