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以来,我国的昆曲艺术、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先后成功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批准我国加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方针、实施原则和保护措施;同年11月30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对社会进行公示,“国家名录”体系正式启动;接下来的12月8日,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确立每年6月的第2个星期六为我国“文化遗产日”;今年年初,国家博物馆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这一系列举措都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国家的政道共识,同时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也步入了全面规范和有序发展的管理体系之中。日前,又从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看到一则令人振奋的消息:在第30个缔约国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三个月后,该公约已于4月21日生效。生效后的《公约》及其后续规定的运作机制,必将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产生长远的促进作用。
但是,如何有效地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直是学界和政府普遍关注、不断讨论乃至辩论的一个焦点和焦虑问题。在此,我们或许可以就某些具体事例来对当前我国保护工作中所面临的重点问题进行约略解析。
哈巴的衰微:世上本无无源之水
2006年,笔者就哈尼族口头传承中的哈巴在云南省元江县进行了为期17天的田野调查。哈尼族历史上没有形成自己的民族文字,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形式大都以口头传承的方式保存下来,许多重要的民俗文化、民间智慧和地方知识都承载于各种口头传统中。“哈巴”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口头艺术形式。它题材广泛,演唱内容极其丰富,从人类起源到族群历史,从生产知识到处世哲理,从习俗礼仪到宗教信仰,涉及到社会礼制、民俗生活、文化传统的方方面面,在世世代代的口耳相传中凝结着哈尼人的文化传统、族群记忆和民众智慧,被认为是哈尼人的“百科全书”。
到第一个田野点的时候,村里正好有丧事发生。在那之前,笔者从未参加过传统的哈尼族丧礼,只是从各种资料上知道出殡前一定要唱哈巴。可呆了两天,直到棺材都抬上山了还是没听到哈巴演唱。主事的摩批(哈尼族祭司)之前说到时肯定会唱,最后还是没唱。当地民众说,前些年遇到这种场合是一定要唱的,但这几年慢慢变了,要是事主家不要求的话不唱哈巴也可以出殡。笔者在村里对部分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民众进行了访谈,发现中老年以上不论男女对哈巴都很有感情,而几个被访的青少年却都说听不懂哈巴唱的是什么,有没有哈巴对他们的生活丝毫没有影响。那些天里,笔者一面田野一面为这种传统的衰微叹息不已。
在第二个田野点因远镇拉力村,又有另一件事发生。拉力是元江和红河、墨江两县交界的村子,全村均为哈尼族,经济文化等较为落后,邻近几个村好多人家都有电话了,拉力却连电视机也很少见。就是这样一个看来似乎相对传统或封闭的村落,本民族传统的承传也受到了极大冲击。笔者其中一个采访对象杨里黑爷爷今年69岁,是祖传的摩批。他老伴前些年过世了,两人只育有一个女儿。姑爷是入赘的红河县人,现在有两个孙子两个孙女,大孙子在家干农活,小孙子在昆明念了个民办的中专后就留在昆明打工了。杨里黑爷爷想把摩批的这些东西传给两个孙子,想教他们唱哈巴,可他们从来不学。眼看自己一天天老下去,家里祖传下来的东西说不定在自己这一辈就要断了,杨里黑爷爷着急得很,一直让笔者好好劝劝他两个孙子。那几天小孙子杨凡龙回家过年,过一段时间还要回昆明去。聊天时,他说哈巴是老人唱的东西,现在的年轻人都不喜欢听不喜欢唱了。他爷爷老要他们学,可学了有什么用,想听什么看什么还不如挣钱买台电视机实在。他在外面打工,会唱哈巴更是不能帮他什么忙了。虽然跟他们讲了很多哈巴对哈尼族的重要性,但在这样一种社会环境下,笔者也知道自己的话语是多么地苍白无力。
以上例子正反映了我国保护工作目前所面临的第一个重要问题:不少极为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面临断代危险;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哈巴对哈尼族而言是如此重要的一种口头传统,却并未在各种普查工作中受到重视。而且,在外界纷繁复杂观念的冲击下,不要说其他文化工作者,就连传统中的民众对其也越来越缺乏传承兴趣及保护意识。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将面临消亡的危险。由一管窥全豹,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整个大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世上本无无源之水,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也有其生发所必须依托的文化土壤。若是连这生长所必须的最根基之物都没了,何来开花结果之说?因此,要切实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就要保护好其生长的文化土壤。在这方面,正如梁治平先生所言,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属于全人类,但它首先属于特定群体。这些社区、群体或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要保护遗产生长的文化土壤,就必须充分发挥该遗产所在社区的积极作用,培养该社区民众对其文化遗产的自豪感及保护兴趣,共同构筑传承人、民间社区、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多重协同行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从源头上抓紧抓好保护工作。
乌苏里江上起了波浪: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乌苏里江来长又长,蓝蓝的江水起波浪,赫哲人撒开千张网,船儿满江鱼满仓……”相信很多人对这首《乌苏里船歌》都耳熟能详,但对“中国首例侵害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不知还有多少人有记忆。2002年4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黑龙江省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赫哲族研究会起诉郭颂等被告侵犯著作权一案。
此案缘起于“99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式晚会上主持人的一句话:该主持人说歌唱家郭颂演唱的《乌苏里船歌》是一首创作歌曲,却有很多人误以为是赫哲族民歌。此外,在各类音乐出版物上,该歌曲署名方式均为“作曲:汪云才、郭颂”。这引起了赫哲族群众的极大不满,他们认为《乌苏里船歌》是在赫哲族民歌《想情郎》、《狩猎的哥哥回来了》的基础上编曲而成的,根据著作权法,这属于“民间文学艺术”范畴,权利主体应该是赫哲族集体族群。而郭颂则认为《乌苏里船歌》是其与胡小石、汪云才等人在赫哲族地区体验生活的基础上创作而成的。我国赫哲族人共有4000多人,成建制的有三个民族自治乡,而四排乡只有200多个赫哲族人,因此两原告都无资格代表赫哲族人提出诉讼,且其提供的侵犯依据不充分。法院裁定,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赫哲族研究会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并判决被告以任何方式再使用音乐作品《乌苏里船歌》时,应当注明“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郭颂上诉后,法院二审判定维持原判。
除此之外,曾被冠以“北京2002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2004 十大文化法治热点”等名的“白秀娥剪纸案”也极具典型性。
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1999年10月举办的安塞剪纸展览会上,陕北剪纸能手白秀娥与拟于2001年初发行的辛巳蛇年生肖邮票的责任编辑约定好,同意为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提供一些蛇图剪纸。同年底,白秀娥将其制作的数十幅蛇图剪纸提交给邮票印制局,邮票印制局选择了其中4幅,并向白秀娥支付了970元资料费,但并未就该剪纸图样的版权转让等问题签订协议,也没有支付版权费用。2001年1月5日,蛇年生肖邮票首发,白秀娥发现票面图案是她曾经交与国家邮票印制局的剪纸作品之一,但设计者署名却是他人。在国家邮政局出版发行的《新邮预报》上,只是标明“一图剪纸:白秀娥”,设计者也变成了别人。由此,白秀娥认为该邮票侵犯了其剪纸作品著作权,起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作出判决——国家邮政局、国家邮政局邮票印制局两被告赔偿白秀娥8万余元并当面道歉。
该案案情并不复杂,在法院的努力下也看似有了结果,但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数月内,国家邮政局并未执行法院判决,最终白秀娥只能选择申请强制执行。剪纸艺术毫无疑问当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在没有专项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还是得不到承认与重视,这从国家邮政局的迟迟不执行判决就能看出。
要言之,虽然我国历来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但立法一直比较滞后,法律法规建设步伐跟不上保护工作的需要,迄今为止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只是“已进入立法规划”而已,并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而民众也还没有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法律关系中的客体等同起来的意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新千年之际对成员国进行的调查显示,参与回答的103个国家中已有52个国家的立法中包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条款。因此,要切实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使我国的保护工作与国际相接轨,就必须推进立法,加强保护法规的建设,早日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
陷入泥潭的“走婚”:保护还是破坏?
第三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在保护进程中,一些地方重在申报和开发,没有认识到“保护”二字的真正内涵,过度开发,商业化严重,极大地损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 比如,摩梭人的“走婚”是云南和四川两省交界处泸沽湖地区一种罕见的婚姻制度,被誉为“研究人类婚姻发展史的活化石”。这里的大多数摩梭人至今仍保留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习俗,也称阿夏婚。建立阿夏关系的摩梭男女,男方夜晚到女方家过夜,第二天早上又返回。所生子女由女方抚养,老祖母是这个母系家庭的主持人,而舅舅则承担起父亲的责任,孩子就一直生活在这个母系家庭中。阿夏双方以感情为基础,结合自愿,聚散自由,若双方没有了感情,阿夏关系即可解除。这种婚姻制度是摩梭人所独有的,是他们世代相袭的传统。然而在今天的泸沽湖,由于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过度开发,“走婚”这个词已经带上了暧昧的色彩,当地民众的生活方式及观念等各方面也都发生了极大变化。甚至还有不少人将泸沽湖地区直接称作“中国古代红灯区”。2004年在宁蒗县的田野调查中,有两个地方让笔者吃惊不小:一是泸沽湖落水村上村公路旁有个比较繁华的区域,当地朋友说那儿是家喻户晓的“红灯区”。那些酒店老板口中的“走婚”就是“叫小姐”的代名词。本以为川滇两省的交界处地理位置更偏僻,或许情况会有所不同,可没想到那里的景象更是让笔者惊讶不已:那里的几个高原温泉简直就是一个“走婚”的交易市场——30至50元不等的价格可以和当地村子里的摩梭姑娘进行男女同浴。最令人痛心的是里面有很多女孩竟然连汉语都还不懂。
随着对外开发和旅游业的飞速发展,一些地方有意无意地篡改和歪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面目,以牟取经济利益。这一方面严重误导了游客对一些优秀民族文化内涵的理解,一方面也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难度。如果不对此问题采取适当措施,不仅起不到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反而会对其造成更大的破坏。
总之,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先辈创造了举世瞩目的中华文明,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可那些陪伴着我们长大的古老传说,年少时挤破脑袋钻进人群看到的皮影戏,为了那个心爱的他而缠着妈妈学到的绣荷包手艺,还有那每年都会举行热闹歌会的山头,如今都需要我们去关注去保护了。因为这种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具有的特性,比起一般的物质文化遗产来,对其进行保护似乎显得尤为困难。上文提到的只是目前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而已,如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王文章指出,还有其他例如大量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管理尚不健全,保护工作还缺乏制度要求、保护标准和目标管理;收集、整理、调查、记录、建档、展示、利用、人员培养等工作相当薄弱,保护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等等诸多问题。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思源”是开展好保护工作的必要前提,而将我们的“蓄水池”“涤浊扬清”,经过“开源”引来渭渭细流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对此,不论专家论断、政府政策或是各种社会组织的努力等都只是我们的指导方针或是蓝图,要寻求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决策及其可持续发展的答案,我们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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