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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该如何保卫“产权”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6-12-17  作者:曲昌荣 戴鹏

美国人打造“花木兰”,日韩抢注“水浒传”——
传统文化该如何保卫“产权”(文化观察) 
 
  图为美国迪斯尼公司制作的动画片《花木兰》剧照(资料图片)

  传统文化也可申请专利?少林武术还有“产权”?这两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郑州召开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地区间研讨会,引起了普遍关注。这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次就此类问题举办大型国际会议,也是该组织在中国召开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会议。传统文化在走向世界的同时,如何利用知识产权这一武器更好地保护自己,一时间成为各界议论的热点。


  “花木兰”的“遗憾”时有发生
  尴尬:传统被无偿拿去赚大钱

  据有关专家考证,中国古代替父从军的女英雄花木兰,就出生在现今河南商丘的虞城县。尽管在国内,“花木兰”的故事妇孺皆知,但这一资源的开发利用却被美国抢了先。美国迪斯尼公司制作的《花木兰》系列动画片,在全世界赚取了超过20亿美元的票房收入。

  而在花木兰的出生地,直到去年,虞城县的瓜农才想到利用“花木兰”的“名人”效应,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统一注册了“花木兰”商标。“花木兰”牌西瓜销售到了沿海城市后,以前年年滞销的虞城西瓜为瓜农们赚来了不菲的收入,但与美国“花木兰”创下的财富相比,只能说是微乎其微。

  “花木兰”的“遗憾”在其他领域也时有发生:在日本和韩国,数十家公司已分别将“水浒传”、“西游记”、“三国志”注册为计算机游戏商标,以后我国企业要开发此类游戏,需要向人家支付巨额使用费。

  宣纸本诞生于中国,日本得到工艺秘方后,国际上高端宣纸的市场已基本被日本企业垄断。

  许多中药处方,如今也被美、日等发达国家用现代生物技术加工后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非但不用缴一分钱使用费,反而高价出口中国赚取利润。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世界市场上的草药产值已达到430亿美元,并且每年还在以5%到15%的速度增长。如今我国中药产品仅占全球年销售额的5%左右。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一切都在警示国人:对传统知识文化的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注册“少林寺” 保护“张仲景”
  经验:学会利用知识产权捍卫权益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王彬颖介绍说,会议地点之所以选择在郑州召开,因为河南是中国传统的文化资源大省。中国八大古都中有4个在河南,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指南针、造纸术、火药这三大发明都产生于河南。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郭民生介绍说,会议地点确定在郑州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河南从政府到民间对传统文化资源保护都很重视,并且已开始利用知识产权捍卫自己的权益。

  从1994年起,少林寺就设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任务就是保护少林寺的知识产权。负责人钱大梁告诉记者,一家商标专利事务所对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抽样查询显示,除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都在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共发现117项,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多项。现在,少林寺已在国内注册了29大类近100个商标,向68个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产权保护措施。

  河南南阳是“医圣”张仲景的故乡,这里的宛西制药公司从张仲景的“金匮肾气丸”配方衍化出“仲景”牌六味地黄丸等产品。为保护这一宝贵的历史资源,他们已在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注册了“仲景”商标。

  12月13日,河南省省长李成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设创新型省份,必须更好地保护民间的创新热情,知识产权保护是一把锐利的武器,我们已经尝到了一些甜头,应该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

  警惕新的国际间“不平等”
  未来:先摸清“家底”,再多模式保护

  据专家介绍,围绕着传统知识和文化遗传资源,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正引发着一场知识产权之争。一方面,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掌握了绝大部分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近年来不断利用其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对发展中国家的本土企业进行打压。另一方面,在东亚、非洲和南美地区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历史传承留下了非常丰富的传统知识和文化遗传资源,但发展中国家对此却缺乏有效保护,以至于这些资源正被不断窃取、盗用,被一些发达国家无偿或非常廉价地使用。

  为了对抗这种“不平等”,发展中国家纷纷呼吁,知识产权制度也要符合各国国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于2000年成立了“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可以说,如何尽快形成一套能照顾各方利益的新的国际准则和专利制度,已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迫切诉求。

  “发展中国家要想保护好自己的传统知识和文化,首先要摸清自己的‘家底’,要多种举措并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林炳辉谈了他的看法。他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很多传统知识、文化及遗传资源已濒临灭绝,目前的第一要务是抓紧清理、保存,再传承下去。

  “由于传统知识、传统文化表达和遗传资源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模式给予有效的保护,可以考虑按其所属类别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模式。这次研讨会的目的之一,就是提醒人们在摸清家底后,除了可采用保守商业秘密、建立地理标志等方式外,政府、企业还应懂得拿起知识产权这一武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吕国良说。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介绍,首先可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保密信息。其次,可以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如专利保护、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定行政法规保护等。我国1997年就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云南省2000年颁布了《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安徽淮南制定了《淮南市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条例》……这些都是很好的实践,各地如有知识产权保护意愿,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级知识产权保护部门都可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2006-12-15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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