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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谈]中国元素在哪里?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01-07  作者:刘魁立等 施爱东 整理
【题记】最近一个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扩大一点说,民间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成为举国上下全民关注的热门话题。这股热情的高涨,不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了公布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样一项活动可以解释得了的,更有它的时空背景与历史必然性。它与上世纪80 年代以来的文化热潮是一脉相承的,也可以看成是这股热潮的扩展、深入和继续。但面对多元文化的冲击,中国传统文化呈式微之势,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很多地方已经没有了中国的元素。民间传统文化的缺席将使中国文化的存在失去深广根基,其危机性自不待言。不久前,一批在京的民俗学者,刘魁立、汤学智、户晓辉、陈连山、尹虎彬、巴莫曲布嫫、金泽、刘宗迪、萧放、施爱东等就此展开了富有意义的讨论。

 


 

户晓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问题:保护什么?
 
近年来,国外有学者主张把“传统”或“遗产”看作一个过程,放弃那种物化的认识倾向。例如,芬兰科学院的佩尔蒂·安蒂宁根据“传统”(tradition) 的字典定义认为,传统的知识或民俗往往被看作代际之间的知识传递和财产的转移。这是一个单线向下的运动,过去和现在被放在一种垂直关系中,过去(传播源,传统的给出者)在上面,现在(传播的对象,传统的接受者)在下面。但最近几年,民俗学研究者开始强调传统中的创造性以及对传统的创造。传统不再被看成变化的反面,而是被看作对旧东西的创造性适应。传统被提升(lifted up) 而不是被传下(handed down)
我认为,这种动态的“传统”或“遗产”观仍然不足以含括我们对这些概念的思考。无论我们怎样界定“,传统”或“遗产”的概念都是在现代性文化的逼迫和映照下形成的,是处于“四面楚歌”包围中的我们“看见”或“构想”出来的东西。所以,我倾向于认为“,传统”或“遗产”不是在某个地方等待我们去保护和发现的现成的物品(有形的建筑、民间艺术等)或精神(无形的风俗、制度等),而是被现代学者赋予了现代性价值的一种特定的观念存在(尽管它们可能有所谓的物质载体)。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被某个“无知的”农民用作猪食槽的“文物”,可能被某个“专家”视为价值连城的“遗产”。也就是说,农民眼中的糟糠之物有可能正是我们眼中的“传统”或“遗产”之所在。所以,只有从这个层面上,我们才不会把“传统”或“遗产”仅仅定位在“民间”或“民众”之中,而是把它们看作我们自身价值和身份建构的一部分,它们不在别处,就在我们身上,那些所谓民居、民歌、神话、歌舞和仪式等都是为(作为现代人或现代学者的)“我”的存在,都是被“我”看见并且被我赋予了价值和重要性的存在。
所以,保护它们,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有了这样的认识,我们才能在具体的层面上制定保护的操作细则,才能避免“保护是死亡的先兆、记录是遗忘的借口”之类的怪圈。
 
巴莫曲布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概念:无形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果直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 10 月颁布的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Intan- gible Cultural Heritage,应为“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但在其中文版的相关表述又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有关媒体的报道也一直沿用。这里,除了翻译环节值得商榷外,的确也有定义中的学理性问题需要厘清。
一般认为,口头及无形文化遗产可以理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物质遗产(比如我国就有长城、十三陵、故宫、丽江古城、都江堰等29 处世界文化遗产或自然遗产)而言。然而,从概念上对术语加以“定义”,是“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的“第一步”。
从知识认识论意义上讲,国际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多少是受到了日本“无形文化财”这一概念的影响。国际上曾使用non-physical cultural heritage 来表述“非物质文化遗
产”,后发现在概念上并不周延(比如古琴艺术是通过物质的有形形式得以呈现的,这也是为什么以“古琴艺术”而非“古琴”列入遗产名录的原因),才使用日本用来指称“无形文化财”的对译术语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ntangible一词作为“文化遗产”的限定语,其本义是“不可触摸的”、“难以明了的”,引申为“无形的”。虽然“,无形文化遗产”可以理解为与“物质文化遗产”相对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在教科文组织的官方网站和后来的相关文件中,从术语使用上基本摒弃了nonphysical cultural her- itage(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严格表述为intangiblecultural heritage(无形文化遗产),这是我们必须从概念上予以重视的一个基本术语问题,对以后的鉴别与保护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例如,有关媒体在“南京云锦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报道中称“云锦”、“剪纸”等都“名列候选名单”,这显然是一种误导。按“无形文化遗产”的定义,应该是云锦或剪纸的传统手工技艺、制作过程及其间反映的文化观念、历史传承、价值认同、口传身授的民间知识等无形文化的整体呈现,而不仅仅是“云锦”、“剪纸”的有形的物质形式,因而更贴切的表述应该是“云锦工艺”或“剪纸艺术”。
 
萧放(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资源:传统的智慧与情感
 
中华民族文化经历了数千年的积累传承,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历史文化传统,聚合着亿万中国人的精神与情感。它不仅是联结过去与未来的。精神保障,更是民族文化身份赖以保存的文化符号。
我们进入现代社会,享受科技进步的便利,并不一定要以抛弃传统为代价。传统与现代并不天然为敌,传统的智慧与情感是现代社会建设的文化资源。传统虽然作为整体的文化体系被打破,但其中许多有价值的文化片段,可以作为我们连缀当代精神生活与社会生活的金缕玉片。尤其像承载着民族文化传统的节日,它有着独特的时间回归的优势,在周期性复现的节日中,我们面对逝去的祖先,讲述传统的故事,重温着家庭亲情,协调着人际关系,放松身心,脱离紧张忙碌的现代生活节奏,回归传统的悠闲。节日传统内涵的传承与扩展,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不仅在文化建设上具有正向与健康的意义,就是从经济社会角度考量,也是难得的商机,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娱乐业等都充分利用了节日人们的消费心理,取得巨额的收益。
我们曾经有过背弃传统的荒唐,我们至今还在为这种荒唐支付着“学费”。我们总是善于“破”,却不懂得“立”。特别是对于关联着我们精神生活的东西,最好不要轻易地去改变,除非我们的确找到了更好的替代方式。因此在我们高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旗时,就不仅仅是选择几个样板,撒一点胡椒面,而是在全民族树立尊重传统的风气,让生活在现代物质文明社会中人们充分认识到民族精神传统的价值,在我们心中珍爱传统,在我们的生活中传承过去的文明,让“文化遗产”成为现代生活的资源,而不是博物馆中供人凭吊怀古的展品。
 
陈连山(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
关键: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
 
经过多年宣传,人们大多已经知道:任何一种动、植物,都是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中才能长期生存。所以,要保护动、植物,首先要保护它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可是,人们却往往忽视任何一种持久的文化现象也都是具有自己特殊的“生态环境”的。
保护无形文化遗产,首先是要保护其“生态环境”。例如,中原地区汉族的民歌传统比较弱。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鄂西北山区。由于相对封闭,当地农民的生活方式还相当传统。他们在劳动中,在闲暇时都会唱歌。音乐旋律丰富,优美,有所谓“阴调”、“阳调”之分。作品内容也很感人。近年来,当地政府和文化界开始重视这些民歌,做了很多记录工作。这当然是保护,但是这样的保护远远不够。记录下来,仅仅相当于动植物学家采集了标本,并不能保护民歌本身继续活下去。当地的民歌在丧葬仪式上最为集中。我考察了一个丧葬仪式上的唱歌活动。丧家花钱专门邀请了四位有名的歌师,围着灵堂中的棺材轮流演唱了整整一个通宵。其内容有请神保佑死者的,有讲历史故事的,也有歌师互相辩难的,但一律用“阴调”──这种调子平时不许在家里唱,否则不吉利──唱。其中最重要的是唱《起歌头》,有大约300 句歌词,是在举行招魂活动中边走边唱的。试想:如果没有传统的丧葬仪式,这些仪式歌曲是无法存在的。丧葬仪式就是这些民歌的生态环境的最重要部分。可是,丧葬改革马上就要进行,冲击是难免的。另外,歌师在丧葬活动中比一般客人受到更高尊敬,还得到报酬。这个业余职业因此受到农民的喜爱。如果没有对于歌师的尊敬,那么演唱活动必会受到打击。
由此看来,如果要保护当地的民歌演唱传统,使之流传下去,只记录歌词、录音、录象是不够的。必须设法保护民歌演唱活动最基本的生态环境,它才能够活下去。
 
刘魁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
担忧:我们的生活还继续存在吗?
 
我们谈到“文化遗产”的时候,仿佛是把它看成是一种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凝固不变的某种对象。而且,说到“保护”,我们在内心中,往往希望它保持这种状态。但保护不是要把它封闭在一个既往的历史时空点上,保护并非是一种书斋里的历史研究,也不是向博物馆提供某种展品。它是我们文化建设系统工程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也仅仅是有机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不适当地摆放它的位置,也会带来事与愿违的结果。
我们看到,在全国许多地方,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和市镇,特别是民族地区,发展民俗旅游,所谓“开发民俗资源”,成为许多人热衷从事的一项产业。依我个人的看法,作为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活的手段,这是无可厚非的事情;另一方面,从享用者- 旅游者的角度来看,它可以满足人们认知世界、认知历史、认知特色文化的需求,也是合乎情理的事情。认知和猎奇、求知欲和好奇心,虽然有联系,但并非是一回事,人们要求认知已知文化、已知生活方式,也是发展自身文化的必由之路,所以我们才有所谓“打开窗户看世界”、“开阔视野”等的提法。但是,从根本上讲,民俗文化同民众生活以及民众的精神世界息息相关,世代相传的风俗习惯,规范着他们的生活,慰藉着他们的心灵,它是民众赖以安身立命的生存依据。而在我所看到的一些地方,并没有认真地思考这样一个具有本质意义的问题,而是采取一种简单的功利主义的并非具有远见的做法。在一些所谓“民俗旅游点”,迁走了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原住居民,留下了民居,留下了道路,开设了旅馆、饭店和商业网点,卖一些说不准是否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纪念品。这里没有了民俗,只剩下了商品。也有的地方,虽然也一日数场地搞一些民俗展示、民间歌舞表演,以招徕观光客,但实际上这些表演往往是“作秀”,离真正的民间生活渐行渐远。这种做法是将民俗文化传统从现实生活中剥离开来,改变其原有的功能,使之商品化、对象化、舞台化、碎片化,导致原有的传统价值空洞化。我们很难再把它看作是民俗。我并不反对通过展演传统文化的方式来满足人们认知的需求和改善民俗主体的生活水平,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展演。在展演的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文化遗产的增强民族情感、热爱民族文化的认同功能。如果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地为顾客表演婚礼仪式、送荷包、喝交杯酒、过泼水节,这些活动久而久之就会丧失其原有的意义,就会失去其作为生活方式的意义。很多家庭都有家族相册,亲戚、朋友来家里做客,拿给他观赏,会增进彼此的情感,会重温美好的历史记忆。但是,如果有人把它拿到街上,收费供人观看,那么,这本相簿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了。还可以进一步说,如果不仅把家庭相簿当成商品,而是携自己的妻子儿女、祖孙老小,列队橱窗,供人观赏和照相,那样的话,我们的生活还继续存在吗?
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原则,以文化战略的眼光来审视问题,从全局的、宏观的、历史的和人类文化发展的视角来思考和分析问题,我们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才会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文章来源:《社会科学报》2004 年/ 09 月/ 09 日/ 第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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