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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的归京剧,教育的归教育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3-06  作者:刘大先

   2007年,北京出版的一套新版高中语文课本中收入了现代京剧《红灯记》。最近,又有消息传来,教育部对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决定从2008年3月到2009年7月,在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东、甘肃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在音乐课程中增加京剧内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目前,15首京剧教学曲目已经确定,其中从“文革”期间诞生的样板戏里选中9首唱段作为教学曲目。

  据称,京剧进音乐课堂试点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响应十七大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号召,之所以在众多戏曲种类中选择京剧,是因为京剧是公认的国粹和国剧,另据悉,不同省份不会推行不同的戏种教育。

  这个消息虽然并没有引起更广泛层面大众的反应,但教育部的决定甫一出台,立即就在媒体上得到了回响。除了在主流话语上,这个做法得到了部分的称颂之外,几乎绝大部分民间的声音都认为将京剧纳入中小学的课程中是荒谬之举。

  首先,京剧是否是“国粹”姑且不论,既然是文化传承,那缘何京剧就比其他地方性剧种更优越?要知道豫剧、评剧同样是在国人中流传较广的,而昆曲、越剧无论是从文化内涵和形式格局上都不比京剧差。其次,也是最为人争议的地方在于,既然是传统文化的继承,为什么现代“样板戏”的比重占那么多?事实上样板戏的许多程式化规定,正是对传统京剧的戕伤。

  当然,对于传统文化的重视是一件好事情,将文化传承纳入教育传承也体现了国家宏观教育政策的良苦用心。不过,如此简单生硬地规定却未尝不是一种事与愿违。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地区的国家,各个民族和地区都有着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文化的互相吸收和融合,才能推动新文化的产生和发展。中国的戏曲文化本来就是多元化的,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传统戏剧类就有近100种,广东的粤剧、浙江的越剧、安徽的黄梅戏、河南的豫剧、四川的川剧、陕西的秦腔,都影响较大,这还不包括少数民族戏曲艺术,比如藏戏、布依戏等。京剧本身也是所谓集徽戏、汉戏、昆曲与秦腔等诸多剧种之大成。但是,文化都具有独特性,京剧并不能因此就代表其他地方戏曲。试想,少数民族戏曲本来语言就有异,更何况文化传统?可是,因此就能否定它们的价值和地位吗?所以,用京剧作为文化传统教育的名目,难免以偏概全,罔顾了多元性的文化空间和成分。

  教育部负责人称,试点京剧教育的目的在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在于让学生对京剧有全面的了解,而不是为了把学生变成票友,不能看做是特长教育。这个初衷很好,但是让京剧承担起教育传承的任务,简直是让它担负它不能承受之重。另外,对于原本课程就沉重的学生来说,在声声“减负”的呼声下却又背上一个不必要的负担,它倒是很有可能像无数的“兴趣班”一样最后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其实,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化样式,流动不居、变迁不已才是文化的活力所在。一种文化的盛衰总有其历史必然性和逻辑性,试图障川东流往往不过被证明为螳臂挡车。京剧又何必淌入当下教育的水中呢?周诰殷盘、大晟雅乐,较之京剧岂非更是经典的国粹?为何它们就不被纳入到现行教材中来呢?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京剧的归京剧,教育的归教育。

  也许工业社会时代,生活过于枯燥,所以时不时总是会有某个话题会被公共话语打造成兴奋点,成为一个时代文化表征中的“大词”。“文化遗产”、“文化传承”无疑正是这样近年来的一个文化热门话题。这个源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人类的普适关怀,在国际性语境中得到“政治正确”的美名之后,旋即在中国社会也得到了“社会赞同”的待遇。

  于是,形形色色的物质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林林总总的“文化传承”,五花八门的各种“历史悠久”的物什,都在“濒危保护”的旗号下,蜂拥而至。因为关乎民族情感、文化荣誉乃至商业利益,所以引发了各级政府、民间组织和出于各种目的的个人的一致热情,在文化遗产流光溢彩的光鲜名目下,浮光掠影的调查、煞有介事的论证、有板有眼的介绍、发微显幽的挖掘可谓层出不穷,充分体现了中国民众集体性狂欢所具有的宏大力量。

  在这样热火朝天的背景下,京剧进入教材不过是熊熊烈焰中迸起的一个火星。只不过表明了,我们这个浮华时代的教育思想在对一种浮躁的社会热点进行盲目地跟进。好在,只是试点。


  形形色色的物质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林林总总的“文化传承”,五花八门的各种“历史悠久”的物什,都在“濒危保护”的旗号下,蜂拥而至。因为关乎民族情感、文化荣誉乃至商业利益,所以引发了各级政府、民间组织和出于各种目的的个人的一致热情。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年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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