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22个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9-10-10  作者:安江 孙瑞军


    新华网阿布扎比9月30日电(记者 安江 孙瑞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30日在阿布扎比审议并批准了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76个项目,其中包括中国申报的22个项目。

    列入名录的22个中国项目是:中国蚕桑丝织技艺、福建南音、南京云锦织造技艺、安徽宣纸工艺、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格萨尔》史诗传统、浙江龙泉青瓷工艺、青海热贡艺术、藏戏、新疆《玛纳斯》史诗、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书法、篆刻、剪纸艺术、雕版印刷技艺、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端午节、妈祖信俗。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9月28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首都阿布扎比开幕,来自全球114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代表与会。为期三天的会议主要讨论确定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

    率团与会的中国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于兴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介绍说,中国此次被批准列入名录的项目在数量上高居榜首,得到了与会各方代表的热烈祝贺,他们一致认为中华民族不愧为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中国为世界创造了丰富多彩、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世界文化是一个巨大的贡献。

    于兴义说,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了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制订工作,并成为首批加入该公约的国家之一。中国还制定了国家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于每年6月举办“中国文化遗产日”,提高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保护以传统、口头表述、节庆礼仪、手工技能、音乐、舞蹈或传统表演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该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

 

文章来源:新华网 2009年09月30日 22:03:54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